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至少有4200字,章节内容请等我更新。分享一个小故事,希望大家喜欢。还是那句老话,绝对不会在字数上让大家吃亏。
小米粥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我看着的它浆糊般的身躯表示同意。小米粥问我想不要见识江湖的沸腾,我说,我才从人潮人海中走来,热血正冷。小米粥笑了笑,有些得意,他指着楼下的蒜沫茄说,你看他,他以前可是了不起的人物,身经百战,几乎是战无不胜,最后一场决斗,他被人用快刀切了一百零五下,可是他没有流泪没有呻吟,翻身就跳进了油锅里将自己的伤口炸得焦黄,他败了在快刀之下所以不得不在这里藏着,可是你能说他败了吗,在这座冰凉的客栈里,人人都知道他是位英雄。
嘿。那又有什么。蒜沫茄自嘲式的说,你别看小米粥现在是一团浆糊,当年他们一群人可也是饱满的汉子,个个都是精神奕奕神采非凡,自己占了一个山头从容地做着大王。可是招不住朝廷人多啊,又是水淹,又是火攻,可是他们却没有眨一下眼皮。要死也要死在一起,他们当初是这样发誓的,他们也做到了。现在已经很难辨认出他们各自的模样,但是他们却因为水火团结到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好像是相互恭维,又好像只是在说事实。住在对门的纯牛奶听到了声音,他凑过来听了一会却什么都没有说。纯牛奶好像知道了自己的人生结局,很苍白,很无力,他说他不想做什么反抗,只愿意在这里享受最后的清凉,等着黎明的到来。
西瓜啊,小米粥对我说,你应该去见识一下江湖。
我说,我的腿脚不便。
蒜沫茄说,你的皮厚,而且你可以滚。只要你愿意,我有一个方法可以让你离开这里。只是,你要知道,大门一旦打开,你就再也回不来了,而且,外面的嘈杂也会一拥而入,他们是病菌,是苍蝇,是飞虫,是蛆,总之,他们会将这里的人都彻底腐化,啃食。
我犹豫了。
纯牛奶突然说道,西瓜,如果你决定去的话,就好好跟我们道个别。江湖离我们已经很远了,但是我们还是想着江湖曾经有我们的时候。可是,我们已经答应了客栈的老板,只要踏进这客栈一步就永世不再出去。你是新来的,你是意外才留在这里的,你没有做这样的承诺,你还可以再出去一次。
我忍不住想看看江湖。我跟纯牛奶道别,跟小米粥道别,跟蒜沫茄道路,还有泡椒、西红柿、洋葱、花菜、土豆和缩在我身后的一个干憋的家伙。一切都准备好了,我也要上路了,带着决绝。
蒜沫茄说,干木耳,一切就靠你了。
缩在我身后的那个家伙应了一声,又说,小米粥,我准备好了,你呢?
小米粥说,我正在等待那个时机。
大约一分三十秒,小米粥说的时机来了,客栈轻微地摆晃了一下。但是小米粥早已蓄势待发,借着这点轻微的摇摆,出手如电,几乎将自己一半的功力都输送到了干木耳身上,还有一部分能量受重力的牵引顺着楼阁的缝隙滴到了蒜沫茄身上。
我还没有搞清状况,这一切太快了。
得到了小米粥一半的功力,干木耳好像是吃了春药一样快速的膨胀自己,原本干瘪的他成为一朵水灵灵的,巨大的,妹子。随着她的变身结束,我也被她挤到了大门的边缘,只差一点点就可以撞开大门远离这里。可是,小米粥的功力和干木耳本身的功力都用光了。
近在咫尺,远在天涯。
客栈静了下来。然后大家都开始发表自己的意见。
西红柿说,这家客栈已经有了十年的历史,我想,它的门已经不是那么坚固,或许只要再发生一些摆晃,你就可以借机撞开大门。
泡椒说,没那么容易。你知道么,这道门是有千年玄磁打造的,一阴一阳,阴阳合并,严格密封,很难将它打开。要不然,这十年中,也不会有这么多的英雄好汉来这里避难。虽然最后也不得善终,但总算是多给了我们苟活的时间。
土豆说,我有一式降龙十八掌或可尝试。想当年我在襄阳城里,与郭大侠一同对抗辽军,郭大侠腹中突然是一咕,是靠着我才压制住了难受,一掌击退来敌。就是这一掌,我看在眼里,学在心里,这么多年也苦练之下,终于有了成绩,只是这么多年来也未使过,怕生疏了。
花菜笑道,你不要理土豆,他曾经的确是个高手,但是他练的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硬功,但是僵尸病毒爆发的时候,他为了抵御食人魔被咬坏了脑子。现在时好时坏的,你不必介意。
洋葱闷哼了一声这才说话,哎,本来我不想说的,我隐居在这里也有大半生了,什么没见过,什么没听过,小蒜茄的智谋是高,但终归是低估了江湖的凶险。
听到洋葱在显摆自己的资历,大家却没有不服的。要知道,洋葱闯荡江湖的时候,这客栈里大多数人还得年幼呢。可谁都知道江湖上有个使毒的高手,无声无息,瞬间就能让人伤心欲绝,泪滚不止,待敌人双眼模糊,失去焦点之际,洋葱便会出手,从无虚发。
小米粥用功过度,运了三十六周天的气,这才缓过神来。他慢慢说道,洋大侠,你有何高见?
洋葱说道,前日,这客栈的主人将西瓜带回来的时候,你们可有注意到他说的一句话?
众人连忙发问,什么话?
洋葱道,明日午时,太阳高照之际,再来取你性命。
我惊道,这话莫不是对我说的?
洋葱沉吟。
我说,那为什么他留我的命到此时此刻?
洋葱道,过去的众多日子里,这客栈大门一天三开,从未乱过。但是,昨天这客栈却紧锁了一整天,你们不奇怪么?
木耳抖了拌身体,道,这又有何奇怪,或许是这客栈的主人有什么更要紧的事。
洋葱却说,非也非也,我离大门最近,虽然这大门奇厚奇坚,但我还是听到了一丝动静,江湖不太平了。
泡椒不耐烦道,别卖关子,你想说什么?
洋葱说,如果我没听错的话,菜刀与筷子发生了一次械斗。
什么?蒜沫茄惊叫了起来,谁赢了?
洋葱说,我不知道。
也难怪蒜沫茄会惊讶,毕竟,他身上的一百零五条就是菜刀留下的伤口,刀刀入理,又快又狠,甚至刀割到身体的时候,他都没来得及流血。有说人,菜刀的刀法已经是炉火纯青,也有人说菜刀只是得了一套偏门的刀法,打个出奇不意才连连取胜,但无论别人怎么评说,菜刀的确是江湖上最顶尖的几位使刀高手之一。
客栈里的众人都在猜测谁胜谁败,大多数人都认为是菜刀,但西红柿却说了不同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