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酒吧、大富豪夜总会前的街道,名为咸美顿街。
周大卫、太保球两人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两人右臂手腕绑着一条红布,其他洪乐仔皆是如此,这是敌我识别的标志。
数百洪乐仔,怎可能每人彼此都认识。
一旦对斩,那就更顾不。
唯有如此,方才能分辨谁是同门,谁是敌人。
周大卫脸色阴沉,一言不发。
太保球满脸嚣张,狞声道:“妈的,今夜不斩死花菜宪那条废柴,老子跟他姓!”
“拿棒球棍的站中间,没带家伙的站在外!”
“条子可能会出手,别让他们抓住把柄!!”
其身后的洪乐仔轰然应喝,声音震天。
他们姿态极其放松,斩个花菜宪,一百来人而已,根本没有放在眼里。
什么,靓仔晋?
靓仔晋的确能打,可再能打他也只是一个人,更不要说他们这边可还有一个双花红棍,真要对拼,斩下靓仔晋还不是轻轻松松。
“哈哈哈,球哥你就放心好啦,花菜宪死定了。”
“David哥、球哥,没什么啦,只要确定附近没有条子埋伏,就从十三妹那里拿刀,多走十几米路而已,简单,简单!”
没错,这便是洪乐的部署!
洪乐与洪兴的香火情极重,由于担心条子会盯,绅士胜早就同十三妹打过招呼,提前将绝大部分武器安置在十三妹的场子。
而十三妹的场子,还真就是走几步路便到。
周大卫、太保球浩浩荡荡带来六百余人,但真正带了武器的,只有一百来人。
带的还不是西瓜刀、钢管,而是棒球棍!
从某种意义来讲,这都不算是武器,娱乐工具来着。
……
就在洪乐滔天的阵势中,细鬼、傻强等十余人也反应了过来。
“草!”
细鬼眼中闪过一道狠厉,咬牙道:“洪乐仔那班杂碎还真来了!”
“爆缸,快去通知宪哥!”
花名爆缸的马仔应了一声,扭头就朝大厅跑,通知顾文宪去了。
细鬼咬牙,道:“其他人,跟我!”
“宪哥有吩咐,哪儿都不准去,就守住酒吧入口,只要守在这里,就是我们赢!”
除傻强外,其他马仔都被洪乐的气势吓懵了。
妈的,几百人呀!
就凭他们十几人,怎么可能守得住!
傻强一梗脖子,喝道:“所有手足,全都跟我来!”
“我他妈不管洪乐来多少人,我只知宪哥怎么吩咐,我们就怎么做!”
“这个,就叫做忠义!!”
就在细鬼、傻强的带领下,十余名马仔稳住心神,全都手持球棍、西瓜刀、钢管,聚集在Rose酒吧门口。
虽然骇得双腿打颤,可他们毕竟扛住了,并未逃走。
……
洪乐这么大的阵仗,不仅惊动了顾文宪这边的人,更有大富豪夜总会前的将近两百名马仔。
这些人全是新记仔,王宝的手下。
他们是吃瓜群众,只负责看戏,姿态就更轻松了,全都调笑起来。
“我丢,这次洪乐玩儿得很大呀,对付一个花菜宪而已,居然出动这么多人。”
“何止呀,人家是有质有量,洪乐第一快刀都派了过来!”
“靠,还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