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二章 点烟(1 / 2)我在诸天当体验员首页

丁连山接过烟,在鼻子前嗅了嗅,眉宇舒展,有些怀念。

“正宗关东叶子烟,在南方要抽到这个可不容易。你有心了。”

火柴在柴盒侧面划过,黑色的火柴头经过摩擦的高温,冒出小小的火苗。

刘琛的食指和中指拈着火柴棍,微不可查地弯曲,其余三根手指收紧,像弓背的熟虾。

双手撑平,将火柴倒数着,像丁连山递去。

长袖青衫下,肌肉紧绷,收缩着,蓄势待发。

这是刘琛出招了。

暗杀时惯用的伎俩,若是正面把烟凑过去,只要双指一弹,就能直接戳瞎一只眼睛。

丁连山有些浑浊的眼睛瞬间清澈,他感受到了杀气。

这是带着杀意的试探。

当下右手扣住桌面,暗抵住桌子。侧过头,眼睛和刘琛保持对视,左手夹着烟,凑上去。

不能看夹火柴的那只手,因为脑袋快不过手。

当眼睛看到手指动的时候,再偏过脑袋已经迟了。

要盯着眼睛。

再厉害刺客,动手前一定会看目标,特别是面对高手,瞬息之间,差之毫厘就是生死两重天。

抵住桌子,是随时准备把桌子推出去,撞到刘琛胸口,打乱他的动作。

黄色的火苗燎烤着烟丝,淡淡的烟升起。

抽烟的人知道,这时候,得吸一口。

但丁连山没有。

吸的时候,会分神。一分神,就会有破绽。生死之间,破绽就是死。

竖着的火柴燃的最慢,灶台里的新柴烧的热烈。

雨后的深夜,小巷里看不到人。

路灯很暗,火柴的亮光像一颗星。

也许是几秒钟,也许是几分钟。

神智的高度集中让时间的流逝被无限放大。

火苗慢慢燃烧,再慢也会烧到根部。

刘琛慢慢松开点烟的手,掸了掸火柴,灭掉上面的烟。

丁连山松了一口气,猛吸一口烟。

烟过肺,灼热地刺激着气管,带来尼古丁的沉醉。

喷出一口烟雾:“人老了,不服不行啊。”

刚才的那股杀意,将他牢牢锁定。他毫不怀疑,稍有松懈,对方立刻便要出手,而且是致命一击。

虽然只是动动手指的事,但确实千变万化,生死一发,期间危机绝不会比别人用长刀大斧大杀大砍少分毫。

心神损耗,就像胆颤心惊的熬了一宿。

刘琛继续喝了口蛇羹,这菜得趁热吃,不然味道就差了。

一支烟抽完,丁连山气息平缓。

“杀过不少人?”

“嗯,都是东瀛人。”

刘琛又递过一支烟,规规矩矩点上。

吞云吐雾,眼中带着欣赏。

“真好。要是十年前,我肯定收你为徒,放在五年前,我还能和你过过招。可惜,你来晚了。一门里,有人当面子,就得有人当里子。面子不能沾一点灰尘,流了血,里子得收着。收不住,漏到了面子上,就是毁派灭门的大事。一代人,一代事。”

丁连山掏出一张老照片,微微泛黄。

“这是我这一门的合影,早就没我了。甭说什么是非、成败、荣辱、生死,关键就一个字,我。我都没了,还折腾啥呀。六十四手,是一手都没了。”

掸了掸烟灰,暗橘色的烟头燃着,在昏暗的雨后小巷中,像一颗摇摇欲坠的星。

丁连山静默下来,不再说话。

意思已经很明白,他已经不是这一门里的了,不会再掺和任何事情。

现在的他,就是个普通的商贩。

在南方熬着北地味道的蛇羹。

手里的汤就一碗,再慢也有喝完的时候。

夜阑人静,家清月冷,刘琛在犬吠中消失在巷尾。

几日后,又是瓢泼大雨,连绵不歇。

天将入夏,万物繁盛。

江湖人汇集在叶家。

“我有什么资格代表两广武林呐

“讲门派,南拳有洪、刘、蔡、李、莫。

“论辈份,在座各位都是长辈,不是掌门就是馆主,怎么也轮不到我。”

一众武人中间,叶问心思通透,知道他们之前的小心思。

带头的寿哥把桌子一拍:

“这件事,关乎两广国术界的面子。我们广东人,虽说平时爱打个小算盘,真要动手谁也没怕过,我们他妈怕过谁呀?”

“是啊!”周围的人连声应道。

“今天人家上门来叫板,我们不能装孙子。你们说是不是啊?”

众人激愤,粗着脖子应和。

“寿哥说的对!就是你啦!”

人心躁动,短短几句话,把叶问推到了风口浪尖。

再多的鼓动,也没说动叶问。

无奈归去。

众人忌惮着马三,却不知马三已经在动手的第二天就被赶回了北方。

“我藏不住你,十年之后再成名吧。现在就离开季华,赶不上火车,我就断你的腿!”

马三再锐,也不敢忤逆老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