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禄正努力想让自己的头脑恢复清明,但刚才喝得实在太大了,他就这么抬着头,发着愣,对面的暗月会成员看到他,忽然全部站了起来。
“就是他!”
巴克豪斯闻言,反应迅速,扭身一拳,便将尼禄击飞出去,撞碎了后面的一个空桌子,尼禄与巴克豪斯等人的位置是并列的,这一击动静不小,但没有把马斯凯尼他们也吵醒。
而这也让尼禄清醒了。
一群打扮怪异的陌生人,在打他的主意?
难道是传说中的猎魔人?
自己担心多年的情况终于发生了。
不能把蒂姆他们卷进来!!!
尼禄站起身,拔腿就跑。
“站住!”巴克豪斯一边追一边吼。
某恶魔:“莉莉丝大人吩咐,要让那个叫尼禄的,在一个能够把这消息传播出去的目击者面前显露‘异象’。嗯,一个,目击者,既然是要传播不利的消息,那肯定不能是对他友善的人物了。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现在已经是午夜,明月高悬,大街上除了醉醺醺的酒徒外,没有其他行人。
尼禄算是地头蛇,对这一片地区的地形非常熟悉,本想绕道甩开后面的追兵,却不想巴克豪斯也是这里的地头蛇,和尼禄一样熟悉附近的情况。
“难道以前风光市就有猎魔人?”
“不对,不一定是猎魔人,这只是我的猜测……”
所谓的猎魔人,是冒险团的一种,以猎杀恶魔的名义,专门探索奇谈怪事,不过他们能对上真正的恶魔的情况是很少的。尼禄很久以前就听说过他们,最害怕的就是有一天他们找上门来。
不一定有生命危险,可对尼禄的名声,肯定是个很坏的打击。毕竟有猎魔人找过他,不管最后什么结果,尼禄是恶魔之子这种谣言就仿佛有了实锤了,再去解释,也敌不过谣言的传播速度。
猜测着来人的目的,再加上喝得不少,尼禄不小心把自己逼到了死胡同。
巴克豪斯。
按说,他们也算有过交集,如果马斯凯尼他们在,肯定会认出他,巴克豪斯也永远忘不了马斯凯尼那张幼稚的脸,和雄伟异常的身躯。
可现在,巴克豪斯面对的是尼禄。
他们对对方没有印象,当初打劫臭名昭著的高利贷者、幻药贩子索尼克,尼禄承担的是引开护卫后,劫持索尼克的任务,他和巴克豪斯没有照过面。
巴克豪斯哼哼冷笑。
“小家伙,给你两个选择,一,跟我回去。二,死。”
尼禄回击道:“我要是都不选呢?”
巴克豪斯抽出腰间长剑。
尼禄这次出门没有带剑,毕竟那哥仨是全副武装的,没想到会出现现在的状况。幸运的是,尼禄性格向来谨慎,他还是带了个匕首,以防万一,现在正好用上。
巴克豪斯嘲笑道:“这么袖珍的玩意儿,除非你是职业刺客,否则不可能对我造成威胁。你还是束手就擒吧!”
尼禄并不废话。
他伏低身子,倏忽间像条猎豹一样窜了出去,打了轻敌的巴克豪斯一个措手不及,巴克豪斯急忙格挡,匕首距离巴克豪斯的脖子,只有中间用来格挡的那柄剑的距离。
巴克豪斯与尼禄也几乎是脸贴着脸了。
巴克豪斯瞬间就明白,确实是他轻敌了。
对面的脸虽然因胎记的原因,变得有点狰狞,但看那双眸子,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沉静如水。
巴克豪斯额头见汗。
“武技:狮子之力!”
巴克豪斯身上红光一闪,长剑的力道直接将尼禄震了出去。
“武技:狼之觉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