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素县西边离城门不到五里处有家福来客栈。客栈不大,设施也很简陋,又因地处偏僻,所以入住的客人并不多。
但因其低廉的价格,所以还是吸引了一些人。他们多半是一些途径此地的过路人、或是一些拖家带口初来此地谋生的人。
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不图客栈有多舒服,只要能提供一个晚上睡觉的地方,他们就知足了。
这天一大早,该出门的出门了,该赶路的也起早赶路走了。客栈里只剩下一个还没找到事做的年轻妇人,带着她三岁的儿子在大堂里玩耍。
一个小伙计坐在大堂里残破的旧桌子后面,一只手托着腮帮子,鸡叨米似的在打瞌睡。
那个小男孩临时挣脱了母亲的看管,在小伙计对面的木凳子前,一边用眼睛瞄着小伙计,一边把唾沫吐到凳子上,还有手指在上面轻轻画着。
突然,客栈的门被推开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出现在大堂的门口。
少年人身材很高,也很挺拔。身上穿着一件米色缎子长袍,外面罩着一件湖蓝暗花马甲,脚上是一双黑缎云步鞋。他头上戴着一顶深蓝色的六合同一帽,帽子正中间嵌着一块翠色的美玉,腰间挂着香囊和玉坠。
少年人进门的声音惊醒了正在瞌睡的小伙计。小伙计眯着眼睛往门口看了看,起先他以为是自己眼花了,于是用手揉了揉,见进来的的确确是一个阔少爷。
小伙计连忙招呼道:“客官,您是来……找人的?”
少年人客气地说道:“麻烦小二哥帮我找个房间,要一个单间,不求舒适,只要便宜,能睡觉就行。”
小伙计以为自己听差了,愣了半天没反应过来。
少年人又重复了一遍,小伙计眨了眨眼,说道:“是住店啊,有,您跟我来。”说完带着少年人向客房走去。
在接下来的两天,阔少爷打扮的年轻人每天早出晚归,天一亮就出门,晚上天黑以后才回来。回来后也不在大堂里点菜吃,只向小伙计买两个粗面馍馍带回房间。
刚开始,小伙计对这位“阔少爷”还很殷勤,可几天下来,他发现这位“阔少爷”竟连卖苦力的脚夫都不如。脚夫们偶尔还会几个人凑在一起,要两壶酒、一盘花生米、一个素三鲜来改善一下伙食。
而这位“阔少爷”,每日除了住店和买馍的钱以外,连一个大子儿都没多花过。
这天晚上,少年人又是天黑以后才回来。小伙计黑着脸,故意把两个馍摔在桌子上。少年人也不生气,拿了馍就往自己房间走。
“我呸,整天穿的像个少爷似的,还不定出去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呢。”小伙计在他身后猛啐了一口骂道。
少年假装没听见,头也不回地进了房间。
回到房间后,他小心翼翼地取下腰间的配饰,把他们一件一件地用帕包好,放在枕头下。
然后又把衣服、帽子脱下来,整整齐齐地叠好后放在床头。又把鞋脱下来,找来一块干净的布把鞋面上的灰尘和鞋底的泥都擦拭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