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氏也不由得感慨,筝姐儿的手艺极好,宋凛和顾盛差不多高,只不过顾盛常年练习拳脚,比宋凛肩部宽上几分。
可眼下是冬季,续上厚厚的棉花,那点儿宽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顾筝能察觉到,和一旁穿的如狗熊一般的哥哥和李明阳相比,宋凛这样的,肯定更符合大堂姐的审美。
只不过,顾之沅心高气傲,说不定从没有正眼看过宋凛,她的未婚夫婿。
“妹妹,你,你是不是给宋兄专门做的衣裳?”
顾盛也认识到了二人之间的差距,明明是给自己做的衣裳,怎么宋凛穿起来,更像是他的呢?
“咳咳!胡说什么鬼话!”
不等顾筝开口,宋氏咳嗽两声,制止顾盛的胡言乱语。蠢儿子说的什么鬼话,未出阁的大家闺秀给男人做衣裳,她筝姐儿的名声还要不要?!
看向宋凛,笑容慈爱,“来来来,今日没外人,我们一家子不拘束那些礼节,坐下只管吃。
我听盛哥儿说,你们明日还要考试,吃完趁着雪不大,得早些回去才行。”
说着,先让如意盛了羊肉汤放在宋凛面前,“好孩子,你快尝尝这个。冬日里天寒,拿药材和羊骨头熬的,最是暖身子。”
又是熟悉的当归黄芪香,宋凛谢过宋氏,不动声色瞥了一眼顾筝,只一眼,他便看出来了。这是顾筝的手笔,她往日最爱喝这些汤汤水水,连带自己也跟着喝了不少。
宋凛不喜欢这当归黄芪的药材味道,可见宋氏殷切目光,仰脖喝的干干净净,宋氏越发满意,对比一旁挑剔的顾盛,朝宋凛笑的更加慈爱起来。
若这是自家的女婿该多好!
学业好又是个知道感恩的,去窑子那种地方都能控制住回来,想必也是对妻子好的。
好在,她的理智尚存,知道这宋凛是长房看中的女婿,只能遗憾的邀请他常来,并表明自己和顾筝会住到年前。
见到宋凛眼中的亮光之后,宋氏终究是没忍住,提了个小要求,“听闻你功课最好,只我家这个孽障是我的心头大患,四书五经从来学不进去半点儿,不知让我费了多少心力。
若是你闲着无事,不如也顺道教导他?”
顾盛一听,顿觉不妙,求助的目光落在妹子顾筝身上。
顾筝置之不理,哥哥的性子有人刹刹车是好事。
顾盛见外援无望,目光落下了宋凛身上。
呜呜呜~同窗太受娘亲喜欢也不好,这才见了两次面,就要把儿子卖给对方。
“宋伯母,顾兄基础扎实,平日里爱玩不是大事,只要能考前针对性练习,便不会落到后面。”
宋凛接收到顾盛的求救信号,主动开口委婉拒绝。
更何况这是事实,前世顾盛虽也不爱学习,可也知道自己肩负八房振兴的重担,再有,他岳父顾德也是个严苛的。
记忆中,考了乙等回去,便要吃一顿竹板夹肉,所以顾盛最后也中了进士,可见他并不需要自己的帮助。
只可惜,这话宋氏不信,只以为宋凛不乐意教导。
微叹口气,便准备歇下这心思,“也是不该麻烦你,你也不容易。”
家贫读书本就是几极为艰难的事情,哪里能抽出空来再去辅导别人。
尤其是,看着宋凛眉眼深邃,但哪怕身穿锦袍,也比顾盛和李明阳两个瘦上不少。
宋氏脑补了一出宋凛的艰难处境,不仅不怪他,反而夹些葱爆羊肉给他,心疼道,“我和筝姐儿要在这里住许久,你若是闲着便往这里来吃饭,衣服换洗只管拿来,这么冷的天儿,可千万别自己动手冻坏了。”
这才十月底就大雪纷飞,只怕到了年根底下更冷。
学院放假自然没有人打理食宿,那婆子也做不出什么好菜,不如来这里给补补。至于洗衣服,那更不碍事,她们来了后每日都要浣洗,灶房烧着热水,洗完后熏干也不费功夫。
可若是他们自己张罗,手冻伤写不了字,那就可就是大事。
宋凛心口一暖,应下教化顾盛的重担。
或许是碗里的羊汤太好喝,又或许是宋氏眼中的疼爱太明显,惹得李明阳多次嫉妒目光看自己,为何宋凛有羊肉自己没有。
更或许…是顾筝低垂眉眼,细嚼慢咽,长睫在眼下晕出阴影,遮住清水眸子。
粉绸袄裙勾勒曲线,熟悉淡香阵阵袭来,让他不由红了眼眶。
忍不住,看了再看。
顾筝被人直视打量,眼中闪过一抹恼怒。
这人,实在是不守规矩。
明明和大堂姐订了婚,见自己颜色好又来盯着瞧。
再联想昨日这人和哥哥一起逛窑子,哪怕明知另外有缘由,顾筝连顾盛都迁怒上,只觉得哥哥不靠谱,交的朋友,也都是狐朋狗友。
顾盛见宋凛拒绝后,便放心低头大啖羊肉,他虽然有钱可不是爱张罗的。十日里九日不在家,荒废了柳嫂子的厨艺。
妹子是个会吃爱做的,这羊肉汤如奶色般莹白,葱爆羊肉微辣,夹进一旁外酥里嫩的饼子里,李明阳已经吃了两个!
别以为他没瞧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