有一次,云起偶然看到一本封面很精致,名字读起来很文艺的书。
心下好奇,她便打开看了看,岂知,这一读竟着了迷。
那是她第一次接触到现代青春校园风向的悬疑类爱情故事。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她所读的这一类的故事,并不属于她从前爱看的名着经典。而是,后来在班上泛滥成灾的“言情”。
但她只是觉得故事很好看,很吸引人,开了一个头,便忍不住想继续读下去。
情节尤其吸引人,哪怕主讲的是“师生恋”,可背景设定是在大学时期,倒也不算违和。
因为大学阶段的师生恋,并非现在才有,很久以前就早已有了实例。
比如,着名大文豪鲁迅,他后来的妻子许广平就曾是他的学生。
何况,故事里的男女主还不是属于一个院里的师生。云起也就很快接受了这个设定。
书并不厚,但想要一的时间就看完,还是有些异想开的,哪怕云起真的很想这么做,不吃饭都想继续看。
瞅了眼收拾东西要关门的书店工作人员们,她还是依依不舍地放下了那本书。
她记得,自那次后,她好像还花了四到五次的时间才得以把它读完。
然而,具体的书名,在把书看完之后,不知怎的,她却给忘了。
那本书,一直被放置在不怎么引人注意的侧角的一个书架上。位数高阶的第三个格子,云起要拿它还得踮起脚才校
翻阅的痕迹不重,她便以为没什么人看。
没什么人看,在她心里就等同于没什么人会买。
一直到看完,她隔了好几个星期终于终于把买它的钱凑够了。
那一下午,她兴致匆匆地跑去书店,过马路时还差点闯了红灯。
与一辆车擦边而过,凶险十足,云起被吓了一跳,还得了车主人一句破口大骂。
她缓拍胸脯,好生无奈,可确实也是她自己太过着急的缘故。
即使糟心,还是自我暗示:当做耳旁风一过便好。心下也暗暗谨慎:下次,切不可再如此急躁。
一想及等会就能把心心念念的某本书带走,她心情又舒爽许多。
云起笑着走进书店,又一次感觉到,书店似乎比之前,更让人欢喜了。
她笑意盈盈走向某个侧角,高胸就要踮起脚去拿某本书,手却在触碰到封面时一僵:
这,这封面,好像不对吧?
视线仿佛胶着在了书封上,脑袋里更是有如一道晴霹雳降下,整个被炸得嗡嗡鸣响,难以置信。
不,不是没人看吗?
不,不是在这样的角落里吗?
怎,怎还会有人买呢?
还,还是先她之前!
云起整个人怔怔地愣在那,好半晌才回神过来。
书,书店有时会更换位置的。
,不定那本书就是刚巧被还了位置呢。
她如同着了魔一般在书架上搜寻起那一本书,偏执地认为那一本一定是被人换了位置,而非被人买了。
然而,找了一圈又一圈,那本书如同长了翅膀自个儿飞走了似的,就是不见影儿。
她急得哭了起来,也引得一位书店工作人员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