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启城现在很慌!
当他拎着破麻布袋从巷子里走出来的时候,他的行头成功地吸引了一条黄色中华田园公犬的注意,它呲着牙狂吠着追了过来。
“别,别,老黄,别这样…”
他一边小跑一边讨好着老黄,他这一跑动,挂绑在麻布袋子裂口处的不锈钢饭盒便和里面的勺子发出激烈的碰撞。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临近黄昏,街边下班吃过晚饭的人们闻声纷纷朝这边看过来,饶有兴致地望着这个狼狈不堪的年轻人。
潘启城今年刚好二十八岁,身材匀称,长相清秀,身穿着他那身压箱底的骚黄色西服,在大街上颇为醒目。
虽然已经过了小鲜肉的年纪,但面子还是要的,他一手托着麻布袋,一手遮着脸,从众多的吃瓜群众面前勿勿跑过。
本以为可以体面的离开,不料老黄很不给面子,追了他整整一条街,最后碰到它的相好——一条小花狗才停止了追击。
潘启城长长的吁了口气,不慌了,他返头看了一眼身后,高高矮矮的楼房,新的,旧的,掺杂在一起,像是一盘大杂烩,而他,几分钟前,他还是这盘大杂烩里面微不足道的存在,或许是一只辣椒,或者是一根葱,反正不是大鱼大肉。
他不是主菜,主菜都是那些叫得上号的大腕,导演,投资人。
没错,他身后的那片区域,正是类似横店的存在,不过它不叫横店,它虽然也是一个影视基地,但不如横店知名,也没有横店大。
它叫逐梦之城。
这时候,那条追得他满街跑的黄狗这会儿已经讨得了小花狗的芳心,开始一下一下地行起那不雅之事来。
他突然竟有些羡慕那条狗。
他看了眼余额宝里面的两百五十块钱,叹了口气,脸上写着迷茫。
半年前,他来这里的时候,他也穿着身上这身行头,那时还很新,黄得耀眼,他还打了根红色的领带,一手拖着行礼箱,一手攥着手机,余额宝里的金额,是现在的整整五十倍,虽然也不是很多,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万元户一枚,意气风发。
可是现在,钱没了,行礼箱也被不安份的老鼠拿去磨牙了。
太阳西沉,正是黄昏独自愁。
眼前是十字路口,往前走,是通往回家的路,拐弯,是一片荒山。
荒山渺无人迹,只有在视野的很远处,有一间小平房,墙面陷在落日的余辉里,显得孤寂。
潘启城放下麻布袋,一屁股坐在上面,随后从裤兜里摸出一根烟,点了,慢慢的吸起来。
半年前,他刚举办了婚礼,当婚礼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新娘的家人半路杀了出来,抢走了他的新娘,他的父母让他去追回来,可是他没去,而是抱着行礼箱也跟着跑了。
未几,他站起来,踩灭烟头,拧起麻布袋转了个弯,朝着小平房走去。
“呯呯呯!”
门开了,当门吱呀一声的时候,他吓了一跳,往后躲了躲。
他以为,这是一间被废弃的平房。
“你,是…”
一名中年男人上下打量他。
“我,我…”
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找人?”
“不,我,我找房,我想留宿…”
“留宿?”
男人揉揉眼:“我这不借宿。”
“那,能出租吗?”
“什么?出租?”
男人又一次上下打量了眼前这个年轻人,正在找着说词的时候,一名妇女冲了出来,一把拉开男人,充满热情地说:“出出出,两百一个月,压一交一,长租短租都成。”
“两百…”
这几乎是潘启城所有的积蓄。
他刚从月租两百五的出租房退出来,他身上的两百五,就是退的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