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章(1 / 1)寡妇女配求再嫁首页

作者有话要说:人家好乖好乖,每天都有更新……满地打滚    大姨妈呀嘛大姨妈,她老人家总是让人又恨又爱却无可奈何。恨的是突然而至、恨的是各种腰酸腿疼、胸胀胸疼、小腹坠痛加头晕低血压,更恨一早晨起来一摸一手红、还要撑着失血过多的身体洗裤子洗床单。爱的是什么,就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了。怪不得从前天开始总觉得莫名疲倦,哎呦我的老腰,老天爷果然不会放过我,大姨妈难道留在梦外面不可以么?    就说昨儿个晚风闻起来有一股潮潮的味道,果然今天又是阴雨天。冯水仙估计着城中那些刚刚绽放没几天的粉嫩桃花,怕都要被雨水给打下来了。打下来也不要紧,反正再过些日子有该到了白绒花的花季,再然后便是香气浓郁的各色蔷薇,到时候要找王家嫂子去采一些放在衣柜里。再再然后嘛,大概就到了漫天飞柳树毛毛的季节了,幸亏我没有过敏性鼻炎,老天爷谢谢您。    忙了这些日子,还一直没去内城看过,不过只看酒馆附近,外城这一片已经足够春意盎然了。这般安静缓慢的生活方式,放松的让人从头到脚的散发安逸。据说内城里面又是另一番模样,早些年扩城的时候,就被先帝改造了一番,也不知道是怎样的美景了。    这具身体的生理年龄,应该是二十二岁到,至少按照户籍上写的是这样,至于有没有瞒报年龄就不知道了,不过也不涉及到上学年龄瞒报也没意义,冯水仙一想到自己凭空年轻了那么多岁就高兴,每次想起来就欢喜,这个乐子够活一辈子的。转念一想,冯水仙本来大好的年华浪费在几十年守寡上面,原版的冯水仙果然是个死脑筋。    这么说来,按照故事情节推算,活雷锋小侯爷同志今年才满十七岁?!未成年啊啊啊,虽然在这里已经算是成人了。这样的话,比侯爷年幼两岁的公主殿下,今年也仅有十五岁,这明明就是两个未成年初中生在恋爱,当初看书时候还宽慰自己古代人都结婚早,现在设身处地越想越别扭。    冯水仙推窗子,挽着衣袖把手臂伸到外面接了几滴微凉雨水。瞧着这雨丝细腻程度,估计今天生意又做不得了。正要关上窗子,雨幕中瞧见街头那边哒哒哒的跑来一个人,一阵风,雨又下的急起来,哗哗的打的地上水坑直冒水疱,那人便躲进自己的屋檐下面看不清楚。怕是客人上门,冯水仙赶紧咬着牙撑着老腰挪到楼下去,呼的拉开门闩,直接打开房门探出身子。    门口蹲着的是一个衣衫破烂脏兮兮的身影,莫不是乞丐?乞丐这种天气不是早就躲起来了?看他抱着膝盖,脸压在胳膊上,随着呼吸身体不自然的震颤,这是在哭啊?连自己拉开大门都没听见,还真是难过的很专心。屋檐窄小根本遮不了多少雨,不消片刻人就给浇了个透湿。冯水仙就抱着手臂在一边看着,有点眼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坚果。过了一会,那人好像哭够了,抬起头用手臂蹭着脸,发出大大吸鼻涕的声音。一瞥头,正瞧见冯水仙乌溜溜着眼睛好奇瞅着自己,窘迫的站起身就要走。冯水仙却一眼认出他来,这不正是上次那混混五人组里长得满脸痞子相的那个,记得小结巴叫他郑哥。  此刻人嘴角也破了,眼睛也肿了,额头乌青的就跟当初自己从轿子里跌出来一样,衣服不知道是泥还是土雨水拎着直留汤看不出原本颜色,莫不是被人按在地上揍来着?身上也不知道受什么伤,不过看行动无碍大概也没伤到筋骨。他站起身来,裤子上大腿根那处还被撕了个窟窿,也不知是勾在哪里弄的。    冯水仙原本就没有娇羞的概念,穿过来以后作为一个有过婚史,并且立志要做个我行我素快乐寡妇的女人,自是少了许多少女才有的顾忌。不错眼的盯着人,眼神从人侧脸一直瞄到屁股,就差把一句呦呦还挺白说出口了。    “这么狼狈,又去谁家要保护费了?”冯水仙没啥同情心的取笑起来。    小痞子没出声,大概是刚站起身忽然感觉到裤子破掉屁股漏风,尴尬的捂着往墙上靠了靠。    冯水仙更感好笑,招招手,“喂,你进来。”    小痞子没动,低着头靠在墙上装死。    再靠你也不像壁虎啊小兄弟,不愿意弄湿衣服,冯水仙伸出脚踢踢人小腿,“叫你呢,快给老娘进来。我一个寡妇求你点事怎么那么困难,没见我现在生病了?!”    小痞子果然抬起头,见冯水仙脸色发白,许是真生病了有事求自己。在小痞子心中,自己这辈子还真没被陌生主动要求去帮忙过。一恍惚,便跟人进了酒馆。冯水仙指使着人,“给我撑开两扇窗,屋子本来就潮别捂了空气。还有,幌子帮我挂在外面,我生病,受不得凉,反正你都湿透了。”顿了顿,见小痞子真的开始动作起来,又追着叫到:“干完喊我,还有别的事哦,先谢谢喽你小伙子。”    小痞子今天格外老实,又可能是被打傻了。木讷的淋着雨把幌子挂在外面,刚一进门就被一大块干燥的粗布呼到脸上,“去厨房把自己擦干喽,你都淌泥汤了,快别弄脏我的酒馆!”冯水仙看着他踩出来的泥印子赶紧叫到。    “凭什么管我!”受不了被人嫌弃的语气,大概是因为在别人地盘,小混混底气不足的反驳道。    冯水仙却根本不接那茬,扶着桌子摇摇欲坠的病弱模样,“嗯,好晕,不行我要坐会,你快去,快点去啊!”    小痞子呆了呆,也不知是冯水仙到底是真病还是假病,家里老娘也经常这样站着就会头晕,无奈之下咂咂嘴,团着着手中的东西依言去了后厨。抖开来看竟然还有条旧裤子,怕是冯寡妇以前男人的东西。    自从上次那事情发生以后,本就觉得自己不该欺负个寡妇,而这寡妇竟然还对小结巴不错给包了不少吃食。自己几个兄弟一直便愧疚着,都不好意思在这条街上出现了。    可也不能总是没有进项,兄弟几个今天便去前边那条街碰碰运气,就算不能讹点钱花也要碰碰运气找个混饱肚子的活计。不巧撞上了外城帮派蝎子帮的几个大混混,在几个兄弟心目中,本来还一直把蝎子帮当作心中楷模一样,梦想着等自己过几年以后混出摸样,也吃香喝辣还能有钱花。以前只是听说蝎子帮如何威风,那样肆意横行很是让人羡慕。可如今真的见了,却也是做些欺行霸市的行当,更让人瞧不起的是竟然连老人孩子也欺负,一副无聊拿人取乐的模样。正不忿,被那些大混混瞧见,因为自己说了句太过分而被人团团围住,一语不合便教训了起来。兄弟们按照以前的约定的分头逃窜,自己是因为垫后才被打的这么惨。刚才在跑的急了外面淋雨没觉得冷,一进小厨被暖烘烘的热气一笼,却忽然打起冷颤来。小混混赶紧拿粗布把身体擦干,犹豫片刻还是把裤子换在了身上,衣服湿透不好再穿,期期艾艾的掀开门帘往外看。    只见小厨门帘动了动,冯水仙呛声,“老娘什么没看过,毛还没长全还学人害羞。”早就等的不耐,一边说着一边又把人推回厨房。看那瘦弱小身板顶多十五、六岁,瘦巴巴的好像鸡骨架一样。    整个酒馆只有厨房暖和的,灶膛里火苗发出小小的呼呼声。冯水仙也没一直盯着小痞子看,主要是没啥看头,如果是小侯爷裸着上身站在面前,说不准冯水仙口水早就决堤了。掀开灶头上的小锅,把刚才自己熬的姜丝红糖水倒了出来,刚刚好两大碗,冯水仙很无良的把不爱吃的姜丝都拨到另一个碗里,一边喝着自己那碗姜味的红糖水一边又伸出自己的邪恶之脚。“唔,咕嘟,把那碗喝喽,姜全吃了别浪费,特意给你煮的。”    这孩子实在太闷了,莫不是小动物离了群胆子也缩了?    “莫不是还想我喂你!喂喂小结巴那么好玩我都没喂过。”声音一直高挑着显得自己牛气冲天的模样。    小痞子扭过身,弓着背藏起胸前两点,也不知道这孩子身上到底有多脏,总之现在身上一条一条深深浅浅的颜色好像随便冰淇淋成精一般模样。他却没伸手。喝了一口冯水仙才察觉红糖水有些发烫,吐吐舌头使劲鼓着嘴巴吹了吹。直喝的小腹升起热乎乎的感觉,才端起另一碗来,眼看着就要往人脸上送,有点怀疑有点鄙视的说道,“你不会……是怕吃姜吧!”    那被碎发遮住眼睛的小痞子猛抬起头,抿着嘴唇要咬人的模样,虽然痞痞的不像好人,配合着满脸伤却让人真心怕不起来。冯水仙忍着笑,持着瓷碗直挺挺的递过去。少年单手端起碗来,赴战场一样大口大口灌进嘴里,灌的太急,到最后几口被呛喷了出来,扶着灶台咳嗽。逗的冯水仙立刻哈哈大笑起来,果然是怕吃姜的。    一饮而尽,小痞子使劲抹抹嘴,气哼哼的嘀咕,“笑的像个老鸹,墙都震的落灰了。”冯水仙扬了扬眉毛,翘着手指把小痞子衣服拎了起来抖在灶台上,真心比自己抹布干净不了多少。    “把那布裹上,出汗被风吹成风寒我可不管,等下歇歇气,再帮我把柴火整理下大块的劈开,还有,衣服搭灶旁干的快。”吩咐完也没管小痞子会不会听话,甩开帘子抬脚就上了阁楼。    冯水仙瞧了瞧自己窗下那一盆盆的小菜苗,还好没给浇坏,顺便掐了点香菜。天气潮冷潮冷的让人浑身都不得劲。想着墙上的箩筐里还有昨天剩下的油饼,要是中午还没客人来自己就把油饼烩了吃,正好热热乎乎的。冯水仙扑在自己床上被窝还没冷透,裹着衣服踢掉鞋子眯眼钻了进去:真想懒着,真想懒一天,如果不是尿憋的难受早晨怎么会有勇气起床啊啊!    迷糊了一阵,只感觉肚子舒服了些,才重新套上鞋子晃到楼下。瞧着地上泥汤也弄干净了,还是个好孩子嘛,要是长得没那么痞就好了,正好留下做伙计。有种白使唤了人的占便宜的小欢快,冯水仙取下竹筐抄起饼子就进了厨房。一掀门帘,瞧见那小痞子正往身上套脏兮兮的上衣。惊愕的张大嘴巴,赶紧掩着嘴巴装作打了大大的哈欠,心中转着心思:这个时辰,帮了这么大忙,人还没走却不好不留人吃饭了。    “啊哈?柴火都弄好了?真快啊~”打着哈哈,却见小痞子满脸鄙视,好像控诉自己偷懒一样,瞄到放柴火的棚子里,整整齐齐都码了起来,哎呦呦不愧是古代人做这些活比自己强百倍呀么强百倍。    一高兴说话便快了许多,“都这个时辰了别忙着走,你累了半天我也不知怎么谢你,你等会我烩饼给你吃,发什么呆啊你挡着我了!”    扒拉开小混混,在菜板上喳喳切起饼来。大概是留恋炉火的温暖,小混混就站在旁边看着,爆锅的时候明显感觉那少年吞咽口水的咕咚声,冯水仙得意,自己的厨艺被人欣赏,谁不高兴,一高兴就做多了,烩饼又没办法剩,好在小混混瘦巴巴的胃口却不小,全吃了下去。    吃饱喝足雨也小了,小混混做出要道别的样子,酒馆里静悄悄的,刚刚两句冯水仙觉得他在少年变声器,有点好笑有趣的样子,等着他说点什么。    只见那小混混抬起头,嘴巴动了动,满脸伤虽然擦了擦却依旧画了油彩一样色彩斑斓。努力想要说些什么,胸口随着呼吸起伏,正这时棺材铺高老板却飘进屋里,好像脚不占地一样一点多余的声音都没发出,安静的把油纸伞抖了抖靠在门后,“烫四两酒。”    小混混见有客人上门,扭身就跑了出去。冯水仙捂着额头:好好的你跑毛啊,幸亏你年纪还小,要不让街坊看见还以为咱们有奸情。混蛋你这幅做贼心虚的模样做给谁看?!心疼死我了刚才一激动又多切了两张饼,我怎么知道你那么能吃来着!恨不得扇自己巴掌让你手欠让你手欠!不过,刚才看那嘴型,好像是要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