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樨还是阿兰娜的时候,是一个心性单纯的小姑娘。 她有善良美丽的阿妈,有聪明勤劳的阿爹,他们一家因为不怎么受族人待见,独自住在村子边沿的一栋小土屋里,自给自足,日子过得简单幸福。 阿兰娜的阿爹并非且末本地人,据说祖上本是汉人,小有家产,四处经商,又和西域人通婚,后代便带了西域人的血,长相也都带了些微西域人的特点。后来家道中落,流浪至且末城,和阿妈一见钟情,就此留了下来。 阿爹念过学,会在干活的间隙里教木樨识字看书,会给她讲很多故事,那些故事有他在书上看来的,也有流浪时遇到的人和事。 幼小的阿兰娜眼中,她亲爱的阿爹脑子里装了整个世界所有的光怪陆离,美好灿烂。 西日阿洪家很穷,多亏有阿兰娜阿爹帮助才勉强维持生计,后来走运发了一小笔财,为了感激阿爹的恩情,让阿兰娜和长子西日阿洪订了亲。 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好,长得也般配,亲事就这么定下来。 阿兰娜一直以为,自己这辈子也就是和阿洪阿卡成亲,生三五个孩子,安稳平和地直到在这个乡村里老死。她没有觉得这样的未来多么单调多么无聊,村子里的姑娘都是这么过完一生的,这是她该有的人生。 贺兰珀毁了这一切。 她痛恨的人毁了她的家园,她爱着的人毁了她的希望。她什么都没有了。 什么都没有了。 木樨花了三天两夜才走回金城郡,她浑身都在发冷发痛,却似乎感觉不到这些足以摧毁她的伤痛一样,行尸走肉一般,饿了就嚼草根,渴了就喝点路边水凼里的水——中途还走错了一次路,这多花了她许多时间——就这么走回了金城郡。 阿爹阿妈还在这里,她要回来,必须回来收殓他们的尸身。 此时距离大爆炸和爆炸之后的大火已经过去了整整四天天。大火并没有把金城郡夷为平地,它被一场淅淅沥沥却又偏偏锲而不舍的春雨淋熄了。也是这场雨让木樨走了回来,不然她早就渴死在半路了。 她在奴隶营里挨个翻找,秽物与污水的恶臭,被抛弃在此、垂死的人浑身上下溃烂发出的死亡气息,以及尸体腐烂的味道令人作呕,她却半点嗅不到。她期盼着,就这么一直找不到阿爹阿妈才好,说不定其实他们还活着,已经跑了,跑到某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等她找过去。她也害怕,害怕阿爹阿妈的尸身已经被毁,自己连安葬他们都做不到。 她终于在尸体堆里找到已经开始腐烂的双亲。 阿爹阿妈直到死的时候都还是深爱着对方的,一方紧紧拉着另一方的手,就像他们生前一样,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誓言,但却非这个人不可。他们已经合为一个完整的灵魂,分开了,就残缺了。 她用外袍把两人包起来,在奴隶营里寻到了木板和绳子,还有掘土的工具,做了个简易的板车,把二老拖到离奴隶营很远的山中,直到自己实在走不动了,才开始掘土。 安葬了二老的木樨靠坐在用石块堆积的墓碑前,她该撕心裂肺哭一场,却已经彻底没了力气,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做什么。她很累,想就这么趴着睡一觉,然后永远不要醒来,这样或许还能追上阿爹阿妈,来世还做他们的女儿…… 木樨睡着了,睡了很长的一觉,她什么梦都没有做,没有阿爹阿妈没有且末也没有那些讨厌的人。她本以为自己肯定会死。受了重伤,身体虚弱到极点,万念俱灰,肯定活不下来。 但她没有,她是被饿醒的。 对于自己居然还有饿感这件事,木樨觉得惊奇,她连身上的痛都感觉不到,却能觉得饿。她从墓碑前爬起来,并不管自己咕咕乱叫的肚子,只是长久地凝视着眼前的双亲。 “是您们让女儿活下去吗?”木樨轻声问。 万籁俱寂,回答她的只有微风穿过树叶,沙沙作响。 木樨突然笑了。她一心求死,却没死成,阿爹阿妈在告诉她,她好容易得到了自由,不应该就这么死去。 “女儿会经常回来看您们的。”她说,手轻轻抚摸墓碑,“保佑女儿吧,阿爹阿妈……” 木樨把头发扎在头顶,打扮成男人,往脸上抹了一把泥水,数了数身上的财物,整理好之后,向阿爹阿妈拜了三拜,就此踏上旅途。 且末是回不去了,她打算顺着洮水河往南走,一直走到临洮郡。那个地方木樨听阿爹说起过,位于积石山下,风景秀丽,民风淳朴,是个非常适宜居住的好地方。其实她本意想北上,去会宁郡,那里离金城郡近,回来看阿爹阿妈方便。但是那边在修长城,太过混乱,不如临洮郡安全。 木樨打算的很好,她如果在临洮郡安定下来,过得好,就多多攒钱,努力把阿爹阿妈的墓迁过去,这样她们一家人就又团聚在一起了。 去临洮郡会路过金城郡,金城郡没有被大火彻底烧毁,究竟活下来多少人,都有哪些人活下来木樨并不清楚,她担心自己折捷径直接从金城郡过去,万一被人认出来,太过危险,所以特地从东面绕路,远远地避开那座城池。只要能保障自己的安全,她不介意多走一些路。 木樨花了三天才彻底把金城郡绕开。这天她走了整整一个上午,脚底板生疼,她在一条小河边停下来,坐在河边的石头上,脱了鞋,把自己满是水泡的脚泡进冰凉的河水里。鞋子的后脚跟磨损厉害,她得在下一个城镇买一双新鞋。 泡了一会儿没有那么乏了,才起身拾掇干柴木棍,生了火,又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到一条鱼,开膛破肚洗干净,用木棍串起来放在火炭上慢慢炙烤。 吕逸品给她的小匕首她一直留着,这件东西本该扔掉,但她仔细检查了,上面没有特殊标记,自己身边也的确需要一件防身的武器,就一直带着。 四周无人,赤脚踩在青嫩草地上的感觉很好,阳光暖暖的,木樨惬意地翻烤着鱼,还没吃东西就有些昏昏欲睡。 她太过放松,那一列骑着高头大马的人都飞奔至眼前了,她才反应过来。 木樨慌张地站起来,茫然无措地看着来人,却将右手悄悄伸到背后,握紧了插在后腰的匕首。 这队人马大约二十来个,俱是三十岁上下的男人,个个都生得利落精神,有个别甚至算得上英俊。而让木樨害怕的是他们身上的战袍,以及配备精良的武器。 这是一群军人。 军人们众星捧月似的护拥着中间的男子,那是唯一一个没有穿盔甲和军服的,料子极好的玄青色的骑马装和黑色的大氅让他看起来十分威仪,而且他十分好看,比贺兰珀和吕逸品都好看,甚至快赶上全盛时期的阿爹。他头顶上戴着青玉发冠,緌带绕过耳朵在下颚打了个结,垂下来的末端串着两颗镂空雕麒麟的玉珠,象征着此人非同一般的地位。 为首的男人开口询问,声若洪钟,“你是何人?” 木樨被这声音震得浑身一抖,她害怕地后退了一步,突然看见中间的那个男人下巴微微一抬,木樨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被摁倒在地上,胳膊差点被拧掉,手里的匕首也被抢了过去,送到那男人面前。 那男人将匕首抽出来看了看,说道,“这是京兆匠人的手艺。”他的声音很好听,也很温柔,眼睛从匕首上抬起来看向木樨,上半身朝着她的方向微微压低,怕吓着她似的轻声问,“你是从何处得来的?” “是我,我捡来的。”木樨脑子转的飞快,努力粗着嗓音说,“金城郡被大火烧了,所有人都逃走了,我是从那里逃出来的。” 男人歪了歪头,“是么?” 木樨心如鼓擂却强自镇定,“是的。” 男人身边的将士对他说,“将军,此人恐是别国细作,以防万一,还是……”他摸向腰间的长剑,意思再明显不过。 木樨吓得浑身是汗,她想申辩,却怕多说多错。她紧张地看着男人,如果他也觉得她孤身独行、来路不明应该杀掉,她得怎么办? “你该去找大夫看看眼睛了,莫梁。”男人笑着说,“这分明只是一个吓破了胆的毛头小子。这一代兵荒马乱,将他带上吧,我身边正好缺个酒僮,你们几个毛手毛脚,总是打碎我的酒杯。他从金城郡来,路上可以让他顺便讲一讲那边的情况。” 他发了话,其余人不敢再有异议,刚刚那个说要杀了木樨的莫梁骑马走到木樨身边,俯身一捞,直接一把把她拎起来放在马上。 木樨吓得魂飞魄散,差点没控制住尖叫出来。 莫梁嘿了一声,“小家伙,你怎么还没有我的剑重……你几岁了?看你这点胆子,这也能吓着……” 木樨惊魂甫定,紧紧抓着身前的马鞍,脸色苍白。 男人已经带着人继续赶路了,莫梁驱马追上去。 莫梁注意到他刚才在烤鱼,应该是还没吃东西,一顿饱饭被打扰了。但是那个鱼烤得卖相实在有点不好,莫梁看着都没什么食欲。他从行囊中取了一块饼给木樨,“吃点垫垫,等到了城里再给你找好吃的。” 木樨抓着饼,马跑得颠簸个不停,她根本没法吃东西。她觉得这个叫莫梁的男人真是奇怪,刚才想杀了她的人是他,给她东西吃的也是他。 等他们到金城郡时,木樨已经知道这个很有派头看起来很厉害的男人的身份和名字了。 他是当朝骠骑大将军池尔斌,本来在平凉练兵,听闻金城郡出了大事,担心陇右数十万将士大乱,连夜写了一封奏折递到京城里去,亲自带了二十名绝顶高手前来探查情况,先斩后奏,接手贺兰珀手上的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