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思里面穿了一条抹胸连衣裙,比起外面红色竖琴风设计的连衣裙,亚麻灰的简约款式更称她的气质。
独立、自信,又带了那么一点帅气。
司思想起她第一次遇到楚易的时候,是在一个同学的生日会上,他始终坐在角落里,一个人。
很像小时候认识的一个少年,她主动跟楚易说话,楚易帮她把盘子里不爱吃的白菜叶挑光,还给她折了一只漂亮的纸狐狸,于是司思就决定做他的女朋友了。
现在她终于明白了一件事,一个男人肯为你挑光你最讨厌吃的青菜不代表他爱你,可能只是渣男想要把自己伪装成绅士的一种手段,也可能是他想吃白菜了。
总之,不是因为你,有且仅有。
想通,是一件很难却也容易的事情。
难的是你不停的在钻牛角尖,问自己为什么。
容易的是,你一旦迈出这一步,你就会发现你曾经很喜欢的那个男人,连个屁都不是。
司思一直在发呆,肩膀上忽然被披上一件温热的西装外套,司思的两只手自然地抓着衣角,十分默契。
陆时年就这样揽着司思的肩膀,阔步离开。
他腿长脚长的,步子迈得大,司思有些跟不上,走着走着,陆时年的步子突然就放缓了,跟着司思的节奏,步调一致。
“后悔吗?”陆时年突然开口,语气不咸不淡。
司思吸了吸鼻子,拍着胸脯,“从老娘我打算把你睡了那天开始,就不打算把后悔俩字写进我司思的字典里!”狗狗g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