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日常(六)(1 / 2)重生:短跑之王首页

“妈,赵老师和你说了什么啊?”

公交车发动后,方宇装作一副好奇的样子,朝方妈问道。

“也没说什么。”

方妈面无异色的笑了笑:“就是让我回头注意,给你及时补充营养,毕竟现在是长身体的时候,营养跟不上会影响身体发育。”

我信你个鬼。

这话他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方宇哦了一声,虽然很好奇但也只能作罢,随后从小丫头耳朵里摘下一个耳机,放在自己耳朵里,便开始专心听歌。

边听还边想着练体育的事情。

对他来说,走上练体育这条路,不能说是被逼的,但也跟他最开始设想的完全不一样。

可以说,如果不是有系统,他是肯定不会走上这条路的。

他喜欢跑步时那种简单纯粹的感觉不假,但真要走职业道路,却完全是另一回事。

不说别的。

首先在天赋上,他就不过关。

可经历了校运会的洗礼之后,他发现自己开始真的喜欢上这项运动了。

他喜欢那种让人血脉喷张的氛围感;喜欢一个一个超越对手时的那种成就感;喜欢跑起来后,那种无拘无束的自由感...

他感觉自己那颗沉寂许久的心灵之湖,再次开始有了波澜。

开始起风了啊。

感受着从窗户里吹进来的风,方宇突然无声的笑了出来。

车子很快驶出县城。

随后,窗外的景色陡然一变。

从楼房林立,变成了一望无际的麦田,期间还点缀着一座座古老的村庄。

现在是十月底,麦子才种上没多久,还没有形成麦浪,但放眼望去,已经是一片蔚然,风顺着窗户吹进来,带着青草和泥土的气息,让人心旷神怡。

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着嘴。

小丫头还在跟着耳机里的周董,轻声哼唱着: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午后的阳光打在脸上,慵懒而又迷人。

一瞬间,方宇的思绪蓦地又回到十八岁那一年的暑假,拿着手中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的青葱岁月。

建筑学专业是要学绘画的,去学校以后,还要有一次素描测试,因此前世高三的暑假,方宇就去报了一个课外素描班,当时还没少欺负班里的小朋友。

后来上大学后,还学了手绘、水彩等。

不过也就大学的时候还能写写画画,毕业后基本上都是电脑绘图,再加上熬夜加班很多,回来就直接躺平,动笔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

不过,美术这东西这辈子还是可以有的。

回头也能去装个艺术青年,毕竟这年头,艺术青年还没有成为贬义词,还是一个很高大上词语的。

其实他挺喜欢设计的,喜欢这种,一样东西从无到有,从一个灵感,一步步的变成图纸,再变成实物的感觉。

就很有成就感。

可就是有点费头发。

这么想着,他的思绪瞬间飞出窗外,在这片广阔的大地上肆意的飘荡起来。

公交车走走停停。

一路上,不断的有学生下车。

“师傅,前面八里庄路口停一下。”

五十分钟后,方妈把睡着的方舟叫醒,起身冲着司机喊了一声。

“好嘞。”

司机应了一声,没过多久稳稳的将车子停在路口。

三人刚从车里走下来。

回来前,方妈给家里打过电话,所以兄妹俩的爷爷方德兴,早早就在路口候着了。

每个月兄妹俩回来的时候,是老人家最高兴的时候。

“爷爷!”

小丫头一下车,就朝对方怀里扑去。

方德兴哎了一声,脸上的皱纹瞬间盛开,笑的如同一朵花一样。

“汪汪!”

与此同时,一只足足有半米多高的大黄狗,迅速的摇着尾巴窜到方宇身前,朝他身上不要命的扑,还伸着舌头去舔他。

“死狗,你给我起开!”

方宇很是嫌弃的一把将其推开:“你的口水都甩到我脸上了。”

大黄被他推开,但兴奋度丝毫不减,依旧咧着嘴,激动的绕着他转圈圈。

大黄快五岁了,特别通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