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派热闹景象。”一名青年看着周围热闹的人群,不禁感慨一声,周围舞龙舞狮,敲锣打鼓,热闹非凡,人来人往,竟然比高阳城还要热闹上好几倍。
“我看高阳城也比不上这里热闹吧?”另一名青年出声说道。
“高阳城里的小贩都跑到这里来摆摊了,小兴庄到底有什么值得他们来这里的呢?”开始说话的那名青年疑惑,他扎着一个文人流行的发型,一身淡青色衣服,衣服浆洗很干净,但也能看得出很旧了,这衣服他穿了好久。
“志才兄也不知道?”第二名青年问道:“你不是常住高阳吗?”
这个青年,一身白色文士袍,但他在腰间却佩戴着一把长剑,不是文人佩戴的那种长剑,而是江湖人常用的长剑,他亲自拉着一辆马车,车上载着人。
“不,我只不过在高阳城暂住一段时间,前些日子游学回到家,收到了叔父寄存在邻居的书信,说他在小兴庄当管家,让我去看看,东家有意招我当账房。”
原来这名叫志才兄的人正是戏召席的侄子,戏志才。戏志才名忠,字志才因为不知道戏志才的字,所以便按照百度上查找到的。近来游学回到,收到了叔父戏召席的书信,便来小兴庄寻找戏召席。
“账房?”佩剑青年听了后,一愣,随后哈哈大笑起来,“志才兄你去当账房?别笑死我了。以你的真才实学,就是一州主官也是委屈你了,只有一国之相才合适你。小兴庄的主人好大的口气。”说到最后,佩剑青年口气里已经是对小兴庄的主人充满了不屑。
“单兄,何必小瞧小兴庄主人?”戏志才微微一笑。原来这名佩剑青年姓单名福,是戏志才他游学途中遇到的。两人相遇交谈一番后,发觉双方博学多才,见识多广,均起了结交之意,结伴同行。
“单兄,你看。”戏志才指着不远处一支队伍,队伍约有二十多人左右,手持长枪,腰带朴刀,身穿皮甲,穿街而过,威风凛凛。为首一人更是铁甲在身,武器更加精良。这支队伍所过之处,百姓纷纷行礼欢呼,更有小孩环绕着他们跑来跑去。这些人的行为对这支队伍似乎十分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