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予安稍微犹豫了一会儿,看了看一旁似乎颇有兴趣盯着自己的裴素素,又想起了那晚在酒店第一次见面的惊鸿一瞥,他似乎知道该写什么了。
顾予安的字写的还是很漂亮的,随着粉笔飞舞,一个一个优美的字母随之显现在黑板上。
A GLIMPSE through aice caught。
那一瞥从人群的空隙中穿过。
Of a en and drivers in a bar-room,arouove,late of a wi,and I unremark"d seated in a er。
冬日的深夜,在酒吧间里,一群工人和司机围着炉火,我坐在一个无人注意的角落。
Of a youth who loves me and whom I love, silently approad seating himself he may hold me by the hand。
窥见一个与我彼此喜欢的青年,悄悄地走近我,在我身旁就坐,只为握着我的手。
A lohe noises of ing and going, and oath and smutty jest。
人来人往,酗酒咒骂,下流玩笑,长久的喧闹中。
&wo, t, happy iher, speaking a little, perhaps not a word。
我们满足而愉快地相处,话语不多,多半沉默。
这是一首惠特曼的诗,诗的名字正好就是叫做一瞥,顾予安觉得很符合现在的心情,他之所以能记住这首诗,还得感谢上一世自己为了追求一个文青妹子,下苦心背了不少英文诗。
裴素素看着在夕阳下认真写字的顾予安,光线打在他的脸上,轮廓分明,能够清晰看到脸上的细小绒毛,竟然莫名的觉得有些小帅。
这首诗其实裴素素在看书的时候是看过的,她本身就喜欢读一些国外的英文原著,这首诗的名字叫一瞥,这也让她想起第一次见到顾予安的时候,顾予安那会儿傻愣愣的盯着自己发呆的样子,不由的噗的一下笑出了声,但又马上反应过来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裴素素这一声笑倒是吸引了全场所有人的注意,顾予安看到裴素素虽然捂着嘴,但是一双漂亮眸子竟然在带着笑意看着自己,有些莫名其妙,难道是自己哪里出问题了,回头看了看刚刚写的诗,好像也没有写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