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霁月跌落在地上,一脸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的庄毅,居然会对自己这么粗鲁。
庄毅的眼圈红红的,他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宫霁月,道:“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如果她出了什么事情,我绝对不会饶过你!”
他的声音由低到高,情绪也逐渐失控,脸色涨红,随时随地都要爆炸的样子。胸中的无名的怒火源源不断地喷涌着,变得越来越炙热。
宫霁月依旧瘫坐在地上,她并不害怕庄毅的情绪失控,反而他越是这样,自己就越开心,她知道顾晓蝶在庄毅心目中的地位,并且在今在不久以前,已经清清楚楚地了解了,一向的庄重自持,一向的清冷孤傲,居然为了一个人,可以不管不顾什么都不要了。
“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她离死不远了。”宫霁月不紧不慢地吐着这几个字。
“你到底想做什么?”庄毅蹲下来,恨不得一把捏住她。
宫霁月仰起脸,轻蔑地笑道:“这是在我的地盘,她顾晓蝶是自愿过来的,她困在我设置的自我保护的结界里出不去,难不成还要怪我吗”
“是你逼她去的,你拿她朋友的性命要挟她,我一直在她旁边,对事情的经过不要太了解了。”
“哦,原来她现在已经和你亲密到这种程度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上次联系你已经是大半夜了,你大半夜还没有回自己的住所,去一个姑娘家里待着,不觉得有失稳妥吗?”她的口红也花了,在嘴角旁绽放着,像一朵凋零的红色花瓣。
“我没空跟你废话,我只需要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庄毅浑身都在颤动,他明白宫霁月没有开玩笑,她是活在着人世间的妖艳的心狠手辣的妖怪,所有的温柔不过是因为长久的爱而不得,完全地倾注给了自己,可是,这不代表,她可以对所有人都友好。
宫霁月和自己一样,游走于人间数百年,他对于宫霁月最早的记忆仅仅可以追溯到记忆源头的几十年前,民国时期的那一段时间。
因为冥王不忍心让自己的外甥女吃苦,所以她也是一个大家闺秀,她出生于当地一个颇有名望的官宦之家,从就集娇宠于一生,一辈子都没有吃过一丁点苦头,被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
只要不是太出格过分的事情,父母都会应允,她的吃穿用度都是真金白银的昂贵,她可以任性地与友人出国远游,她爱听戏,去戏班子一听就是一下午也乐此不疲,她也爱摆弄洋玩意,很多进口的新鲜事物都是第一手拿到,从来不在意消费金额。
她在人间世管理钱庄的一分子,在地府有着舅舅帮自己投资的霁月酒馆,不管是人间地府,都是风风火火,如火如荼,看到不顺眼的人,不顺眼的事情,都会不惜付出任何代价一并除去。
她不知是恃宠而骄,还是生骨子里就有离经叛道的叛逆,宫霁月渐渐地、她不习惯这种人间规则,需要分身乏术,的确太过烦扰。
她很想找个机会脱身,可以制造自己在人间意外离开的假象,她知道自己是拥有不死之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