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
“起来起来,早饭时间到了!”
陈玄还没搞明白为什么只有周煜能活着,就听到狱卒走了进来,一边用佩刀敲击着牢房的铁门。
能够用铁来做牢门,也足见斩神监对关押在此处囚犯的重视了。
一众人鱼贯出来,被分成了好几个地方。
陈玄这一牢房的人,跟隔壁牢房的人在同一地点用餐,他们都是同一案件的案犯。
不同的是,隔壁牢房的犯人们吃饭的地方不仅有桌子,饭食还非常丰盛,鸡鸭鱼肉样样俱全,哪里像是犯人的模样。
再看陈玄他们这边,一碗只有两三粒米的米汤,加上一个儿童拳头大小的馒头。
两方的早餐,简直是云泥之别。
“还有没有要归顺我的?给你们一个机会!”
长桌的正中心坐着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三十岁出头,叫李科。他们原本是同期的学子,按现在的话叫做同学。
只是李科这人要比他们都大一些,听闻是走了关系才进了学府,没什么本事,只会阿谀奉承牵强附会,修为也是极差的,很多学子都看不起这人。
可偏偏是这人,竟然是这次谋逆案的主犯,将所有人都牵连其中,到了这斩神监内,不仅没受任何苦难,反而成了“座上宾”,吃喝不愁,还收了一众小弟。
吃饭之时,之所以会分成两拨人,就是因为李科说了,凡是愿意跪下磕三个响头,叫一声老大的,就能够跟他一块吃香喝辣,否则就只能吃糠咽菜都吃不饱。
起初之时,自然是没有人愿意跟他同流合污,全都自诩读书人,有几分傲骨。
但是几天下来,李科在那边大鱼大肉,他们却只能米汤就馒头的时候,便有人动摇了。
人的意志是很难反抗生理欲望的。
就如同每次手冲完之后,发誓再手冲是王八蛋。
但是下次结束之后,你还是会发同样的誓。
所以有了一个,便有了更多。
现在只有陈玄、周煜、板凳以及五个仍不愿低头的人还在坚持,分成了明显的两波人。
“好啊,都是硬骨头,我佩服你们。”李科鼠眼一挑,道:“我看你们能坚持到几时,我们吃!”
说完,那边便开始大快朵颐,焦黄的烧鸡端上来,粗大的鸡腿扯下来,一股香味顿时飘飞。
陈玄他们这边人看的眼睛都直了,口舌生津,馋虫涌动。
“娘的,受不了了,低头就低头吧!”陈玄他们这边又有一人,终于还是受不住诱惑,将手中的米汤瓦碗一摔,朝着李科那边走去,跪地上就是三个响头。
“也罢,牵连此事,是生是死尚未可知,要颜面还有何用,总要做个饱死鬼!”
剩下四人,相互看了一眼,竟也都摔了碗,跑到李科那边磕头认了老大。
不愿意归顺的,竟然只剩下三人了
“哈哈哈,好,好的很!”李科一边嚼着鸡腿,一边猖狂的大笑,神情得意,像是报了往日被看不起的仇恨。
“咕咚!”
板凳一直死盯着对面的鸡腿,不知道咽了多少口水了,自己家少爷没去,自己当然是不能去的。
这是作为一个书童的自觉。
陈玄沉默了几秒,运起生死眼看了看微笑着吃馒头的周煜,发现他的三把火依旧旺盛,毫无变化。
再看向得意非常的李科,却发现他火苗稍显暗淡,透着黑灰色。
也就是说,这李科也是个倒霉蛋。
整个案件,目前能活着的人,只有周煜一个。
陈玄虽然搞不懂为什么,但是他却想明白了一件事,想要活着的话,需要抱紧周煜的大腿。
“陈兄不去吗?”周煜突然问道。
“周兄不去吗?”陈玄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