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十点三十分,林麒一人走在通往凶宅的小路上。
这条小路已经荒废很久,周围到处都是一人多高的杂草。草丛中,不时传来蛙鸣虫叫。而道路两侧路灯,年久失修,早已没有光亮。林麒只能打开手机的闪光灯来照明。在闪光灯有限的照明范围中,林麒能经常看到斑驳的墙体上,露出当年失火的痕迹。
白霜没有与林麒同行,而是约定午夜十一点到凶宅集合。哈士奇黑齿到了这里以后,则撒欢的一溜小跑,不见了踪影,只剩下林麒一人独行。
“踏~踏~踏~”空旷的四周,回响这林麒的脚步声。让他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人在跟着自己。虽然此时正是盛夏,不过当夜风吹来之时,林麒还是会起一层鸡皮疙瘩,汗毛根根树立。
也许人对黑夜的恐惧是与生俱来的。独自行走在黑夜的林麒,多么希望能碰到一个人,哪怕是路过的陌生人也好。那样会安慰一下自己这颗忐忑不安的心。
也许是上天听到了自己的乞求,林麒终于发现有人与自己相向而来。
那人也是独自行走在黑夜之中,可是表情却很凝重。也许他也是心中有些恐惧吧。
林麒加快了向前的脚步。
当两人相近的时候,林麒好心的把闪光灯向对方脚下照去,想要为对方也照亮道路。
可是,闪光灯的照明中竟然看不见对方的腿脚!林麒把目光上移,却又能清清楚楚看见对方!
反复试了两次,依旧如此。那人停下了脚步,直勾勾看着林麒,一动不动。
林麒看见那人空洞洞的眼神,看着自己,赶忙低头与他擦肩而过!
因为他终于明白,那根本不是人!
忽然间,这条路似乎热闹了起来。林麒遇到这种情况越来越多。他身上的冷汗,已经浸湿了T恤,浑身毛发站立,而且似乎能听到自己上下牙堂打架的声音。
林麒没有办法只能低着头,硬着头皮,假装看不见那些空洞眼睛投来的目光。
虽然林麒确实看见一个个人影、一张张脸庞从自己身边经过,可是闪光灯下,永远只有那条荒废已久,破烂不堪的小路。
“踏~踏~踏~”林麒还是只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
忽然,有一双穿着青色布鞋的脚终于出现在林麒的闪光灯之下。
“啪嗒,啪嗒……”也有脚步声,终于不是那些无法照在灯下的家伙了。
林麒心中突然涌出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原来能够遇到一个人,是这么幸福的事情。这人简直是自己的救星啊。不玩了,自己这大半夜的一路上遇到的那些有影无踪的东西,差点没把自己吓死。那只破狗也不知道跑哪去了,丢就丢了吧。现在好不容易遇到人,自己要跟他一起离开。他要回家!
如果林麒一直是一人的话,说不定还能坚持到目的地。可是今晚这一条小路的经历,却让他萌生退意。而此时这个人的出现,更是把林麒的逃亡欲望彻底勾引出来。什么白云、白霜、星阴草,早就丢在脑后了!
“大哥,你也一个人啊,你这是去哪……”
林麒上前打招呼。当他把闪光灯向上移动,他赫然发现,这个“人”脖子上边竟然空空如也,没有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