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头狼王皮斯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家都这么推崇来福了。
这狼的脑子不是一般的聪明啊。
它说的这两个方法都非常简单,简单到让人觉得只要有脑子都能想得出来,可是为什么在这之前自己就没想到呢。
他们这样你嗷呜一句我嗷呜一句的聊天,看在比尔奇眼中就是那个大狼在教导小狼怎么欺负自己。
“我莫得搞啦,搞不动啦!”比尔奇一瘸一拐的想要逃跑,平头哥岂能让他如愿,三下五除二抓的他肠穿肚烂,这个可怜的海上狠人,也不知道他怎么脑抽的跑到了大草原上。
真是,不甘心啊。
好怀念湿咸的海风味道,波涛就像是母亲的怀抱。
不,我要回去,我是大海的儿子,注定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如果是拍电影而比尔奇又是主角的话,他这样拖着伤残的身躯,爬出一条血路要回家的举止,一定能看哭电影院所有人,你要是不哭的话,女朋友铁定说你太冷血要和你分手。
就这个时候,反派上场了。
那头个头比较大的野狼走到了他的眼前,只见大狼的额头上闪电符号猛地一亮,然后一片恐怖的闪电就朝他笼罩而来。
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但是比尔奇的脑子总还算有关于萨格拉的闪电领域这个禁咒级别的大招描述。
化作飞灰?
不,连灰都别想剩!
一阵酥麻的感觉爬上他的神经末梢,他惊奇的发现自己没有死是对方手下留情,还是自己突然雷电免疫了,竟然在禁咒的洗礼下不仅没死还觉得有点舒服疼痛被麻痹了,当然会觉得舒服。
狼脸上闪过一丝难为情,补刀失败的来福恼羞成怒的又是抓又是挠。
对一个已经丧失战斗力的海盗头目,苍头狼王皮斯一点也没有觉得自己被抢人头了,反正他们俩一起参与战斗,该分到的经验会按照伤害比例进行分配,最多也就是最后一击会额外多给一点。
比尔奇其实更希望是被皮斯干掉,至少平头哥不会像来福这样钝刀子割肉,他都有点期盼死亡时刻快点到来了。
终于成功的击杀掉比尔奇,来福揉了揉有点酸疼的手腕,长长的舒了口气。
“走吧!”平头哥没啥兴趣的扫了一眼尸体。
“这就走了?不会吧,你每次杀了对手都不趁热……”来福痛心疾首的质问:“摸尸体的吗?”
“不太能看得上眼,你要是想要什么,你自己拿,不如我们俩去把前面那个流浪者营地给屠了吧。”
前半句让来福喜出望外,后半句让他亡魂皆冒。
屠你妹啊,劳资的真身还在营地里呢。
等下你一爪子把苏墨给挠死了,我biu的一下消失了,你让我怎么解释这二者之间的关联。
凶残的野狼来福:大哥,皮斯大哥,不要啊!
苍头狼王皮斯:hy?
凶残的野狼:这才几个人,杀了也没什么意思,咱们不如等这里人慢慢多起来,最好形成了村镇之后再来屠杀,您得学会养肥了再杀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