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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大概半个月前,秦征的秘书与相恋多年的男友喜结连理,给老板送请帖的同时,也交了一封辞职信。

得知此事后,一众亲友都纷纷赞叹秦征魅力无边,惹得人家宁可让新婚妻子当全职太太,也不愿意让她继续留在这个少女杀手身边。秦征三番四次解释,她的秘书不过是嫌弃工作过于繁忙,她精力有限,无法好好地兼顾事业与家庭,根本不存在什么桃色原因。他虽然说得在情在理,但没有让多少人信服,秦满枝偏偏是例外的一个。

在英国读书的时候,对商科毫不感冒的秦满枝荒废学业,整天就想着唱歌跳舞参加社团活动。秦征跟她不一样,这男人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不仅头脑聪明成绩好,而且有着精准的投资眼光和过人的领导才能,创业不久便成绩骄人。听闻秦满枝无心学习,他连思想教育都懒得做,直接断了她的零花钱,将她捉到公司打杂赚生活费。

那段时间简直天昏地暗,秦满枝虽然不算娇惯,但也是秦家富养出来的大小姐,被秦征当牛当马的使唤,差点就客死他乡。后来她才知道秦征是故意治理自己的,对家人哭诉无果,最终只能乖乖向秦征认错,并承诺再不偷懒胡闹。正因见识过秦征工作的拼劲,她并不想接过这个烫手山芋,给这个万恶的资本家当秘书。

当然秦征也没有给她选择的机会,不等她回应,他便一锤定音:“反正我短期内都招不到合适的秘书,这事就这么定了。”

秦满枝自然不敢逆他的意,毕竟她需要向他求助的事情,远比他求自己的要多得多,而目前最重要的一件,就是到宠物商店买条小狗哄她的宝贝儿子开心。

第一次到宠物商店,秦允对所有事物都充满好奇,那双黑漆漆的眼珠子四处转呀转的,忙碌得连眨眼的空档都没有。

秦满枝对猫狗也有点研究,她告诉孩子:“宝贝儿,这只小白狗叫吉娃娃,隔壁毛茸茸的是松狮狗,而那只像布偶的小可爱,就叫泰迪犬……”

秦允一手抱住她的脖子,另一只小手指着一屋子的宠物兴奋得直叫:“狗狗!”

“我们要这只好不好?”秦满枝将他抱到一条小鹿犬跟前,语气温柔地说,“它叫小鹿犬,跟你看过那动画片小鹿斑比里的斑比很像。”

秦征也说:“允宝,这狗狗个头小小的,连你都抱得住它。”

秦家两兄妹对小鹿犬都很满意,然而秦允却一直不肯首,他伸长脖子张望着,最终被放在角落的大狗笼吸引了注意力。

顺着孩子的视线望去,看见那条身型魁梧的拉布拉多,秦满枝有点头皮发麻。她还没说什么,秦允已经开口:“妈妈,我要那狗狗!”

秦满枝有一瞬恍惚,遥想当年,霍晟也曾提议过养一条大型犬只,不过品种不是拉布拉多,而是阿拉斯加犬。这孩子虽然未见过生父一面,但很多脾性和习惯都跟霍晟惊人的相似,就连选宠物的喜好都一样,这使她不得不惊叹血缘的强大。

相比于小型犬只,这条威风凛凛的拉布拉多则更符合秦征的审美。听了秦允的选择,他早已忘记要跟秦满枝站同一阵线,兴致勃勃地说:“跟狗儿跟允宝一样帅气!”

看见他们似乎感兴趣,跟在后面的店员则说:“这拉布拉多是条弃犬,它的主人大概有什么原因不方便养它,所有就将遗弃在我们店前,我们老板看它这么可怜,就暂时收养了。”

抱着孩子在店里转了一圈,秦满枝的手开始发酸,秦征见状,主动将他接过,随后抱着他走了过去。定眼一看,秦征果然发现它的脖子上挂着一块精致的狗牌,上面有两个花体汉字:“原来你叫豆芽。”

店员点头:“没错,这条小多叫豆芽。它不仅很健康,而且被训练得很乖巧,如果你们愿意成为它的新主人,它一定会很高兴的。”

秦征被说得有点心动,他转头问怀里的小家伙:“是不是喜欢它?”

在旁的秦满枝试图劝说:“允宝,还是小狗比较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