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婷做了一个最新流行的波浪长卷发,化了一个淡妆,涂了指甲,百色恤格子短裙,脚穿一双名牌运动鞋,显得很是青春靓丽,走在街上回头率很高,要不是认识,真看不出她是高中刚毕业的学生。
都说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林婷的天性明显比普通女生醒觉得要早,小学二年级时,离学校近的林婷经常一下课就往家跑,利用课间十分钟跑回家换衣服,张守中听说林婷的朋友说过她最高纪录是一天就换四套裙子,据说是她生日时亲戚送的,迫不及待要在同学面前炫耀,来回跑着换,后来老师都看不过眼,找家长谈了话,这才没那么频繁往家里跑。
长大后,林婷喜欢打扮的习惯一直保留下来,还越来越会打扮。
回过头想想,自己的第一次所谓的暗恋,来得有点猝不及防,当时正值青春期,对身边的异姓好奇感大增,会打扮的林婷也是最引人注意的,学校的生活有点枯燥,高中生血气方刚又情窦初开,有人早恋,也有人喜欢“拉郎配”,几次误会后就说张守中喜欢林婷,多说几次,就是张守中也认为自己是喜欢,直到后来碰了一鼻子灰,而自己的绩绩也一落千丈,幸好醒悟后发奋图强,这才考进心仪的大学。
真是一段可有可无、糊里糊涂的初恋。
就在张守中回忆青春岁时,拉着唐锦辉的林婷,看着还穿校服裤的张守中,眼里闪过一丝轻蔑的目光。
真是一个穷小子,都毕业了还穿着校服,高中穿了三年还穿不腻?就这样的人,也不知哪来的勇气追求自己,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张守中家境一般,家在农村,父母都是拿工资的普通人,而唐锦辉不同,他是城里人,父母在乐城开了酒楼和服装店,还有二个店铺出租,在乐城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从衣着就可以看出两人的差距,唐锦辉一身名牌,光是那双最新版的名牌鞋子就要八百多块,而张守中就是穿七成新的校服,鞋子是三十块的回力鞋,全身行头加起来还比不上唐锦辉一只鞋。
当然,论起相貌,张守中无论是身高还是颜值都比唐锦辉好不少,特别是脸,也不知是不是唐锦辉吃得太好营养过剩,脸上还有几个青春豆,这在林婷心里有些减分。
现在先谈着,算是骑驴找马,要是好的,还不能换吗?林婷是这样打算的。
“是班长啊,你们这是成了?恭喜。”张守中回过神,笑着说。
以前的事都放开,对林婷也没想法,张守中大度表示恭喜。
算是有钱人终成眷属。
唐锦辉拉紧林婷的手,像个胜利者一样看着张守中,似笑非笑地说:“张守中,我知你以前暗恋过婷婷,现在她选了我,都是同学,不会影响我们同学之间的友谊吧?”
张守中还没有回答,唐锦辉扭头对林婷说:“婷婷,有些事最好挑明,免得有些人心里存在幻想,天天掂记着。”
高考成绩公布后,班上的同学在乐城的高原红搞了个聚会,也不知谁多嘴,挑起高中时谁跟谁好话题,说着说着就扯到张守中身上,都说张守中跟林婷配,还说张守中和林婷考到同一个大学,肯定能再继前缘什么的,其实大家都知这些是玩笑,当时林婷和唐锦辉的关系还没定,林婷听说只是笑笑不说话,可一旁的唐锦辉听到后,马上觉得手上的卤水鸭头不香了,自己追求林婷刚有点进展,突然又跳出一个情敌,即使自己也报考上鹏城大学,对张守中的怨恨又加深一层。
幸好,班花终于追到手,正好在情敌面前炫耀一下。
林婷心里有一丝犹豫,不过眼角余光看到的男友催促的眼神,再看手上拿着那套名牌裙子的纸袋,心里很快有了决断,随即有些冷漠地对张守中说:“张守中,现在我是锦辉的女朋友,我们之间没有可能,以后还是少点联系,我不想锦辉有什么误会。”
老实说,张守中还是不错,外形俊朗,幽默阳光,还很耐看,是那种相处起来很舒服的男生,就是太穷了,哪像唐锦辉,家里有大饭店、有小汔车还有店铺出租,零花钱都用不完,自己手上这套连衣服是意大利品牌rrr,售价八百八十八,要知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八百块左右,要是张守中肯定舍不得,可唐锦辉眼都不眨就买了下来,还买了二件不同的颜色。
这些话有损自己女神的形象,为了男朋友高兴,也顾不得那么多,说不定唐锦辉一高兴,又给自己买衣服和包包。
至于张守中难不难受,不在林婷的考虑中,谁让你穷呢。
这二人,自我感觉太好了吧,一个以胜利者自居,一个又自视为女神,都想把快乐建立在自己痛苦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