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夫比较有良心,见赵易阳和李承乾没出来吃饭,所以悄悄给他们留了两碗羊肉汤。
赵易阳咬咬牙。
自己弄出来的东西,要是连自己都不尝尝,岂不是表示自己都对自己没信心吗?
端起碗,小心翼翼的喝了一口。
顿时口齿生津。
这个时代的羊肉,如果烹饪得当,确实比后世的好吃多了。
三两口,就将碗里的羊肉汤喝干净。
李承乾见他豪气,自己不喝是不是显得有些拉稀摆带?
端起碗。
咕噜咕噜。
也将羊肉汤喝得一滴不剩。
他瘪瘪嘴,有些意犹未尽。
“应该没毒,你什么时候去兰州城报信?”
李承乾问道。
“明天吧,如果明天都没事的话。”
赵易阳回答道。
想了想,看向李承乾,道:“你姑父不也在兰州城吗,明天一起去?”
李承乾的姑父是柴绍。
“不去...”
李承乾伸了一个懒腰,接着道:“储君私下结交边关大将,这可是大忌,就算是我去了,我姑父也不会见我的。如果在长安还无妨,但是这里是陇右...阳哥儿,你知道吗,自古以来,太子是最难当的。”
李承乾的情绪有些低落,“当太子,不但要提防所有人,也会被所有人提防,你知道吗,来陇右这一个多月,是我过得最开心的一个月,虽然天天被你摧残,但是最起码不用想那些乱七八糟的屁事,呵呵...一个妃子会大白天,还特么在院子里洗澡?说出来鬼都不信。”
他虽然才16岁,但是心智已经和成年人差不多了。
所以推开院子门,见到那个女人的果体的时候,李承乾就意识到,自己是被人陷害了。
而且,还是被自己最亲近的人陷害了。
所以,来陇右就来陇右吧,最好一辈子都不用回长安。
这种事,赵易阳插不嘴。
偌大的皇家,就是一个庞大的狼群。
他们可以互相攻讦,但是如果有别的动物试图靠近,他们又会联合起来,将这个动物撕的粉碎。
所以不想自己英年早逝,最好别搀和皇家的糟粕事。
赵易阳换了一个话题,道:“从明天起,我的重心估计会在制盐,新来的100府兵,就交给你们了?呃,程处默、长孙冲给我,李景仁,侯杰给你,你看如何?”
李承乾兴趣缺缺,“你是果毅校尉,我是大头兵,你怎么吩咐,我就怎么做呗。有酒没,突然好想喝酒。”
“有,你等我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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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本书,不会过于yy,开局就掳走长孙无垢,或者开局就被李二看中惊为天人那种,正如标题描写的那样,主角的重心,是在太子李承乾。如果研究过正史,你就会知道,李承乾其实也是一个悲剧性的任务,和李恪差不多。李二的子嗣中,真正阴险的还是四儿子李泰。
这本书尽量合理,所以写的可能会慢一些。求鲜花求打赏求评价票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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