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郝是商场人,喝酒比喝水还轻松。
年轻时候是混混,动真刀的那种。初中毕业出来混社会,干了许多不靠谱的事儿。
他他这辈子做得最靠谱的事儿就是娶了老姜。
而老姜是成贤街一枝金花,大学教授的女儿,书香门第,虽自幼丧母,但姜教授把她养得很好,教得知书达理,温婉大方,日后必定是要嫁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
谁承想,老郝家搬到了成贤街,就在姜教授家隔壁,来的第一便瞧上了老姜。
姜教授百般反对,却也奈何不得两个年轻人私定终身。老郝娶了老姜后,收心就收心,带着自己和祖宗的全部积蓄,跟人下海做起了正经生意。
生意场上喝酒是必须技能,老郝当混混的时候便烟酒不离身,嘴里还嚼着槟榔,江湖气很重。江湖人不傻,精明,也最讲义气。
经过多年的曲折,他发了家,虽然老姜还是不待见他,但他已能给老姜一个比较富足的生活。
应酬依旧是难免的,他能喝得很,在酒桌上喝倒一群,自己还没事人儿一样,签合同,买单,叫车回家,甚至还可以系个围裙在厨房给老姜下一碗面吃。
他总是,“我闺女儿一定能遗传我千杯不醉的酒量,放心了,以后进入社会,也不怕她吃亏。”
结果,郝冬冬却是个一杯都喝不得的,时候,老郝用筷子沾了一点点酒给她尝,她又闹又叫发了一下午的酒疯。
规律大概是这样的,一杯啤的暂且没事,但过会儿必定发神经一杯红的立刻倒两杯啤的会变得不正常三杯啤的没喝完就倒。至于白的,从不敢尝试。
掌握了这个规律,郝冬冬上大学后,队里,班上各种饭局,她从来都只抿一口意思一下。
今的饭局也没打算喝,倒酒的还是给她整了一杯放面前,她一晚上都没动。
女队队员没有男队那边那么闹腾,吃得差不多就都撤了,郝冬冬被钱多多抓到了他那边的饭桌上,钱多多怕她跑了待会儿没人把自己弄回去。
也不知道他们哪来那么多场面话,更不知道他们年纪哪那么多的愁要消,个个整得跟不醉不归似的。一会儿敬一个,一会儿敬一个地,再敬一个家里的老母亲,郝冬冬听得直翻白眼。
她坐在钱多多身边无聊地玩手机,听他们瞎扯。
钱多多很能聊,把一群伙子聊得一愣一愣地,直夸他厉害,叫他多哥,要跟他拜把子。郝冬冬听得浑身鸡皮疙瘩直掉,但一看钱多多这么上头,也不忍心垮他台子,由他嘚瑟。
“二大爷。”有人从后面戳了戳她腰,她吓得一弹,一转头,刚要发火,便看到林覃不知道什么时候蹲在了她后面,脸色红彤彤的,笑得像个傻子。
“干什么!”郝冬冬一巴掌拍他脑袋上。
“二大爷我一直都是你粉丝啊,你们有次比赛在我们高中,我去看了,哇塞超级帅的。”
“什么中学?”郝冬冬冲林覃笑了,她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原来有粉丝,真开心。
“第三中学。”林覃笑眯眯地揪着郝冬冬的衣服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