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百零七章 大澳行(1 / 2)四合院:我的穿越为啥这么陋首页

港岛,渣打街,仁心医院,9层,特护病房。

杜蔚国站在满是血腥,如同炼狱般的病房里,脸色铁青,神色阴郁。

地上躺着几具都已经没了人形的尸体,残肢断臂散落各处,血污染红了墙壁,他们都是雷娜的手下。

其中也包括雷娜的心腹,首席分析师艾达,她也被血獠残忍的支解了,死状惨烈到无法描述。

艾达只剩下一颗头颅还是完好的,灰褐色的瞳孔里满是血丝,定格了死前的绝望,还有无尽的痛苦。

“卫,卫斯理先生,拜托您务必救回我们处长,干掉血獠,帮艾达报仇。”

雷克跪在杜蔚国的身后,嗓子哑得厉害,眼睛通血,浑身都在剧烈的颤抖,艾达既是他的同事,也是他生死与共的恋人。

说实话,突然遭遇这么大的变故,爱人惨死,上级被劫持,雷克没当场崩溃,就已经算是相当坚强了。

杜蔚国现在也挺暴躁的,丫的,才刚刚喘了口气,没消停几天,就又闹出这么一档子事。

本以为血獠已经逃离港岛了,没想到这畜生睚眦必报,还来了一记回首掏,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放心,我会的,我保证,雷克,你节哀。”

拍拍雷克的肩膀,杜蔚国没有多说什么,转身出了病房,血腥味太刺鼻了,他虽然早已熟悉,但是不代表他喜欢呆在这样的环境里。

走廊里,杜蔚国已经迅速收拾好心情,恢复了冷静,凑到九叔跟前,给他点了根烟:

“九叔,具体案发时间是什么时候?”

九叔呼出烟气,语气沉沉:

“大概在凌晨3点到4点之间,整层楼的人都被血獠这畜生催眠了,换班护士发现的时候,当场就吓疯了”

杜蔚国点头,暗自盘算了一下时间:“九叔,您的扶乩指路秘术,找不到雷娜吗?”

九叔可不是一般人,他是正宗的茅山后裔,精通奇门遁甲之术,可以通过锁定“场”来找人。

九叔长眉紧锁,表情凝重的摇了摇头:

“不行,我已经试过几次了,雷娜的“场”很乱,方位也一直在变。”

杜蔚国语气低沉:“九叔,雷娜现在还活着吗?”

九叔非常坚定的回道:“嗯,活着。”

还好,活着就有希望,杜蔚国暗暗的松了一口气,略微琢磨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么:

“九叔,您刚刚说,雷娜的方位一直在变?”

九叔点头:“是,一直都在变。”

杜蔚国皱眉:“变化的范围大不大?”

“很大。”

“很大?那现在呢?”

“我去文华酒店找你之前,还在变。”

杜蔚国剑眉挑起:“九叔,准吗?”

九叔沉吟了一下,语气笃定:“用雷娜的血测得,血獠也不会道法,肯定准。”

杜蔚国眼中精光闪烁,低头沉思起来。

“现在是白天,血獠这畜生不能见光,雷娜的方位又一直在变,那么她很有可能被关在移动的载具上。”

杜蔚国抬起头:

“港岛四面环海,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船,如果方位变化很大,很有可能是艘有舱的快艇。”

九叔长眉轻扬:“嗯,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已经让鹏仔查昨晚失踪跟离港的大飞了。”

雷克此刻也追了出来,听见杜蔚国他们的对话,振作精神,咬着后槽牙说道:

“明白了,那我马上就去港口,查所有昨晚到今早离港的船艇,尤其是快艇。”

杜蔚国碾灭烟头,按住雷克的肩膀:

“好,那我去准备武器装备,咱们保持联系,最后在史密斯公司集合。”

此时此刻,一艘大澳独有的水翼船,缓缓的停在渔人码头的外围。

这艘水翼船没有进港,只是停在距离码头不远的水面上,放下了船锚,稳住船身。

驾驶舱里,一个混血,帅气的年轻人熄灭发动机,迅速的穿过客舱,径直走到底仓。

船底是机械仓同时也是货仓,没有窗子,低矮逼厌,甚至连灯都没开,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

年轻人进门后,飞快的关上仓门,随即打开手电沿着狭窄的通道往里走,耳边突然响起一声低沉磁性的男人声音:

“马克,已经到大澳了?”

随着声音响起,黑暗中,两点勾魂夺魄的骤然红芒亮起,叫马克的年轻人连忙停下脚步,并且第一时间就熄灭了手电。

他垂下头,语气谄媚:

“是的,主人,按您的指示,现在已经到大澳了。”

黑暗中的声音语气淡淡的:

“嗯,马克,你干的不错,我之前让你联系的水上飞机,已经找好了吗?”

听到夸奖,年轻人的脸都涨红了:

“是的,主人,已经联系好了,今晚就能起飞,中途不用换乘,明天佛晓前就能到约南会安。”

“嗯,厢车也准备好了吗?”

“是,主人,就在码头不远处停着,我现在就去开过来。”

这个隐藏在黑暗中的声音,自然就是血獠的人形态,白裔戴森,他好像挺满意的:

“做得很好,马克,等下也要记得避人耳目,不要张扬,也别大意了,呐,这是奖励你的。”

黑暗中,马克手里突然多了一个冰冷彻骨的小瓶,他顿时激动的浑身颤抖,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倒头如蒜:

“多谢主人赏赐,多谢”

血獠的语气变得有些不耐烦:“行了,快去开车吧。”

“是,是”

马克麻利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紧紧的攥着手里的小瓶,摸着黑,跌跌撞撞的离开了。

走出底仓,马克急不可待的把手里的冷冽小瓶摊开,只是一支普普通通的暗黄色安瓿,里边装着粘稠的暗红色的不明液体。

不过看见这玩意,马克的神情瞬间就变得狂热起来,眼中还露出近乎癫狂的光芒。

安瓿里装得是经过稀释,血獠的血,这玩意对普通人来说就是穿肠毒药,可对于马克来说,却是救命仙丹。

马克是个孤儿,父母不详,从小就开始混迹街头,现在大澳新花园赌场负责管理叠码仔。

英俊,机灵,能打,手段狠辣,长袖善舞,年纪轻轻就混成了头目,据说还入了何先生的青眼,前途可谓是一片光明。

不过马克有病,从小就有,血瘟,也就是白血病,现在已经熬到晚期了,病入膏肓。

在当下,这种病就是不治之症,根本无药可医,只能乖乖等死。

作为从小就混迹江湖,尝尽人间冷暖的矮骡子,马克深谙地下世界的生存之道。

他没有把生病的事情告诉任何人,每天咬紧牙关,拖着日渐虚弱的身子,该干啥干啥。

他心里很清楚,自己不能露出哪怕一丝软弱,否则,恐怕都活不到病发身亡的那一天。

或许这就是江湖仔的宿命,一脚棺材板,一脚苦窑门。

前段时间,马克照例去港岛铜锣湾招揽客人的时候,熬到深夜,体力不支,在一间酒吧的后巷发病晕倒了。

醒来之后,骤然发现自己居然恢复了气力,不仅如此,甚至比以前还要壮上几分,这让他无比惊喜。

戴森适时的出现了,自称是什么血族伯爵,而自己的血能救马克的病,甚至还能让他更进一步,成为不老不死的伟大血族。

重病濒死的人,尤其是像马克这样,求生欲炽烈无比而又毫无节操的矮骡子。

只要能活下去,别说是变成强大的吸血鬼,就算变成恐怖的怪物,他都不会有半点犹豫。

所以,马克就心甘情愿的成了血獠的奴隶,也就是传说中血奴,鞍前马后的伺候着,欲求欲予。

千万不要小看一个资深叠码仔的能量,整个东南亚的黑白两道,所有堂口,三教九流他都熟,门路相当广博。

马克快步走到一个角落,颤抖着扭开安瓿,急不可待的把里边粘稠的暗红色液体倒进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