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气氛突然安静,连最爱开玩笑的吕正栋也楞住了。
发生在七年前的那件事当时吕正栋也在场,确实这些年虞慈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正因为知道这两人之间发生的这些事,为避免尴尬,吕正栋一直在调节着气氛。
吕正栋对虞慈的印象挺好的,那会儿陆严岐会拒绝她,也让他感到很惊讶。
这些年,虽然陆严岐很少同他提到感情的事情,但吕正栋知道,他心里也为年少时期的行为对虞慈心怀愧疚。
毕竟认识了这么多年,心里不可能不起一丝涟漪。
吕正栋还记得大概是快毕业那阵子,陆严岐回家来办个什么手续,吕正栋刚好也回来实习,两人聚了个餐,那天后来陆严岐酒有些多了,大排档热闹灯火下,排风扇夹杂着夏日的夜风吹的人很爽快,陆严岐很突然主动提起了虞慈:“我联系了身边所有的人,都联系不到她。”
吕正栋感到纳闷,“你家跟她家关系不挺好的吗,你没问过她家里人?”
陆严岐摇了摇头。
吕正栋永远记得他当时充满失落的眼神里,隐隐地裹挟着几许失魂落魄和愧欠,然后什么也没说,低头喝着酒。
几时见到过陆严岐这样一面,他向来自信倨傲,从来不把任何人放进过眼里,眼里怎么会流露这样的神情。
一时没忍住,吕正栋问他:“你不是说从来没把她当成过朋友吗?”
灯光在头顶闪耀,陆严岐深邃的眼里光芒黯然,他笑了笑,像是有些自嘲,“你信吗,我从来没对她动过心?”
吕正栋愕然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说真的,我不相信。”
陆严岐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酒,放下,“我也不信。”
但人,都是在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
那时候的他,那样骄傲的一个人,又怎么肯承认自己喜欢的是一个那么普通的不起眼的女生?
所以在她当着众人向他告白的时候,他第一反应不是开心,而是有一种“一个不被期待和藏在黑暗中的秘密被公之于众的羞辱感”。
他羞于承认也喜欢虞慈的事实。
他可以偷偷喜欢她,可以对她很好,但是却没有勇气像她那样,当着众人去面对和承认。
这餐饭注定吃的不顺利,吕正栋也试图调节气氛,可虞慈全程只跟吕正栋说话,直接把陆严岐当成了空气,连看都没看他一眼,憋屈的很。
中途虞慈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收拾东西要走:“不好意思,我有点事得先走了。”
陆严岐也跟着起身,拿起外套,“我送你。”
她淡淡拒绝,“不用,我可以打车的。”
说完,不等他就转身走出了包厢。
刚步出包厢,陆严岐便追了出来,“出什么事了?”
“我妈没带钥匙。”
“我送你吧。”
“真的不用了,你回去吧。”虞慈声音很淡,不欲纠缠。
陆严岐没再说什么,一路紧随着她。到了电梯边,虞慈刚站定,一只手横过来,快速按下电梯键。
余光里,那手指修长透着光,还和记忆里的一样。
陆严岐的手对她来说总与别人所不同的,手指盖很长,修的很平整干净,手掌瘦长,掌背上从指根连到手腕的指骨在稍稍用力的时候会很明显,犹如张开的扇骨,因为小时候被门压了一下,无名指伸不直,微微曲着,反而显得很性感。
虽然许多年没有见了,但只要一想到他的手,从记忆深处里依然会浮现出那些熟悉的画面片段,像是带着旧时光怀念的气息,蔓延悬停在空气中。
在两人之间飘荡。
稍楞了楞,虞慈收回了视线的时候,一并收回了飘远的神思。
实在推不过,最后虞慈还是上了他的车。
安静的车厢,谁也没说话,透露着古怪。
她干脆假寐。
大概是太过安静,陆严岐开了音乐。
不再是之前的轻音乐,而都是学生时代很流行的歌曲,到现在已然被称为了“老歌”。
时间竟走的这样快,一晃眼十年,又十年。
第一首就是陈奕迅的《十年》。
这是陆严岐很喜欢的歌。
那时候他爱周杰伦,陈奕迅,王菲,张惠妹,爱五月天,Beyond,The Beatles,Queen,是科比的忠实粉,支持湖人队,每周都不会错过的NBA篮球赛,爱玩游戏,从最早的热血传奇到后来的剑三、魔兽世界、Dota,再到后来的LOL……
仿佛成为了那渐渐远去的青春夏天里属于每个人的独特标志。
虞慈从来不玩游戏,也不追星,对篮球更是不感兴趣,因为虞詹行和陆严岐两个人一碰面就聊这些,慢慢的,她也产生了好奇和兴趣,他们的喜好也成为了她的喜好。
她是一个长情的人,喜欢一个人,一件事,会一直一直喜欢下去。好像时间过去越久,就像酒一样,越来越醇厚,越来越难以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