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傍晚。
橘红的太阳落在大地的西侧,将整个荒漠照的金黄一片,有许多妖兽都从沙漠当中钻出享受着太阳的余晖。
忽然,有的妖兽惊慌失措,慌忙的扒开沙子进入沙漠当中,小心翼翼的隐藏着自己,唯恐自己成为强大妖兽的食物。
四蹄升金焰的马匹从远处缓缓走来,那马蹄升金焰,毛发都带着一丝金芒,毛发之下是隐隐有鳞片生出的皮肤,那鳞片并不坚硬,反而如皮肤一样柔软,乘坐起来十分舒服。
马头上,长出两个小细角,微微的分出几个岔,正是吞噬过龙马精血的小马驹。
现在的小马驹是彻底的变了模样,一副高贵气派,整体散发着骇人的气势。
杨杉在小马的背上端坐,他闭着眼,身体四周有二十一块灵石上下沉浮为杨杉修炼源源不断的提供能量,吞天蛙蹲在小马的背上,控制着灵石。
日落下,星月升起,投射在远处的滔滔大河当中。
西风城。
杨家愈发兴盛了,就算是附近越来越强大的月离城都不敢轻易招惹杨家。
一家掌一城,说的便是杨家。
只是杨家无意对外扩张,只会守着自己的两万顷良田。
是的,在杨家少爷外出游历的四年间杨家已经有了两万顷良田,堪称恐怖。
这一天,是杨家小姐的四岁生日,杨家家主为此布施三天,获得了西风城百姓的一阵好评。
杨父倒是没有为杨家小姐设宴。就算如此,也有无数家族势力争先恐后的送来贺礼,只为杨家能够提携一二。
就连传闻有神秘力量加持的月离城于家都派人送来礼物,那送礼物的人听说身份高贵,是位女子,在月离城是手眼通天的存在。
杨杉勒住小马,停在了西风城之前,小马已经变回了凡马模样,平平无奇,只是眼中闪烁的智慧之光,凸显出它的不凡。
风尘仆仆半个月,杨杉又回到了这里,竟恍若隔世。
没有那种遍地修炼者的盛景,也没有那种紧张的生活气氛,取而代之的满是伤痛碌碌无为的凡人。
他们早出暮归,披星戴月,也许只是为了一两口吃的。最多百岁而亡,看不见长生路上的风景。
这样的生活,无疑是可悲的,但也是幸福的。
一眼望到头的生活,不一定就不幸福。
“修炼之路,处处是坑,一不小心就会身死道消,说不定还不一定有这些凡人活的时间长呢。”杨杉坐在马背上感慨,又看了眼那熟悉的牌匾,心中顿时生出无限的安全感与归属感。
“还是家舒服。要不是神通大能压着,我说什么也不会去什么劳什子第九山,守在家中不香吗?”
“可惜身不由己,无能无力啊!我还是一个蝼蚁,无力改变神通天意。”
“唯有强大,才能守护长生之路,才能守护自己的想要守护的一切。”
他欲要驱马进城,忽然见到一队人从城中走出。
杨杉与她们擦肩而过,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又扭过头去,各奔归途。
杨杉进城,暗暗道:“炼体三重?堪比那位灵元山外的大宗师了。”
“没有想到刚刚进城就遇见了曾经的旧人。”
刚才擦肩而过的正是于家于玲,那位于家的少女天才。于玲没有认出易容后的杨杉,杨杉却认出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