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他也是真的没想到,这些街坊邻居有一天会变的这么亲热。
而对于这种情况,坦白讲,张振心里还是很爽的!
感觉仅仅一夜之间,自己就成为了港埠明星。
大众偶像!
当然,偶像只限于附近几条街。
但是,这也很了不起了好吗?
不过紧接着,当张振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之后,就不这么想了。
“卧槽!”
“来不及了!”
旋即,张振顾不得感慨,急忙开始赶路。
此时的张振明显有些着急。
毕竟,刚睡醒那会因为一时兴起,耽误了太长时间。
路又遇到了很多看过新闻的邻居热情的打招呼。
还有那个毒蛇炳,硬给自己加戏。
所以,张振不得不在路加快速度了。
争取把时间追回来。
但是眼瞅着这班的时间一点一点逼近,张振也是无可奈何!
对此,张振只能在心底暗暗骂道。
“唉······还是怪我,能力太强!”
“换成别人估计页次也耽误不了大半个小时!”
嗯······这其实是张振在自我炫耀!
但是尽管张振紧赶慢赶,时间还是来不及了。
迟到好像已经是必然的了。
其实换成平常,偶尔迟到下也无所谓。
毕竟,他昨天才立下了大功。
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雷蒙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但是张振考虑的明显更加周到。
毕竟,他昨天可是被陈家驹这个猪队友出在最后时刻给卖了。
这下可是让鬼佬署长和约翰都把他给记下了。
而鬼佬署长和约翰的小心眼,在西九龙警署和出了名的。
所以张振为了避免被打击报复。
避免自己今天早早班的时候,因为左脚先迈入警署而被鬼佬署长找借口开除。
所以才这么着急赶路。
这时,恰好张振正顺着斑马线过一道路口。
同时,张振恰好又想到这里。
讲真的,张振一想到这里,就不由的有些牙疼!
对于陈家驹昨天的行为,真的是让张振有火难发。
“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啊!”
张振忍不住感慨了一句,刚迈开腿走过红绿灯。
脚步忽然一停!
旋即,张振就这样保持着走路的姿势,站在了路中间。
紧接着,就像是时光倒流一样。
张振原路,又往回退了几步。
然后猛地向左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