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全街是一条很古老的街道,是这个不大的市里,比较有名的街道,街道始于明清时,据说明朝末年,商业已经开始初具规模,商业资本倒推出资本制造,这条街就是在那个时候,渐渐的热闹起来,变成一条有规模的商业街。好几条街道,左右店铺门店,现在依然保持着过去的风格,除了有几个阁楼上,树立的白色空调外机,显得有点突兀外,其他的总是能让人有种今人活在清朝,梳着小辫,或在大街上摇摆着扇子,或在某个摊点前,喝着热茶,聊几句有趣听闻。
霍哲跟着媳妇,在这条街已经逛了好几个小时,左手是媳妇的外套,右手是媳妇的鞋子,面前是香飘满街的面包店,由于面包店是现做现卖,售卖的窗口直接朝向街道,窗口的人已经排成蛇形队伍,这个女人,是霍哲喜欢的,深爱的,看着她在自己面前,像个孩子一样,跳来跳去,时不时拉着自己的衣袖,霍哲整个人都熔化了,虽然已经结婚了2年多,反而越发的喜欢这个只在自己面前撒娇的女人。
“快到我们了,好饿,味道好香是不是,”左脚踩着烟头一样的在地上扭来扭去。
“嗯嗯,”霍哲微笑着,生怕笑容被她看见,又得说自己欺负她。
阳光已经变得柔和,太阳消失在高楼的夹缝间,霍哲已经忘记了太阳是从山里落下时的红晕,整片的云彩被烧的通红,阳光像一把把利剑,插透云彩,露出锋芒,太阳渐渐的消失,古老的街道开始露出它的沧桑。
前面的队伍往前移动,一个年轻的女人带着一个孩子,女人把刚买的面包,从面包的一角撕下小小的一块,递给了小孩,孩子抓着那一小块面包,小手又比面包小多了,面包摇摇欲坠,虽然听不到那个女人和小孩在说什么,但总归可以脑补出来。
突然,霍哲的眼神被打断,那个女人的眉毛,眼睛,看着好是熟悉,虽然衣着早已不是旧友的风格,但是眉毛和眼睛是不会骗人的,应该是以前的旧友,因为离得有点远,霍哲聚了眼神,飞快的回忆着,想着过去打个招呼,但万一是个误会,岂不尴尬,眼看着那个女人就要离开了,她右手拉起小孩的手,左手顺手撩起左边的头发,露出完整的左半边脸,是她,原来是她,霍哲最应该忘记,却总是有记忆的脸。
她是青春的记忆,是生命中抹不去的一段回忆,是让霍哲埋在心底的那份真情,女人走了,霍哲的心也跟着去了,他的理智告诉自己,她不可能在这个城市,但眼前的女人是谁,从上次见面已经10年之久,有可能是别人,冲动的情绪让他想去确认,是否是自己的记忆的那个女人。
霍哲把手中的东西交给了媳妇,借口上厕所,尾随着那个女人,她就在前面,店铺的灯开始亮了起来,逛街的人陆陆续续的往出口走,霍哲逆着人流追着她,他和她大概10多米远,此时却成了高墙,堵在了俩头,因为她不知道霍哲在找她,霍哲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她,一个转角,她不见了,霍哲顺着墙边,绕开行人,装作正常走路般,左躲右闪,好不容易的到了转角,眼前的景象是失望,转角后,刚好是车水马龙的街道,很可能已经有车在等待,她坐车离开了。
霍哲呆呆的望着车辆的来来往往,感觉是幻觉,尘封许久的记忆又突然出现在眼前,带小孩的女人,也是在自己面前撒娇,在自己胳膊上画美少女,然后跳着说,这是画的最好的一次,一个星期都不许洗掉,夏天的短袖,右胳膊整个都是一个大大的美少女,和麒麟臂一样,而且不是黑色的,是蓝色的油笔,早餐店的阿姨笑,女人也笑,上自习的邻桌笑,女人也笑,晚上背着她,在湖边散步,女人双手环抱着胳膊,咯咯的笑着白天的那些开心。
“你在这,我找你好久。”
霍哲心里小小的一个惊吓,媳妇用一副好奇的眼神打量着自己,让自己有点不知所措,
“我看到你最爱吃的冰糖葫芦,想给你买一个!”
“我不喜欢冰糖葫芦,你又不是不知道。”
“哦,你面包买了吗,我看到一家不错的餐厅,排了这么久,我带你吃晚饭回家。”
霍哲顺手指着旁边的碟壶西餐厅,
“牛排,我的最爱。”
苏婷顾不得刚才发生的事情,喉头不自觉的上下蠕动,人生的快事不过吃,在生活中,好吃的排第一,霍哲只能排第二。
是谁喜欢吃冰糖葫芦,霍哲不经意的答复,却把媳妇当成了那个女人,也是自己的媳妇,从来也不在意细节,不然需要解释好多,也可能是媳妇向来都是信任自己,只要自己在她身边,她就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