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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得意马蹄尽,一日看尽长安花。

翩翩少年郎在殿试中侃侃而谈,一举夺得状元郎。

据说,皇上原本见他生得好看有意封他为探花。谁知,少年郎不仅长得好,一张口,才华更是甩了其他两位八条街。

区区探花,实在是配不上这才貌双全的少年郎。

于是,十八岁的林颐成了大新王朝史上长得最好看的状元郎。

皇上看着这少年郎,越看越欢喜,谁不喜欢长得好看的人。当即,便赐了官职,封为鸿胪寺少卿,从五品的官职。

由此可见,皇上是有多器重这状元郎了。

朝歌十二岁那年,林颐成为了众人称赞的状元郎。

状元郎不仅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更是美如冠玉,气质不凡,以至于游街的时候,万人空巷。

林婉更是一早就拉着朝歌订好了酒楼,哥哥状元郎的游街,自然是不能错过的。

林婉与朝歌趴在窗户上,等着状元郎的经过。

“朝歌,快看,我哥哥来了。”

朝歌闻声便抬头往窗外望去。

才貌双绝的状元郎一身红衣骑在马上,面对人们的热情,状元郎却面不改色,从容不迫。好像大家口中呼喊的不是他一样。

这是朝歌第一次见林颐穿红衣,及腰的墨发高高竖起,剩下的则听话地贴在身后。

朝歌心想,怕是除了以后大婚,林颐这辈子都不会穿了吧。

只是不知,是谁会和他一起穿红衣,拜天地了。可能那女子要被气死了吧,毕竟,夫君穿红衣比自己这个新娘还好看。

朝歌望着林颐,思绪早不知道跑哪去了。等她回过神再往下看时,刚好撞见了林颐的目光。

一时之间,朝歌竟红了脸。像是突然拆开的礼物,又像是突然吃到了最喜爱的如意糕,朝歌的心里突然冒起了泡泡。

一颗,两颗…

一时之间,好像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只剩下红衣的林颐和自己。朝歌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那天,朝歌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直到晚上睡觉前,她的脑子里还都是红衣的坐在马上的林颐。

她想到了六岁那年的不倒翁和十岁那年的怀抱,还有那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糖人。

当晚,朝歌梦到了红衣的坐在马上的林颐。只是这一次,是他成亲。

朝歌看到了坐在女宾席上,婉儿姐姐旁边的自己。

第二日醒来时,朝歌突然觉得少了什么。只是睡了一觉,为何总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

那种帐然若失的感觉,就像是什么珍贵的东西找不到了。

用早膳时,朝歌突然很想见到林颐,想看一看他。

“朝歌,你今日怎么有空来找我了。”婉儿高兴地牵着朝歌的手,往自己院子里走。

“我…我就是突然想你了。”朝歌心虚地说。

婉儿却信以为真,笑得更开心了。

“恰好今日我让厨房做了一些新的糕点,待会你一定要好好尝一尝。”

朝歌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

朝歌似是纠结了很久,最终还是下定决心问道,“林颐…林大哥呢?”

“哥哥呀。他今日一早就出去了。”

朝歌失望地点了点头。

林婉专注于让白芷去催促厨房糕点做好没有,倒没有注意到朝歌一脸的失望。

直到很晚,林颐才回来。那时,朝歌刚准备离去。

恰逢,在林府门口,林颐碰到了准备离去的朝歌。

正在跟林婉笑着道别的朝歌,就这样看到了准备下马的林颐。

一瞬间,空了一天的心突然就满了。就像是有什么东西,突然跑进了自己的心里,自己的脑袋里,自己的全身上下。

“林大哥。”叫了不知道多少遍的称呼,今天突然就叫不出来了。三个字,却磕磕绊绊。

林颐望向朝歌,点了点头。“这是要走了吗?”

朝歌不知所措地点了点头,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那路上小心些。”

朝歌不知道自己怎么上的马车。她坐在马车里,掀开帘子,看到了还在林府门口站着的兄妹俩。

对上了林颐的目光,朝歌无措地放下了帘子。

林颐看见朝歌紧张的样子,很是不解,便问道,“朝歌今日是怎么了?”

“没怎么啊,不挺好的吗。”林婉边说边往府里走去。

林颐摇了摇头,没有在意,也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