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林恩早早的起床,今天是他学习文字的日子。
因为庄园里的早饭是各家分开吃的,所以每天苏珊都会早早的起床做好早饭,今天也不例外。
此时才刚刚天亮不久,林恩已经嗅到了南瓜饼的香气了。
平时这个时候,母亲都会笑吟吟地从火架上取下陶锅,拿出食物来,可是今天,母亲苏珊居然还睡着。
早饭还热,母亲是睡回笼觉了吗?
林恩正想着,忽然怔住了,他看到那张饱经风霜的饭桌上,一字排开地摆着三根鹅毛笔。
他顿时明白,这是恐怕是母亲连夜赶制的,他走到客厅,还看到了一些废弃的鹅毛。
林恩看了看那些鹅毛,都是失败品,大概是因为第一次制笔,苏珊没有太多的经验,不是热处理的火候不好,就是切削的角度不对,导致作废了不少根鹅毛。
其实这都不算什么,制笔失败,也就是多耗费一些时间罢了。
最难的是取鹅毛,林恩无法想象,身材瘦弱的母亲,是怎么从半人高的大鹅身上,把最长的那根鹅毛给拔下来的。
农村的大鹅,脾气暴躁且战斗力非常恐怖,力气也大得惊人,很容易就把人拖倒。
林恩默默地拿起这三根鹅毛笔,恍惚之中,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亲生母亲将毛笔交给自己的情景。
林恩亲生母亲出生于书香世家,在林恩刚会写字的时候,他就在母亲的督促之下学习了毛笔字和国画。
从一开始的颜体、柳体,到后来的瘦金体他都有临摹过。
作为孩子,他当然是不愿意学这些,但后来母亲早早的就过世了,书写毛笔字,就成了林恩怀念母亲的方式,他慢慢的爱上了这种安静中蕴含着力量的艺术。
而现在,摆在自己手心的不再是精致的羊毫毛笔,而是三只粗糙的鹅毛笔,林恩似乎在那鹅毛的纹理中看到了母亲粗糙的掌纹。
摇了摇头,甩开思绪,林恩把鹅毛笔仔细的收进怀里。
打开陶锅,里面摆着三块刚刚烤好的南瓜饼。
林恩只拿了一只,其余两只小心的盖好。
他坐在餐桌上,认真地把这个南瓜饼吃完。
吃着吃着,他莫名地感觉鼻子一酸。
这个世界啊,本来总有一种如同做梦般的虚幻感,甚至有时候会想自己会不会一觉醒来,发现梦中的梦中真的是一场梦。
可是这一刻,林恩却深刻地感到,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无比真实。
他生活在这个世界,要让自己活得更好,也要让那个美丽善良的女人活得更好,而这一切,就从学习文字开始。
这是改变他命运的契机。
……
于勒叔叔的学堂,就建在男爵庄园里。
庄园这个名字听起来高大上,其实只不过是一大片耕地牧场围了木栅栏而已。
中间几座木屋算是住宅,而格林男爵庄园里面是没有城堡的。
城堡这种建筑对格林家族来说太奢侈了,别说建造了,如今就算白给一座城堡,格林家族都维护不起。
格林男爵和临近的几个一等、二等男爵共有一座位于小山之上的城堡,他们根据封地的多少共同出钱维护。
于勒在男爵庄园中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独栋木屋,这是他平时进修的地方,开学堂授课也是在这里。
教室就是木屋的客厅,于勒布置的这间客厅很讲究,原木墙壁上挂着不知名画家做的油画,一旁是鹅卵石砌成的壁炉,平时修习累了就可以吃个烤苹果,烤土豆什么的。
在客厅中间摆了一张橡木大圆桌,周围是几张更小的桌子,客厅南侧则是一排古色古香的书架,上面摆满了藏书。
在这个世界,书籍可是很贵的,这一书架的书就价值不菲。
于勒也就是最近几年开始开课堂,先后也收过三批学生,现在这批学生算上林恩一共就六个人。
像这种形式的小班授课,不可避免的一件事就是每个人的基础都有一些区别。
比如于勒的儿子波利,他也是于勒的学生,波利从七岁开始跟着于勒学习,学到十三岁,如今已经学了六年了。
六年的学习,波利已经可以用圣书体文字阅读和表达,只是口语不太流利罢了。
至于林恩,他连圣书体文字的音标都还不会。
上课时间还没到,学生们已经陆陆续续的来到了客厅,一共四男两女,在这个世界,女性也可以成为学者,为了最大限度的壮大人族的力量,大部分国家都不禁止女性学习。
林恩注意到,在房间的角落里坐着一个身穿粗布麻衣的小姑娘。
看她也就是十一二岁的样子,她头上戴着白色的斗篷,这斗篷一直垂到身后,盖住了她娇小的身子。
在她胸口处,还佩戴了一个木质的十二芒星徽章,这是奥丁古神教的徽章。
白斗篷加上奥丁古神教徽章,往往是奥丁古神教的虔诚信徒才会佩戴的。
这难道是一个小修女?
林恩诧异了,修女也要成为学者的吗?
不过看起来,这个修道院的经济条件不太好,不管是她的穿着,还是那枚木质的徽章,都太简朴了。
似乎也因为穷苦,小修女好像有些自闭,旁边的波利正跟其他几个学生聊得很开心,时不时的可以听到“学者”,“骑士”之类的词,可是这麻衣小姑娘却缩在角落里,不跟任何人交流。
林恩不免对这个女孩有些好奇,他走上前打招呼道:“你好,我叫林恩。”
都是同学,总要认识的。
女孩似乎吓了一跳,她有些惊慌的抬头看向林恩,看到林恩所穿的贵族服饰之后,眼中隐约闪过了一丝自卑之意。
这一抬头,林恩也看清了这小修女的容貌。
她有着黑色的头发,琥珀色的瞳仁,留着一条小女孩才会梳的齐刘海,眼睛大而灵性,皮肤特别的白,像是洋娃娃一样。
她下意识的裹紧了头上的斗篷,把她那头带着漂亮弧度的齐刘海都压下去了:“我……我叫安琪儿,您……您好,林恩大人……”
林恩……大人??
林恩有些哭笑不得,他一个十二岁的小屁孩,还是第一次被人冠以大人这样的敬称。
这个世界这样苦命的孩子太多了,没想到生活如此困苦的修道院,也要节衣缩食把孩子送来学习圣书体文,果然人们对改变命运的渴望实在是太强烈了,对平民而言……嗯?等等!
林恩忽然发现,摆在小女孩面前的圣书体书籍居然是精装版,而且一共有五本。
这样的书籍,一本至少得卖几十个银罗兰。
再看她用的本子也是上等纸张,她的鹅毛笔竟然镶嵌了金灿灿的金属笔尖。
这种金属,只能是黄金了,因为笔尖要求的加工太精细,也只有柔软的金子能够勉强满足要求,而且黄金还耐锈。
这一只金质笔尖,因为本身的材料价值以及加工的苛刻要求,造价可以达到数个金罗兰。
果然是我太肤浅了吗?我几乎忘记了,这个世界的奥丁古神教可是一点也不穷的。
本以为这是一个苦命又自卑,最终导致轻度自闭的孩子,结果竟然是个小富婆……
林恩一时间没了下文,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林……林恩大人……您……您有什么吩咐吗?”
看着小富婆惶恐的样子,林恩风中凌乱了,你能不能不要一边呼吸都是金钱的味道,一边对我低声下气的,我一个饭都吃不饱的穷逼真的很不适应啊。
想想前世新闻上的宝马车主、法拉利车主,这画面对比有点强烈。
前世的林恩,要说拜金也不至于,但要说不喜欢钱……不会吧,不会吧,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不喜欢钱?
所以林恩作为一个贫苦人,在面对有钱有势人的时候,会情不自禁地少一分底气,当然,这是指在现实中,不包括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