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曾经的盛西洲注重过程,但现在的盛西洲只追求结果,谦谦君子也好,地痞流氓也罢……只要是对她管用的招数,他都不介意用上一用。
总之,他现在就只有一个目标、一个宗旨,只要他不好过,那么谁都别想好过包括她。
“地痞流氓要是合你的胃口,我不介意做个地痞流氓……”盛西洲说,“或者你更喜欢百依百顺的?不过以过去的经验告诉我,百依百顺的除了在床上能让你听会儿话外,其他的时候都不能,可地痞流氓就不一样了,我可以让你一直这么听话。”
向微雨忍了又忍,最后实在没忍住,又甩了他两巴掌,而他也说到做到,给她四个长短不一又充斥着血腥味的吻,并且全程让她毫无招架之力。
向微雨觉得自己快疯了,就以盛西洲这个战斗力,她以后还消停得了吗?
他又在她脖颈的另一侧留了两个吻痕,直到把她弄得狼狈不堪才停下来。
向微雨狠狠的咬了下唇,却不小心咬到了伤口,鲜红的血在她红肿不堪的唇上迅速蔓延……
盛西洲刚要低头帮她把血迹舔干净,向微雨终于在一片惊愕和混沌中,艰难地想起了对付他的方法:“盛西洲,你别忘了你已经订婚了,如果不想让我把这事儿捅给你的未婚妻或是家人,你最好给我收敛点……”
只是她的话还没说完,盛西洲空着的那只手就捏住她的下颌,并在她杀人的目光中,又镇定又从容的舔干净了她唇上的血迹:“订婚又不是结婚。而且我巴不得你现在就把这事儿捅出去,好让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有染,当然,未来我们也会一直有染的。”
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一个人如果自身十分强大,脸皮够厚,没有在乎的东西,也没有害怕的东西,那他几乎就不可能被打败这一秒钟,向微雨才真真切切的意识到盛西洲真的跟过去不一样了。
他不再会因为她的话伤心难过,也不在意周围的目光,这世界对他来说,只分为两种一种是他想要的,一种是他不想要的。
盛西洲又与她对视了几秒,才放开了对她的钳制。
她的衣服和头发不同程度的凌乱着,眼眶有些红,唇上的咬伤还在不停的往外冒着血水,这副样子,就像是被人狠狠蹂躏过一样,令他该死的着迷。
不过现在不是着迷的时候,他说出了自己经过一夜深思熟虑以后而做出的决定:“回烟城后,我会跟池茵说清楚。你也不用再费心躲着我……你应该知道,我不是三年多前的盛西洲了,这次你就算躲到天涯海角,我也能给你找出来。以后你是要在西北工作,或是回烟城,这个我不干涉,但一个月要至少呆在我身边半个月……”
向微雨听到这突然笑了:“盛西洲,你拿我当犯人?还有……池家不是我们向家,不是你说联姻就联姻,说不联姻就不联姻的小门小户,我劝你还是别太嘚瑟了,好好回去结你的婚,当你的霸道总裁去,别跟我在这逞凶耍狠了……”
说着,她就撑着沙发扶手站起身:“刚刚呢,我就当被狗咬了一口,虽然有些恶心,但四个巴掌也够抵了……我最后再说一次,离我远一点,我跟你已经没可能了。”
话落,她伸手推开他,一蹦一跳的回了房间,并把门关的震天响。金庸jyeb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