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唱片业那套分封理论,大机器唱片是环球唱片的封臣,它签署的歌手或乐队就是大机器唱片的下属“骑士”。
作为封主的环球唱片,天然具有发售手下的“骑士”的唱片的优先权,更何况这是一个有话题的乐队,其大部分成员同时也是双白金乐队,火焰炸弹乐队的成员。
环球怎么可能把必定赚钱的生意让给别人。
白奎因也乐于见到乐队的其他人能够有所创作,他的记忆碎片毕竟不稳定,虽然有丽芙泰勒这个“缪斯”,但也不可能逮住一只羊薅羊毛,没看最近的一首记忆碎片的歌曲都变成女生唱的小黄歌了,以后还会有什么情况,他根本不知道。
现在就很好,万一自己“才华枯竭”了,还有麾下的乐队和歌手可以源源不断给自己带来利润。
看完了战纹乐队的表演,接下来是斯科特挖掘的白人Rapper的表演。
伴奏依然还是那帮人,只是换了个主唱。
接过话筒的是一个金色短发的男人,二十多岁的年纪,比白奎因要大上一些,一身嘻哈打扮,手臂纹身、大金链子、宽松的白T恤、垮掉的牛仔裤、运动鞋,把嘻哈黑人的装扮学到位了。
“Yo,QB,我的这首歌叫《JustDon'tGiveaFxxk!”
歌名就带Fxxk,小子有胆!
白奎因想起之前邮件里斯科特是如何描述此人的。
他叫马歇尔·马瑟斯三世,给自己起了个艺名EMINM,第二个E反着写,不过平时大家习惯叫他“阿姆”。
斯科特是在洛杉矶举办的“说唱奥运会”上发现阿姆的,当时这家伙在1VS1Battle比赛中获得了第二名,但是因为他是个白人,东西海岸没有一家嘻哈乐唱片公司愿意签他。
哪个黑鬼会傻到听一个白人唱嘻哈乐?除非他吸High了!
因此尽管阿姆从89年就开始录制自己的歌曲录音带,学着黑人嘻哈歌手那样走地下渠道售卖,后来又和好友一起组队录唱片,却一直都没有成功,当时的市场不接受白人Rapper。
斯科特递出的橄榄枝,对于刚刚被之前工作的旅馆解雇,不得不带着女友和女儿海莉一起和老母亲挤在房车里的阿姆来说,无异于是及时雨。
阿姆非常痛快地签了歌手约,同时带来了他之前就创作完成,但一直没有机会发表的一整张专辑《SlimShady。
大卫格芬虽然不太熟悉嘻哈乐,但他熟悉唱片工业,阿姆能在汇聚了全国Rapper的“说唱奥运会”上获得Battle第二名,说明其业务水平是行业顶尖的,缺点只是他的肤色不被黑人控制的嘻哈界认可,缺少成名的渠道。
这对大机器唱片、环球唱片来说都不是问题,没人规定只有黑人才听嘻哈,七、八十年代出生的年轻白人早就被无处不在的嘻哈文化浸染,他们在呼唤本族裔的嘻哈歌手,只是之前没人在意罢了。
所以大卫格芬给出的建议是,先让白奎因带着阿姆刷一些曝光度,等到八、九月,再发布他的专辑。
白奎因在英国拍戏的时候,阿姆便灌录好了整张专辑,又开始了新的创作,而且还为《FeelGoodIn.、《Demons和《Radioative这三首歌的说唱部分重新填写了属于自己的歌词。
唱了一首自己的歌,又演绎了白奎因那三首歌的说唱部分,舞台上的阿姆用希冀的目光看向白奎因,希望得到大老板的认可。
而白奎因心中此时也乐开了花,正愁和环球签署发片合同中的表现条款,每半年至少一张小碟的任务难以完成呢。
瞌睡就有人送枕头,《FeelGoodIn.、《Demons和《Radioative这三首歌直接来一个阿姆说唱版本的,然后加上主打的《BetterMan,就可以凑一张小碟应付环球唱片了!
“太棒了!阿姆,我非常期待我们的合作。斯科特,我最近的通告是什么?我要带着阿姆一起演出!”
胆小的RZA,滚一边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