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阿伟通完电话后,苟启起身走向大门。
刚到门口却又停下脚步,想了想后复又折返,来到了休息室客厅窗口处的小阳台。
对着阳台往下望了望,有点高,而且下面正好是酒吧大门,人员来往络绎不绝,不太合适。
于是,他又转身去了卧室,记得那里好像也有个小阳台,而且是对着另一个方向。
进了卧室后直上阳台,探头往下一瞧。
嗯,这里不错,下面是个小巷,黑咕隆咚地没人,正好合适。
合适是合适,可根本没落脚的地方,怎么下去呢?
爬?还是跳?
左右权衡了好一会儿,终于,他一咬牙一跺脚,直接从阳台一跃而下。
眨眼之间,人落到地面,双腿微颤,一个趔趄差点摔倒,然而神奇地是,居然一点事也没有。
稳住身形后回头望了望上面跳下来的阳台,貌似还真有点高,这要放在以前根本想都不敢想。
“哼哼!原来咱现在也算一高手了!”
接着,他面含微笑,迈着轻快的步伐离开了巷子。
约半小时后,苟启进了一家衣品店,再出来时,帽子、墨镜、口罩、手套、风衣加长靴,基本上全身都已换了装容。
打的来到第一家大富豪酒店,花了大半个小时询问加摸底,确认了那四人不在此,于是果断转去了第二家。
这次或许是幸运女神的大姨妈来了,运气竟然破开荒地降临到了苟启头上。
他刚下车便在辉煌酒店门口遇见了正急匆匆走出酒店的刀疤男,而且这家伙竟是独自一人。
如此良机苟启怎能放过?
装作不经意地擦肩而过,然后乘其不注意立马回头悄悄跟上,为了避免其发现只是远远吊着,并不近前。
一路随着刀疤男穿街过巷,刀疤男似乎还挺谨慎,时不时还回头望几眼,若不是苟启小心,还真有可能被其发现。
最后,刀疤男来到一条比较昏暗的街道,随后鬼鬼祟祟地摸进了一家店。
等刀疤男进店之后,苟启从暗处走了出来,抬头看了看那家店名,当即有点哭笑不得。
这丫挺的,竟然跑到传说中的野鸡店来,格调未免也太低了些,好歹也是跟了夜灵的人,怎么混成这鸟样?
摇了摇头,这种地方苟启真不太愿意进去,所以打算就在原地等刀疤男出来,然而紧接着心思一转,他隐约感觉到了不对劲。
按照常理来说,替某个大势力出来办事的人本身就代表着那个势力的形象,即便是一个不起眼的下属人员行为举止也要十分慎重,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方来?
事出反常必有妖,今天这事很可能有隐情。
一想到这,他不再犹豫,果断走进了店。
店里此时有三个女的正坐在沙发上聊天,脸上都是浓妆艳抹,衣物却非常单薄,一条条大腿仅有丝袜包裹,乍一眼看过去倒还真有几分诱惑力,不过屋里灯光昏暗,实在是看不清脸,自然也分不出年纪。
见有人进店,其中一位赶忙起身过来要招呼。
苟启不想浪费时间,抢先从身上摸出一小叠大钞,直接开口:“我不是来玩的,而是来找人,只要告诉我刚刚那个刀疤在哪?这钱便是你的。”
女人听了,表情先是一愣,随即又立马展颜欢笑,一边自然地把钱拿到手里,一边开口道:“那人叫了两个姑娘,在204还没出来。”
这个地方可没有什么职业道德,有钱就是大爷。
说完之后,女人还赠送了一句:“这位朋友,要不要我带你上去?”
“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