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荒岛求生篇(8)(1 / 2)我的一天有48小时首页

这种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巨型野鸡丑的让人不忍下嘴,没想到吃起来味道却是挺不错的。

张恒在岛上吃了太久海鲜,已经快忘了鸡肉是什么味道的了,晚上炖的鸡汤却是又勾起了他久远的回忆。

其实严格来说这肉还是比鸡肉糙一些的,从口感上可能更接近鸽子。

但对已经想肉快想疯的张恒来说,这就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的鸡肉。

十几斤重的鸡他一顿也吃不完,剩下的肉去掉内脏用海水浸泡后被熏成了肉干,挂在屋檐下。

他在屋后找了片阳光比较好的土地,将手中做种子的那些洋芋切开种了下去,又烧了点草木灰洒下做肥料,最后围上篱笆,期待一个半月后这地方能给他带来惊喜。

张恒原先通过在墙壁上刻正字来记录时间,但是搬家后他不可能把那面石壁也搬过来,好在还有右手上的海星。

以它那超越一切科学解释不可思议的硬度,张恒早期的时候还用它打磨过石头。

根据上面时针和分针的位置,他可以按照简单的换算关系推出现在的日期,距离他落在这座荒岛上已经过去了二百零一天。

他身上的衣服是最先烂掉的,之后鞋子也破了个大洞,好在是在热带,就算是冬季也不用太担心气温的问题,张恒现在在白天索性都赤裸着上身。

他的皮肤被晒成了古铜色,胡子拉碴,头发也变成一缕一缕的,有些不修边幅。

这天下午张恒放下了手头的所有工作,选了块儿海岸边的岩壁攀了上去,盘膝坐在上面,静静眺望着远方。

大概半个小时后,张恒等待的老朋友准时出现。

探险男在海浪中挣扎,看上去就像随时都有可能溺亡一样。

张恒望着那个起起伏伏的身影,神色也很是纠结。

伟大的哲学家、数学家、历史学家罗素曾说过他的一生被三种单纯而强烈的感情所支配——对爱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以及人类苦难的怜悯。

然而对现在的张恒来说,事情要更简单一点。

支撑他活过这500天的只有两件事——去岛中心看看和每隔四十天会漂来一次的探险男。

前者让他保持忙碌,减少胡思乱想的时间,后者则可以提醒他他并非孤身一人。

张恒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动过把探险男从海里捞出来的念头了。

只要把对方拖上岸就可以有人陪他度过十九天,给他现在最需要的交流和来自同类的温暖。

但张恒却迟迟没有动手。

他想起了之前自己看过的一部叫做《荒岛余生》的电影,主人公乘坐的飞机失事,他和一堆包裹一起落在一座小岛上,为了生存下去他拆开了所有包裹,唯独留下最后一个,因为那只包裹对他意味着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