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一章 嗟来之食(1 / 2)只念半生首页

贡湖一号的项目最终落地,户外广告牌报价50万,含13万的制作成本,再加上给售楼部所属小区物业的租金2万,广告牌的毛利达到了35万,在叶俊豪的安排下,贡湖一号的VI、楼书以及后续的所有设计制作也全部总包给了大耳传媒,双方签订了一个年框合同,金额68万。当年的房地产行业融资快捷、销售火爆,一个个现金流充足,在广告上的投入几乎不眨眼皮。不像现在,去泡沫化的房地产行业江河日下,逐渐走向衰败,大批知名房企资金链断裂宣告破产,而剩下的地产商则一个个勒紧裤腰带,难回盛世。

2007年4月,大耳传媒搬离了商住楼,换到了一栋中档写字楼,面积大了不少,有两百平米左右,陈耳东并没有因为账上多了几十万就一掷千金,换办公室纯粹是因为人员的增加,只凭他和林大器、付华勇,根本不可能完成手里的工作,既然扩大了规模,公司也就必须像模像样,他们成立了设计部、策划部和财务部,还有一名兼行政的前台,公司的人数来到了12人,其中设计师4名、文案策划2名、财务1名、前台1名,陈耳东出任总经理、林大器为设计总监,而付华勇则为设计部主管,三人都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办公室,此情此景若是放在创业伊始,很难想象这是在不到一年之内所发生的变化,三人的心境各有不同,特别是付华勇,几个月前还龟缩在合租房内干着美工的粗活,今天已经独当一面当上了主管,还租了套一居室改善了生活条件,对于陈耳东的感激,自然又加深了一层。

搬到新办公室的第一天,三人前往餐厅庆贺,沈佩要来,但被陈耳东拒绝了,他说今天是罗汉局,三兄弟要在一起把酒言欢展望未来,有家属在不方便,沈佩很不乐意,她觉得这样喜庆的日子,自己应该参与,再者说,她对大耳传媒的贡献有目共睹,于公也应该有她的一席之地,可陈耳东坚持不让她去,她除了生闷气也别无他法。沈佩发觉,自从大耳传媒越做越好以后,陈耳东对她的态度也有了变化,不再像从前那般关心和黏人,虽说工作繁忙可以成为一个不错的理由,但女人是很敏感的,沈佩心中划过一丝不安,这是她和陈耳东交往以来,第一次产生这样的念头。

饭桌上,陈耳东毫无疑问的成为了焦点,公司能有现在,他可谓是居功至伟。贡湖一号的单子抛开违法的环节,不得不说他的构思非常巧妙,换作其他人,这单业务就只能活在传说中,而且在执行的过程中,必须做到滴水不漏,一旦露了馅,自己鸡飞蛋打不说,还会把姚斌牵扯进去。三人喝至深夜,说了很多肝胆相照的话,大耳传媒的开头,是一个梦幻般的开头。

07年下半年,刘敏出差频繁,有时一走就是大半个月,时常都是沈佩独自在家,只要刘敏不在,沈佩就想让陈耳东去她家里住,以前小两口若是要亲热,只能在外住酒店,酒店再好也比不上家里的温馨和熟悉,况且陈耳东平时忙碌,白天几乎见不着人影,二人相处的时间比之从前大幅减少,沈佩自然就想利用晚上的时间和他共处。女人一旦无事可做,巨大的空虚就只能男人来填补,沈佩也有闺蜜,但各个都有工作,没人有闲工夫陪她去保养和下午茶,再者说,消遣的底气来自于钱包,可不是人人都有一个富豪老妈。陈耳东尝试过让沈佩去找点事做,可沈佩不愿意,一来没有经济上的压力,二来她实在不愿意去看别人的脸色做事。

两个人谈恋爱,感情再好也需要相处来维系,所以很多异地恋都坚持不下去,在陈耳东没有工作之前,两人除了晚上各回各家之外,几乎是形影不离,感情自然也就如胶似漆,沈佩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陈耳东在她心里就是第一位,对其他事情也就没有过多的热忱。刘敏不在,车在家里,每天不到下班的时间,沈佩就开着宝马到公司去接陈耳东,很多员工都悄悄在背后议论,陈总找了个富婆。对于这些声音,陈耳东表面上充耳不闻,内心却对沈佩的行为有了反感,他现在心无旁骛扑在事业上,虽然是老板,但在广告这个加班如便饭的行业,他更愿意和员工一起并肩作战,可每每准备通宵达旦的时候,沈佩总是如约而至,

林大器本来就是个设计狂人,他的工作范围除了审稿和指导,自己还要去画龙点睛,神来一笔只能指望这个总监,所以他几乎每天加班,就算他有女朋友,也不可能像陈耳东那样提前离开。陈耳东虽没有发现林大器对他不满,但自己心里总有一个坎,林大器加班,他回去温柔乡,长此以往,是否会造成一种自己是老板而林大器是打工的错觉,毕竟走的人是他,什么人可以先走?只能是老板。

陈耳东穿着沈佩给他买的居家服坐在宽阔的欧式沙发上,沙发正对面,一台巨大的立式电视,这在当时可以说是富人家的标配,茶几上摆满了零食饮料,都是沈佩给他准备的,陈耳东什么都没碰,只是心不在焉的看着电视,小宝卧在电视屏幕前面,挡住了所有字幕,电视里播着一部不知道名字的古装剧,他并不关心演的什么,只见沈佩从厨房走来,贴着面膜,穿着睡衣,端着才洗好的一盘葡萄,陈耳东似乎看到了未来婚姻生活的预告,家长里短,无味无色,沈佩坐下靠在他的肩上说:“吃个葡萄,特甜。”

“你吃吧,我肚子还有点胀。”

“那要不洗了睡了?”

“睡不着,在想公司的事。”

“公啊,你那么拼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