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说东瀛好,东瀛干净,东瀛多么现代化。
但正如大场春人所说,这个国家其实只是表面看着美好,内地里已经烂掉了。
在与千代田市区一墙之隔的地方,是一片废墟旧城。
这里垃圾杂乱,污水遍地,各种废弃物被丢到这里,流浪汉们在这里栖息,忍受着异样的恶臭。只是一墙之隔,却仿佛两个世界,外边的世界飞速发展,而里边,是时间已经停止的废墟。
很会看时机的雨淅沥沥的下着,但雨宫莲最近学会了一招挡雨的招数,那就是把一些灵气均匀的逸散到周身各处,虽然简单粗暴且粗糙,但却也能起到防雨衣的作用。
与之相对的,大场春人就没有这份闲心了。
事实上,如果不是站在他对面的人气息确实是大场春人的话,他也是势必认不出来的。
没有人会把一个脑袋扭曲,长出蜘蛛一般的复眼还有一块一块的肉瘤,仅剩一张嘴巴还算是人样的怪物与正常人相提并论,更别提在这怪物背后还有这四对粗长且锋利的蜘蛛腿,甚至于他的双手,也变成了便于攻击的弯曲利刃形状。
这已经不是人了,而是妖魔。
“看来他手上的戒指把他吞噬了呢......所以说,普通人与超凡世界扯上关系,可没什么好下场。”小藻小声说道。
雨宫莲顺着小藻的话语看去,确实从那利刃一般的双手上,看到了一枚紫色的戒指,上面长着一颗诡异的眼睛,仿佛在笑,又仿佛在哭。
这戒指已经和变成妖魔的大场春人融为一体了。
看着此时大场春人瘆人的样子,雨宫莲感到心痛,恨不得立马帮他解脱。
原谅他是上帝,哦不,是阎王爷的事,他只负责送他去见阎王。
透明的雨水从樱色的刀面上滑落,倒映着雨宫莲坚定的侧脸。
“还是被你追到了,莲。”大场春人的声音嘶哑,掺杂着其他的声音。
“我该在喝酒的时候就把你杀了的。”雨宫莲有点后悔。
也许当时不顾所谓世俗法律,直接趁其不备干掉是最好的选择。
但现在说什么都是事后诸葛亮,毫无用处。
与其让一条不知道什么时候咬人的毒蛇继续潜伏,不如直接格杀。
雨宫莲能做的,不过是把大场春人杀掉,仅此而已。
“所以说,你太天真了。”大场春人瓮声说道。
“没事,现在不迟。”雨宫莲摇头道。
大场春人没有受激,他的内心从来没有这么平静过。
他指着这个地方,对雨宫莲说道:“你还记得这个地方吗?”
他不等雨宫莲回答,便自顾自的说道:“这是我们第一次遇见的地方。”
“所以呢?”雨宫莲皱眉,他自然记得。
高中第一年,他在这里遇见了被人欺负,骑在头上撒尿的大场春人,那时的他很狼狈,浑身湿透,脸上露出害怕的神情。雨宫莲看不惯这种折辱他人的行为,恰好当时《热血高校》在播,耐不住寂寞的他把书包直接砸到了领头的那个黄毛头上。
抄起棍子直接一打五,以光荣负伤的代价,得到了全胜的战果,同时结交了大场春人这位朋友。
“其实从那时候起我就讨厌你,甚至是厌恶你。”大场春人用不含感情的话诉说着曾经让他日夜折磨的心情。
“既然要救我的话,为什么一开始不来救我?你一定不理解我的心情吧?其实我现在也不理解,人类的感情太复杂了。”
“看得出来,你不当人了。”雨宫莲赞同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