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凿运河到底事关重大,莫说楚莫言一小小县令,就是夜离央堂堂一当朝王爷亦不能随便决定,若要将此事做好,一切皆需从长计议。 “待本王回去之后定将此事呈报朝廷,楚大人静候佳音便是。” 楚莫言调整出感激涕零的表情,将椅子往身后一推,“噗通”一声便是跪在了地上,“下官今儿就代兰城的百姓在此谢过王爷”。 “楚大人这言谢就尚早了,快起快起”,夜离央急忙上前将人扶起,道,“这事儿到底不能急于一时,一切还需圣上定夺,小王也只能传个声罢了”。 楚莫言满脸感激地从地上站起,端过一旁的酒杯满上,“不管此事成与不成,能得王爷鼎力相助,那便是下官和兰城百姓的福气,我等无以言谢,今儿就在此先干为敬”。 这公事说了这么长时间的,众人也是有些疲累了,便是聊起了无关痛痒的闲事儿,后面更是你来我去地劝起了酒,有一搭没一搭地乱聊着,最后全然不知所云。 就事论事,在夜离央看来,楚莫言再怎么风评不好,如今看来也是有些本事的,便是不再就“怠慢之事”与她计较,却是你来我去一杯杯的酒渐下肚,那人却愈见沉默了,偶尔不时抬头复杂地瞟上他一眼,神色别般伤感。 被对面那人盯得实在受不住了,他终是忍不住干咳了一声,委婉提醒道:“楚大人为何这般看着本王?” 正是安静饮酒的刘云飞停了动作,转头看向身边的人。 此时的楚莫言已是面上起了一片绯红,显出了醉态,看了一会儿夜离央后,便垂着眼眸盯着杯里不断起涟漪的酒水,张了张嘴,许久才喃喃道:“下官……” “楚大人请讲。”看着对面人神色奇怪,夜离央蹙眉不解。 犹豫了许久,楚莫言终是问道:“王爷,可曾……去过一个叫桃花镇的地方?” “桃花镇?”夜离央脑子里快速回想了一遍,却是对此地半分印象都没有,该是没去过才是,只是,要说这里,他也不是没听过……他扫了一眼旁边,摇头道,“本王并未去过此处,不知楚大人为何这般问?” 看对方神色不似假装,楚莫言神色间闪过一抹明显的失望,叹了口气,“还请王爷莫怪,下官只是突然想起一位故人,那人……与王爷有些神似之处罢了”。 “哦?还有这事?”夜离央挑眉。 “其实,我也不知他真面目长得如何,许是……俊逸无双,又许是……其丑无比”,楚莫言半眯着眼眸猜测那人黑色面具之下的容颜,神情突然变得有些凄凉起来,看着手里的酒杯有些出神道,“那人也与王爷一般,喜欢着黑衫”。 至少,接触的短短时日里,她从未见他穿过其他颜色的衣服。 不过,楚莫言没说的是,除了两人穿衣品味有些相似之外,身形背影却差了不少,那人肩膀好似更宽些,身形也似更颀长些,倒有些像…… 她在脑子里大概比划了一下,心头猛然一震……转头看向身边的刘典史,别说,这身形倒与他更像些……莫不是这时日久了,到底还是记忆模糊了,怎么她今儿看着谁都似那人?魔怔了么? “看来楚大人与那位公子渊源颇深,不知你所言那位仁兄现在何处?你二人可还有通书信?”夜离央猜测两人该是好长时日未见了,难怪他楚莫言今日突然触景生情…… 此时,他还未想到旁处去。 “我与他有何渊源呢?不过留了一枚相思物与我罢了,此后便再无音信,终归是他弃了我……王爷可知……” 楚莫言抬眼瞟向夜离央,凄凉一笑,“吾今生所爱,不过那一人罢了”。 “嘭”的一声,刘典史手里的酒杯滑了出去,碎成一片片…… 满座皆惊,寂寂无声。 “……” 断袖…… 夜离央忍着性子保持王爷的凤仪,容色动了动,良久才憋出几字,“难得楚大人……如此情深”。 “断袖”屎开! 一旁的刘云飞突然站了起来,看着楚莫言好心提醒道:“大人怕是喝多了罢,不如去窗下软榻上小憩片刻,许稍觉好些。” 楚莫言蹙了蹙眉,点头承认道:“今儿还真有些喝多了。” 夜离央强压下心中不适,故作淡定地看着刘云飞道:“刘典史倒是关心楚大人,还是小王粗心了,不知楚大人已是不胜酒力,刘典史不如好人做到底,将楚大人扶过去小憩片刻?” 刘云飞转过头,视线落在面前的酒杯上,不偏不倚,没有动作,没人知道他此时在想些什么。 呵,这断袖之名到底坐实了,看这刘云飞神色,怕是觉得碰她一下都觉得不适吧? 楚莫言看着身旁这面容平凡无奇的人,沉默了片刻,便是起身与夜离央拱手道:“多谢王爷关心,那下官失陪片刻,去窗边稍坐些时候,敞敞风醒醒酒。” 夜离央很是大度地摆手道:“便去无妨,这里还有刘典史和张巡检陪着。” 于是,楚莫言这才颤颤巍巍起身,往着窗边专门搁置的软榻上去,而这软榻也为人精心备置,很是舒适,一倒在上面,她便很快来了睡意,看着前面不远处那人黑色宽袍依旧,身姿挺拔,与印象中的一人重合,一切恍惚昨日…… 她做梦了,梦到了好久未回的桃花镇。 那些曾经遇见的人,音容笑貌都还那么清晰,历历在目。 * 桃花镇是临辉夜国边疆的一个小镇。 桃花镇之前的名字其实并不叫桃花镇,而是叫做忘川镇。 萧莫言曾听老一辈人说过,这里百年之前曾是辉夜国和流云国交战的战场,脚下埋了成千上万的枯骨,无数儿郎就在此处客死他乡,无数冤魂集聚,戾气自然很重,致使这里常年阴风呼啸,厉鬼嚎哭。 是以,这里迁来的百姓便请了一个有名的道士给镇子取了“忘川”这个名字,说是可超度亡魂,以凶制凶,保镇上百姓相安无事。 那时,忘川镇上的百姓不论是挖屋基修建新居,还是翻地种庄稼,总会时不时翻出那么几根白骨出来让人汗毛倒立之余满心觉得晦气。 后来,镇子里种了满镇子的桃树,一到春日便是满镇芳菲,煞是好看,引来不少赏景的边关将士,为这里的百姓添了不少收入,是以,为吸引更多的人,镇子便改成了“桃花镇”的名字。 楚莫言是在10岁时被苏家人从楚家接走的,之后的七年,便一直生活在桃花镇。 那时,她在大家伙看来是个十足的怪胎,别人避之不及的东西,她硬是要刨地三尺去找,一日到晚,身上总会有那么一两根吓人的东西被她似宝贝般地摸来摸去,吓得大人小孩不敢近她身半步。 老一辈的人不少说这娃子是中了邪,一日到晚上门劝着苏母与她找神婆来驱邪,说得多了,连苏母都忍不住开始怀疑,有一次专门请来了城里著名的神婆在楚莫言屋子里做了足足三天的法事,那三天的时间,她被绑得似一个粽子扔在床上,那神婆便拿着老大的棒子在她身上招呼,打得她哀叫连连骨头几乎散架,这般被折腾得几乎去了半条命,精神萎靡了好长时间,那怪异的举止才终是消停了好久。 大人们都以为她是“好了”,却是几月之后,居然又给现回了原形,虽说没那么明目张胆了,却还是能见她在外玩耍时从田地里偷偷摸摸挖出些好“宝贝”出来这么摸摸,那么瞧瞧。 几番折腾之后,苏母似也拿她无了办法,便由着她去了,却是怕是也觉这孩子有些邪气,与她疏离了许多。 除了她家的阿大,镇子里没有小孩愿意与她在一起玩耍。 她以为,这辈子,她只有阿大一个人…… 却是不想,她遇上了一个人,怎么说呢,一个带着面具,穿着墨色华服的奇怪人。 那人,算是她的大朋友吧……算吧? 那日,她如寻常一般,带着自己最喜欢的阿大,去了镇子里出名的“醉卧云端”买她最喜欢的薄荷栗子糕。 她常来此处,不光是因为这里卖的薄荷栗子糕好吃,还在于这里有不少来喝酒的将士,他们不同于镇子上的人,大多都愿意与她说话,虽然喜欢称作她是“小怪物”,却是无半点轻视之意,话语里倒常常多是逗趣的意思。 楚莫言前世打小便是喜欢一身戎装的军人,喜欢他们身上的铁骨铮铮,血气方刚,不似寻常人家男孩子看到的软绵绵的性子,若不是她读书太过认真看坏了一双眼睛,怕是她早也就进了军校圆了军人情节了,后来选的“法医”那职业,其实多半与此相关,当时看着这专业似是很酷,就勾上了…… 她就喜欢坐在一旁看这些大老爷们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喜欢听他们聊沙场上遇到的各种生死攸关或是有趣的事儿…… 在她眼中,男人就该是这般英勇豪气! 然后,她就遇上了那个人。 他说,他也是军中之人,在军中做了个小官,偶尔得了闲,便会来桃花镇小住几日。 她不知道他的名字,他让她称她作“离哥哥”。 她记得他一双幽深的眼眸很是好看,初次见面,他很是好奇地看着她问道:“你为何喜欢这死人头骨?” “无聊复习功课罢了。” 她记得,她奇怪的回答让他困惑了许久。 不过,那个哥哥终归是过客,她最喜欢的还是阿大,她的阿大。 …… 人影的阴霾落在沉睡的白皙脸面,一声梦呓在安静的厢房传出,“阿大”。 其实,他差人唤她上去,不过也是因为好奇罢了,他常常在“醉卧云端”的二楼,看到这穿着富贵的小公子过来买薄荷栗子糕,明明只是个十多岁的少年,却是手上抱着一个白森森的头骨,骇得满大街的人见之色变,除了他身后寸步不离、神情木讷的少年,他所到之处,他人均是唯恐避之不及,犹如狂风过境,闹得满大街鸡飞狗跳。 倒是有些意思。 常常看到这一幕,他便对那行为怪异的少年来了兴趣,索性不过寻点趣味,便去探探这到底是何家养出了这般奇怪的儿郎来? 就凭这少年那空洞淡漠的眼珠来推断,怕也是有些故事的。 那日,他又见着这穿着富贵的少年公子停在了“醉卧云端”的楼下,听他转身对着身后的少年道:“哥哥,身上带钱了吗?我想吃薄荷栗子糕了。” 他没想到的是,那贴身侍卫打扮的少年竟是她的哥哥,这倒是越来越奇怪了。 被称作哥哥的人点了点头,与她道了声“在这里等我”,便是迈步进了酒楼的大门,很快与他买了一包热气腾腾薄荷栗子糕。 他看得出,那带刀的少年对他是极好的,买了大大的一包,足够把他的小肚子撑得饱饱的。 “谢谢大哥。”他看他眼睛笑得弯成了月牙,很幸福,很单纯。 刚没走几步,那少年似乎被酒楼里玩儿酒令的兵士吸引住了,便是拉了拉身边少年的衣角,“阿大,咱们也去瞅瞅,看着怪好玩儿的”。 于是,少年转身又从他的眼下走过。 自从遇上了这个少年,他才知道,这世上原来还有一种糕点叫做“薄荷栗子糕”,不知那少年到底是喜欢里面的薄荷味,还是栗子味,就似在吃这人间顶级的美味,面上全是享受之色,不复适才的死气和淡漠。 于是,魔怔一般,他也点了一盘薄荷栗子糕,入口薄荷的清香,的确很是特别,这是宫里从来没人做过的。 “去把他请上来。” 这人与人之间,不知到底是谁先着了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