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庸人(自述)(1 / 2)尸体,在说话首页

我...是个庸人

在二十一世纪二零年代的今天,能跟侦探这个职业死磕的人本就少得可怜了,更何况其中还有占了不知多少比重的狗仔小子,单纯就是为富婆富人拍了几张对象的出轨照片,居然都能被一些不知礼数的混蛋尊称为“侦探”。

好吧,他们是聪明人,他们不屑于知道“侦探”的含义,我也很困扰,因为像我这样的庸人实在是太少了。

不过呢,既然是要将一条黑路走到底,那我也就必须付出一点代价。

你问我是什么代价?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很难回答啊,不是因为难以启齿,单纯就是因为我感觉我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多了。

臭屁的性格?烂到彻底的女人缘?贫苦到极致的家境?与众不同的审美观?甚至连家里人都为我这么一个“不识好歹”的混账而感到羞耻?好吧,谁让他们把自己的那所谓的基因看得那么重要呢?

以上这些呢,只不过是我脑海中灵光一现之后随口说出的几个答案,很明显,并且我也很坚信,我付出的代价不仅如此,只是过度的思考这件事只会让我陷入不好的回忆之中,索性呢,我认定把这件事封在心底算了。

侦探这个职业啊,想要养活一个人都是难上加难的事,好在我那烂到彻底的女人缘让我暂且有了一个缓息的机会,让我能够充分筹备一点资金,积累一点声望。

毕竟像是案子这种事也不可能每天都能遇到,而像是那种能够扬名立万的诡奇案例,我自认我的智慧还是能够揭秘一二的,但是好巧不巧的,从我入行到现在也快两年了,算是一件也没遇上,好在我也算是有着高中生的文凭,写两个字当当写手还是绰绰有余的。

因为缺乏机遇,理所应当的,我的名气不冷不热,只能算得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侦探,不过毕竟还是帮着警局的几个条子破获过几个稍微有点难度的案子,在本地的警员之中,还算能够说上两句话,也还算是交到了那么一两个还算不错的警友。

单这也不是我想追求的,既然想要在侦探这条路上发扬光大,那就必须多跑跑城市,争取在周围几个市内先巩固一下本人的形象,所以我今天下了个决心,要出差到隔壁的C市找两件疑难杂案碰一碰,以便在之后不久的赴约里不那么被动。

又是新的一天,离开了这个我居住了快十年的J市,我托警方那边的一点点小关系,联系到了C市的警察局局长,从对方的语气中不难看出,这货是对我的行为事迹嗤之以鼻的。

很好,和两年前我刚到S市的时候一样,这些聪明人都对我这种低学历的辍学混子心怀芥蒂。

这种事也能怪我吗?难道在高中就已经将他们未来几年的知识学了个通透也是我的问题?既然如此的话,我还有必要去大学里浪费我的青春再次研习一边已经锁在脑海中的知识了吗,起码对我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

所以当我因为某种原因独立于家庭之外的时候实在是让我受宠若惊了,我前十八年浪费的时间在那一天终于给我带来了一丝回报,不过我可不能得意忘形,要在我过去的努力得来的基础上继续保持。

脑中想着想着,带着手里的大包小包不自觉间就走到了高铁的站口,我知道,踏上这远航的动车,也就意味着我在此处积累的声望将会直接归零,从另一个城市从零开始积累。

也不知道警局那帮“同事”是怎么向对方介绍我的,估计说了很多我自己都不知道的坏话吧,哎~这也是没办法的谁叫我那么多次将他们贬得一文不值呢。

咳咳,扯得有点远了,舒服地躺在软硬适中的座椅上,感受着这几乎可以忽略不记的颠簸,我回想着局长用他那劝自己爷爷般的语气求着我,要我去更大的城市发展的话语,我不觉得有点好笑。

不就是抢了他们的本分工作吗?这也能怨到我头上吗?还因为这么一个莫须有的破借口要把我驱逐出市,一想到这里,我的脾气就迫使我向外展露了一点我自身的戾气,把一旁的小女孩直接吓哭了。

我是一个知错能改的人,马上就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对,立刻收敛起了自己的气息,对着身旁领座的母女二人露出一个歉意的微笑,不知道这个笑容在她们看来是怎么一副表情,从她们后面向乘务员申请换座位其实也不难看出,其实是起到了反作用,不过那也与我无关了,绅士的行为我已经做过了,剩下的就是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好好休整一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