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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苏挽歌,二十五岁,君城人士,是为君城苏家大小姐!突然提及此人。沈北,好似陷入回忆当中。想当年,沈家二老在世之时,与君城苏家,乃是过命交情。而沈北的童年时光,总是伴随着苏挽歌的陪伴。她与沈北同龄,青梅竹马,自记事以来,一同念书,上课下课,几乎每天都打闹在一起。这个陪伴,长达十八年之久。十八岁!她,长成了一个身材惹火,美丽的绝品女人,人称苏家一绝!他,是一个面黄肌瘦,满脸俊秀之气的书生。那一年。二老过世以后,他决定前往北境。那一年。她送他离开君城。并且,与之约定,归来后,你若未娶,我若未嫁。你娶我,我嫁你!七年,匆匆时光,如流水一般逝去。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半个小时后。日暮西山,黄昏渐凉。天,就快黑了。君城,君悦大酒店!顶楼上,帝王厅。大红的落地窗被拉开,沈北站在窗前,望着君城繁华的夜景。夕阳退却,黑暗笼罩,整个君城,亮起了色彩缤纷的灯光。街道上,行人成群,汽车匆匆而过。此情此景!不禁是让沈北想起了那人,想起了那些事儿。嗒嗒嗒!脚步声缓缓自客厅响起。“唐衣,我大嫂有消息了吗?”沈北头也没回,便开口问道。只是身后停顿一下。沈怡看着自己的这位小叔,抿嘴道:“小叔,是我,沈怡!”沈北转过身来。沈怡已经在唐衣陪同下洗了个澡,并且,唐衣给她准备了一件新的衣服。经过一番梳妆打扮以后,眼前的沈怡,模样很是美丽。和大嫂蔡玉琴,如出一辙!“沈怡,你越来越漂亮了。”沈北笑道。沈怡抿嘴一笑。但见沈北心有杂念,沈怡从身上拿出了一张门票,递向了沈北。“这是什么?”沈北微微一愣。沈怡的手中,是一张演唱会的门票。地点就在,君悦大酒店附近的体育馆里!沈怡说道:“小叔,苏挽歌小姑,现在是一位当红歌星,今天晚上九点,她的演唱会在体育馆开始。你有七年没有见她了,这七年,挽歌小姑一直在等你回来。这是她的演唱会门票,小叔你过去看看吧!”苏挽歌!听着沈怡的话,沈北的目光举无所措。当初,离开君城的时候,她目送沈北离开。而这七年,边境战事吃紧,沈北未顾及家中一切。如今,可还有脸与她相见?“小叔,挽歌小姑真的放不下你。门票我给你放在这,你就去看看吧,我去休息了。”沈怡抿了抿小嘴,将门票放在了桌子上。而后,回了房间。这张门票触动了沈北的心弦。七年不见,苏挽歌成为一位当红明星了?她,实至名归,有这个能力!“要不?就去看看吧?”夜幕到来,朱灯彩绘,城市,姹紫嫣红!本该是寂寥的秋夜。但此时,君城体育馆,却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巨大的海报挂于体育馆周边,那上面,是一个穿着短裙的妖艳女人,满头红发,靓丽。却又不失高贵,成熟之色。她就是苏挽歌!苏挽歌,二十岁出道,二十二岁成名,如今二十五岁的她,已经是坐拥粉丝几十万,名声,甚至比北境守护还要响亮,横贯日月!人称,最美歌神,清风挽歌!今晚。便是苏挽歌在君城举行的演唱会。体育馆大厅。人头攒动,无数来自五湖四海、八方四面的苏挽歌粉丝,尽数到场。不少人举着海报,神色激动,静待演唱>>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会的开始。现场,好不热闹。晚上九点。在粉丝的静待之下,一身短裙的苏挽歌,终于登上今晚的舞台,满脸笑容。时下,会场欢呼不绝!在欢呼的粉丝群中,沈北,静静的在后方站着,望着舞台上,开始载歌载舞的女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以此来形容苏挽歌的美,也再适合不过了。她的歌声,婉转而又凄美。歌词之中,透露着沧桑之感。那一年。她是一个刚刚出道的歌手,她写下一首离别,荣获音乐界金奖,何等风光?那一年。他是一个刚刚入伍的士兵,还不知前路渺茫,誓要守护边疆,马革裹尸还!那一年。她开展巡演会,前往各大城市,名震四海。那一年。他身负重伤,送往医院,生死犹未可知!那一年。大雪纷飞,她是君城最有才的天之娇女。那一年。号令三军,他是北境,最大的王!会场欢呼四起。原是演唱会已进入尾声。见她安好,沈北心中已经放下。时下。人头攒动,他决定离开这里。不过。舞台上的苏挽歌,却好似看到一道身影。当她的目光,自舞台之上落于沈北身上的时候,她却是微微一怔。这个男人好生熟悉。“是他吗?”君城,中央大街。离开演唱会的喧嚣,沈北独自一人行走在阔别多年的街道上。正打算返回君悦酒店的沈北,在这个时候突然接到了袁弘打来的电话。“喂,守护,小侄子找到了。”袁弘的声音响起。沈北闻言,神色微微顿下,道。“在哪?”袁弘道:“我联系了我在崇州的不少朋友寻找了一下,最终调查出来,今天下午四点,因天正集团那边有股份纠葛需要小侄子,所以,张志远的儿子张威,下午就将小侄子接回了君杭。不过”“不过什么?”“小侄子的腿,被张威给打断了!”沈北,皱了皱眉头。腿,打断了?“张威在哪?”“张威这小子跟他老爹一样,有钱了,在君城结识了一帮朋友。我调查了一下,他们现在正在天君大酒店举办什么舞会,那里有很多人!”挂断电话。当沈北重返君悦酒店的时候,唐衣已经在楼下等着了。上了车。沈北道:“走,天君酒店!”“是!”唐衣点头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