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王德领着侄子王春又跟第一场考试一样,把考试该走的程序又走了一遍。只不过县试这第二场考试,因为先前第一场考试,已经被刷掉了三百多名考生,这少了三百多人,这一次考试的入场,倒是快了不少。
由小吏领着进入考场,王德发现,县试第二场考试由于少了三百多考生,这一次考生们都被安排在了县学的操场上考试。这一下子三十多个监考,每个监考都可以同时,监督全场每一个考生,这倒是把监考的效率和公平性,给提高了。
县试第二场考的是表判,所谓表判就是法律,考的是大明的法律条文,和案件的侦查审理能力。考这些也是很必要,毕竟大明的基层主官,比如县太爷,他的职权之一就是坐堂审案,案情复杂重大的,县太爷他老人家,还要亲自下去调查取证,进行案件分析。
说白了,明朝的县太爷,他不但是一县的行政主官,他还兼任着那公检法部门的众多正职副职,县里财税部门的正职副职。所以大明地方官他不懂法,不懂得侦察案件,不识数,那肯定是不行的。因此大明这科举考试的内容也就包括了法律和算术这两项。
想到大明地方官那工作量,尤其是最基层的县太爷,王德不禁的由衷感慨:大明的基层官员苦啊!拿一份工资,却干着某朝几十个官的活。
摇摇头,向老黄牛一样任劳任怨的大明基层官员,致敬之后,王德也就开始了自己的答题。
这场表判考试大部分试题,就是死的法律条文的默写填空。这些死记硬背的东西,通过先期的复习,大部分王德不用作弊,自己就可以下笔如有神。而那些他脑子里没答案的,或者不能确定的,穿回图书馆再去翻书也就是了。
至于那些还有些挑战性的案件侦查判断题,以王德现代人的法律思维,以及去图书馆里翻一下类似于相关案件的审理记录,那答案也就有了。
毕竟这表判考题里的案件,不是大明朝曾经发生过的实实在在的案子,就是根据相关案件案情,出题官略微改动一下,就拿来当考题考考生的。这些案件在《大明律》里,都是用来当实际案例,以此来形象解释各项法律条文的。
也就是说表判考题里的,这些要分析判断的案件,都可以在《大明律》里,找到相关相似的。因此这些还有些挑战性的考题,在王德这个现代法律思维和开卷作弊的双重加持下,也就变的很容易了。
也因此这场表判考试,王德还没到中午,就把所有答案都做出来,写在草稿纸上了。那下午吗?自然又是悠哉悠哉的一笔一笔练字,把那些考题连同答案,一起抄录到试卷上。
两天后县衙放榜,这一场表判考试的成绩吗!自然又是王德案首,侄子王春位列乙榜。
考完了第二场的表判,县试第三场考的是历史,这没啥好说的,除了最后有几道是历史事件的论述题。其他的全是死记硬背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以及历史事件发生准确年代的填空题。
这些历史题,王德一半靠自己记忆默写,一半靠作弊去图书馆翻书。同样的也是上午在草稿纸上答题,下午练书法,把这些考题连同答案,一起抄到试卷上。同样的两天后县衙放榜,王德历史成绩又考了个案首。
考完了第三场历史,县试第四场考的是策论,听谓策,就是对策、办法。也就是考题中提出一个问题,比如说该怎么治理水患,该怎么反腐倡廉。然后考生再根据这些问题,给出自已的办法。
这项考试内容很实际,考的就是考生,处理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也充分的体现了封建王朝组织科举考试的目的。
策论、策论,有了策那自然还有个论。那所谓的论,就是评论,考题给出一个或几个历史人物,以及某个历史事情,或某些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