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为乔家做事的程岑,向来喜欢将人踩在脚下的感觉。
这能让他找到凌驾于上的感觉。
蔡淑芳趴在地上。
哪怕是西门姓的儿媳妇,只怕在天都那边,丝毫没有面子。
“怎么西门家的儿媳妇,你是真的以为,我程某会将你们西门放在眼里今晚程某心情好,给你一次活命的机会,从我这里钻过去,我放了你。”
程岑言语笃定,指了指身下。
蔡淑芳趴在地上,脸几近埋在泥土当中。但脸上不屈的表情,未有半点放下。“要杀要剐,你就动手,我蔡淑芳要是眨一下眼睛,我就不是人。”
“哟”
程岑意外。
想不到,蔡氏出来的女人,一个个都是这么倔
程岑笑道。“蔡淑芳,你好歹也是贵为蔡氏,怎地落了个连狗都不如的下场你想死,程某可以成全你。不过你可不要以为,你死后,蔡氏会为你报仇。”
“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是蔡氏的人。”蔡淑芳回道。
“行,有骨气,既然如此,爷留你何用”
习惯于杀人的程岑收起脚来。
身后一男子上前,便是一笑,拔出刀。“程爷,让我代你砍了她。”
“不,程某要亲自动手。”
旋即一笑。
程岑接过递来的一把刀,一口唾沫吐在手上,便搓了搓手。
举刀而上,毫无任何犹豫。
地上的蔡淑芳已经起身。
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
但那程岑的大刀几欲砍来。忽然,山下发动机轰鸣,汽车刺眼的大灯穿插而过,使得程岑等人的眼睛条件反射的闭上。
唐衣驾驶的越野车,绝尘而上,汽车驶过公墓的台阶,忽地凌空而起,卷起漫天尘埃。以一种极为极端的姿态,降临在沈明的坟头旁,缓缓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