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夕心思乱的不行,几乎快忘了自己是来相亲的,满脑子都是周千寻和莫以司的事。
A135号桌……
她看见了,最里边的桌子,坐着一个垂着脑袋的男人,暂时还看不清他的面容,只是一头羊毛卷十分引人注目。老样子也是精心打扮过,奶白色的西装搭配黑色领结,很中规中矩的装束。
“你好,请问,你就是纪爷爷的孙子吗?”
这也是让秦夕觉得特别奇葩的地方,明明要相亲,对方却不肯透露姓名,还是千叮咛万嘱咐他爷爷绝对不准说出去,非要等到双方见过面之后亲自介绍。
这让秦夕特别窝火,因为对方已经知道了她的名字,这让她有种从一开始就处于劣势的感觉,很不爽。
对方抬起了头。
漆黑的瞳眸很纯澈,很像她之前在墨西哥亲眼看见的未经打磨过的最纯粹的黑曜石,通透的反光。但最吸引她的还是他的一对酒窝,面无表情时脸颊就有两个小小的凹陷,很浅,却很可爱。
明明是很漂亮的人,眉目间却透着颓丧和疲惫,眼圈很红,仿佛哭了很久,就是垂至睫毛的卷发都遮不住他的失落和低沉。
不是吧,和她相亲有这么痛苦吗?这人不是看过她的照片,没必要嫌弃成这样吧?
秦夕很受挫,然后更不爽了。
“我是。”
声音很好听,是沙哑的烟酒嗓,两个字就足以深入人心。
“我是秦夕。”
她用手拂了一下长裙坐下,这男人见到她连半分惊喜都没有,眼神老大惫懒,彻底忽视了她今天绝艳夺目的打扮。
她好歹也是花了两个小时化妆挑衣服啊,这反应冷静过头了吧?!
“哦。”
秦夕扯起一抹媚笑,很野性,“……难道,你还不打算告诉我你的名字?”
她的淑女风度也是有维持时间的,她对这场相亲也是相当抵触的好吧?
“哦,我忘了。”
男人点头,很无精打采的模样,垂头丧气的说,“我是纪无尘。”
秦夕眉梢一挑,风尘气十足,“尘星杂志社的老板?”
“嗯。”
那就行了,纪无尘她知道,小千的笔友,经常听她提起,就是没见过面。
从小千的描述中她很早以前就对这人有了个大概的印象,说他身上有流浪诗人的气质,适合一把吉他一根烟,浪迹天涯。他说话像唱民谣,一字一字说进人心坎里去,“拨弄心弦”这种俗语说的就是他,就像沙粒化为珍珠的过程,听了能让人怀孕。
当时她觉得小千的话属实夸张,像她那种喜欢文学和浪漫的人说话经常加上些奇奇怪怪的修饰,今天她才知道,原来都是真的。
世界上真有这样的人,明明想把自己埋在地里化为黄土,却偏偏有人挖坟盗墓掘地三尺也要把他偷出来。
“你是被迫出来和我相亲的吧?”
“嗯。”
秦夕也不恼,意料之内了,反正她也一样,这样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所以你现在不想和我一起吃饭,特别想回去,是吧?”
“是。”
这家伙还真是一句话都懒得多说,宁愿垂着眸看自己的手也不与她对视。
这就让秦夕接受无能了,她的容貌有这么不堪入目吗?
“纪先生,你不知道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礼貌就是说话的时候直视对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