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述的情况,本捕头分析,对方很可能就是窃玉”
金不换一脸凝重道。
顾鸣若有所思点头:“嗯,这家伙轻功不错,书房里其它东西也没动。”
“这样,你再去跑一趟。根据传闻,窃玉一向自视甚高,每次得手都会在现场留下自己的标记。”
“标记?什么标记?”
“他的笔迹,也就是窃玉二字。”
顾鸣不由乐了:“这家伙还真是有意思,生怕别人不知道是他做的。”
“没错,他就是怕有人盗用他的名,所以才会留下笔迹。”
简直了,当个大盗还当出优越感了。
“行,属下再去细细搜寻一番。”
不料,他却晚了一步。
刚准备离开刑捕房,却听到候三正在沾沾自喜与人表功:“本班头一出马,便查出端侃。
那个偷书的贼,正是江湖盛传的窃玉,本班头已在书架上找到了他留下的笔迹”
一听到此话,顾鸣心里一沉,随之再次跑去找到金不换。
“捕头大人,候三已经抢先一步找到了窃玉留下的标记。”
“嗯,没事,这不怪你,毕竟他在姑苏府呆了这么久,有些事比你更清楚。
既然确定了是这家伙干的,那么现在只能告之知府大人,一是张贴通缉令,二是严查进出城的人员,其三,就是加紧行动,全城搜捕。”
“是,属下马上去办!”
“等等,虽说本捕头没有与窃玉打过交道,但听闻这家伙擅长易容之术,为人也比较自负孤傲。
所以本捕头猜测,他不一定会急急逃离,有可能躲在暗中欣赏自己的杰作。”
“杰作?”
“对,为了此事,全城必然一片动荡,他却悠悠然喝着小酒看好戏,你可以理解这是一种自信,也可以理解是一种病态”
“明白,那么,属下便让一众手下换上便装去查。”
其实这个时候,已经有不少捕快,乃至于一些衙差也在积极地搜寻窃玉的下落。
因为知府大人发了话,谁提供线索,无论有没有抓到人,一律赏银十两。
谁抓到窃玉,赏银一百两。
同时,卓府也放出口风,谁能帮着找回失窃的书,重酬三百两纹银。
也就是说,能否抓到人不重要,只要找回书就行。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如此一来,不仅官府中人,就连一些江湖中人,甚至是百姓都行动起来。
毕竟,三百两银子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堪称一笔巨款,节省一点的话,够一辈子的生活费用了。
一时间,卓府失书事件在整个姑苏府闹的沸沸扬扬,街头巷尾不少百姓议论纷纷。
传来传去,越传越邪乎。
“听说卓老爷府丢了几本书,可不得了,说是什么记录了长生之道的书”
“我听人说,那几本书是用纯金片做的,价值连城”
“那是皇上御赐的书”
“听说,卓府闹鬼”
城里不少说书人也在蹭热度,编了一段曲折离奇的故事,听得一众茶客如痴如醉。
顾鸣放下了一切事务,全副身心投入到这桩案子中。
相比其他人,他可算是占据了绝对优势。
因为,他有追踪术。
直接锁定此案盗贼,那么,任由对方如何易容,只要没有离开姑苏城,早晚也会被他找到。
于是乎,顾鸣开启了全天候追踪模式,开始在姑苏城大街小巷转悠。
随着精神等级的提升,追踪术的持续时间也有所提升,差不多能达到一个半时辰。
这也没什么,时间到了再次施展便是,只不过,每次施展需要消耗一点正气值。
连续查找了两天,一无所获。
这一天,顾鸣无意中路过距离南监不远的一家酒馆,也就是阿凤姐经营的那家酒馆门口时,圆点突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