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二章 招揽(1 / 2)我有七十亿粉丝首页

“曹睿,星达娱乐公司的经理。”

比赛结束后,李羽若给郭子鸣引荐了一个人。

郭子鸣参加的节目还没有播出,哪怕弄出了一首经典的同桌的你,其名气也仅限于小部分人知晓,还远远达不到被星探关注的地步。

不过星达娱乐这次占了近水楼台的便宜,因为李羽若签约的便是星达娱乐。

李羽若为了替郭子鸣的星途铺路,便向公司推荐了他。

作为郭子鸣的好友,李羽若在公司和好友之间,自然是倾向于好友,在推荐的时候狠狠的夸了郭子鸣一波。

然后,星达娱乐的经理就亲自出马了。

“你好。”

曹睿笑着伸手,并仔细的打量着郭子鸣。郭子鸣给他的第一印象是普通,丢到大街上就没法分辨出的那种普通。

这种形象,显然没法走偶像路线。

娱乐公司签约艺人其实也需要赌运气,赌对方未来能火。

他们捧人需要付出很多时间和金钱,如果捧不红就亏大了。

但如果能够捧红,那就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郭先生你好,我听了你的那些原创作品,相当不错。”曹睿上来就先夸了一句。

“谢谢。”郭子鸣说。

随后寒暄客套了几句废话,曹睿才进入正题:“郭先生还没签约娱乐公司吧,正好我们公司现在在大力挖掘新人”

曹睿讲了一大堆,无非就是表达了对郭子鸣的欣赏,以及星达公司的优势。

郭子鸣静静的听着,来见曹睿之前,李羽若就给他解释了一下签约娱乐公司的好处和坏处。

好处有很多,比如郭子鸣现在空有一身才华,却没有多少机会和舞台去展现。

但如果得到了娱乐公司看重,公司便会提供各种展现的舞台。

比如发行唱片或者开演唱会,都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郭子鸣现在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更别说前期投入了。

而且,即便是有钱,想要开演唱会也不容易,需要一个团队来事先宣传造势,需要一个专业的舞台团队来配合。

总之这些事都非常的复杂,需要团队协作。

当先的娱乐圈形式,单打独斗的艺人已经是凤毛麟角,而且都是大牌。

一个刚出道的艺人如果不背靠有实力的娱乐公司,是很难火起来的。

但是,签约娱乐公司也有不好的地方,那就是等于把自己卖给了公司,缺乏自主权。

比如如果公司觉得艺人谈恋爱会影响事业,他们就有权利根据合同条款禁止艺人过早恋爱。又比如公司策划了绯闻方案,哪怕艺人不喜欢也得配合着炒作。

还有签约了娱乐公司,郭子鸣在此期间创作的作品的使用权之类的权限,也都全归公司所有

总之,限制是相当的多,不过郭子鸣也能够理解,毕竟人家公司是冒着风险拿出了真金白银来捧人。

“曹经理,你这合约没什么诚意呀。”

郭子鸣大致的看了一遍合同,底薪每月5000,收益五五开,这是纯新人的待遇。这种合同一般都是针对未来不确定的艺人。

但是,郭子鸣了解自家事。

凭借着系统,他百分之百可以红。可以说,星达娱乐签下他毫无风险。

这种稳赚的买卖,还要分一半的收益,郭子鸣就不太能接受了。

“这话什么意思?新人刚出道时的合同都这样呀,羽若以前签的也是这种合同。”

郭子鸣的潜力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在曹睿眼里,这依旧是一项风险投资。有风险,自然就要有足够大的收益。看好书kh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