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字写得好看的人,我一向是十分崇拜的。
字如其人,不一定是样貌,但一定会体现在气质里。
小时候学过一阵书法,只学了四个字就学不下去了。是真的怎么也写不好。
少年大志。
很简单的四个字,我以为肯定没有问题的,偏偏怎么练都不对。练字的宣纸在地上摞了厚厚一叠,最后还是放弃了。
放弃的原因也蛮简单,班上一个男生,可以双手同时写毛笔字,一边一句诗,没一个字相同。同时开始同时结束,飘逸灵动,不可尽述。
这还练个啥,做个欣赏者,也蛮好。
后来才晓得,其实笔画越少,越难写。画画也一样,写意的寥寥数笔,看似简单,其实最考究功力。
那位男同学的墨宝我曾经有过,很可惜的是,写的内容对我来说有点惨。是曾经的心悦君兮君不知,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是奈何明月照沟渠
所以纵然是清俊超逸意态跌宕的字体,看起来却是一字一句一笔一划的扎心。
所以好看不好看,有时候也是相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