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阳西郊的涵碧山庄乃是云烨的私产,更是四国闻名的朔日阁的大本营,占地约五十亩,其间建筑颇多,亭台楼阁,泉石花木皆冠“云”字,清幽古朴,适意自然,如清水芙蓉,洗尽铅华,无一丝脂粉气息。
华无思自三月前被云烨带出,就住在涵碧山庄的冠云沼。出冠云沼左转,顺着曲径向上是岫云峰。岫云峰顶凉风习习,山庄的清幽尽收眼底,最是休闲的好去处。
是以,早被她霸占了去,连石桌椅都替换成了大号软塌,还在四周垂了曼妙轻纱。
她初躺下,灵狐就疏忽跳到软塌上,任凭她揉扁搓圆都不肯离开半分。看得云烨和一众弟子无不咋舌。
要知道,平时灵狐可是高傲得连云烨要抱一下也是要看它心情的。至于那些弟子,他们虽然备受各地高官显贵追捧,却是连见灵狐都难的,更别提摸了。
此刻,一人一狐就步调一致地伸着四肢,惫懒地躺平着。那灵狐就蜷在她小腹上。她小腹热乎乎的,说不出的畅快。灵狐也不时在她的爱抚下享受地呼噜一声。
她略睁了睁眼,看看日影,翻身侧躺着。灵狐不满地呼噜一声。她又哄小孩儿似的拍了拍它的脖颈安抚,才在茶盘里拿了湿巾子,细致地挨个手指头擦了手,这才在果盘里捏了粒玫瑰香葡萄,细细剥了皮,放在灵狐头顶、她胸前的小耳盘里。
期间,随着手臂晃动,缠在腕上的那道“红线”,与灵狐雪白浓密的毛发相映成趣,煞是动人。
所以,即便有人就站在这里,也注意不到自她怀中一闪而没的小脑袋。还只当葡萄不翼而飞了呢!
那“红线”可不得了,她也是后来翻了许多古籍,才从仅有的只言片语里推测出这条通体血红、头上长角的小蛇是天下剧毒之首的红丝。
红丝是宝贝,但在她这,可不如那小脑袋的主人。
它可是救她一命,得她狠宠,手掌大小、金光闪闪的金龟——是从孵化起就与红丝养在一起的数以万计的墨龟中,经过剧毒液反复侵蚀还能存活,且能通体蜕变成黄金色的那只。
它浑身是宝。唾液可生肌活血,小解百毒;血液更是解无数复杂、诡异、霸道剧毒的必不可少的解药成分。那古籍上甚至说吃了它可以长生不老呢!
她猜测她那两本英门圣典提及:“毒宗有一圣物,乃天下至毒”,“药宗圣物生于毒物之侧,万千余一”,说的大概就是它们。
所以这两只已经无比低调,她更藏得严实,三个月来无人得见。不过,她猜云烨或许知道。毕竟那本带着只言片语的古籍还是他介绍的。
唯一的问题是那古籍上描述大多太扯,比神话传说还玄乎。单说这白狐,古籍就说它该有九尾,有异度空间之能。她天天搂着,连根粗点的尾巴毛都没看见,更别提九尾了。
她正尽心尽力地剥第三颗葡萄,孟兴欢撩帘子进来。
“你还能不能再不淑女点儿?”
孟兴欢四岁入门,如今二十岁,在云烨弟子中排行十五,比师弟们还小得多,也是唯一敢上冠云亭来打扰她的。毕竟她虽然十六七的样子却是和自称已近花甲的云烨直呼名姓,也算是长辈。
他笑吟吟地倚在柱子上——皮肤古铜色,浓眉密睫,大眼睛,双眼皮,一副忠厚、诚恳的样子,任谁也想不到他是朔日阁的大情报头子。
她深知他的底细,更知道他骨子里是个不着调的,便动都没动,只嫌弃地说了句:“你穿外衣可别坐我榻上”。
“十里外、英城庄的庄主回来了,你跟我去看看,我便不坐!”
她和灵狐同时翻眼皮瞪了他一眼,凉亭里瞬间冷了两分。
他打个哆嗦,又讨好:“你天天卧着无趣,我是想带你出去玩玩,吃一下晋阳最有名的日落烧鹅,顺便去看看他到底何方神圣而已。”
“不感兴趣!哪有我的软塌好,享受还来不及,我何苦去跑一遭。”
他讪笑,因有灵狐在,不敢太上前,只走了两步就早早站住。“就看在我为你亲自跑一趟救风国兀,又保了菩提门大部分……”
“貌似,你去的时候,他们已经脱困了!”她笑盈盈的。
“我——,你——?”
她笑开: “不过辛劳还是有的。”
“那快走。”他伸手来拉,她已经掠过他先到了亭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