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进入森林,就受到野兽的袭击。
世界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但如果是一个王子,为了得到公主的芳心,设计出来的手段。
那就很容易解释了。
一个没出过城堡,没见过世面,从小被妖精养大的公主。
在危难关头被英雄拯救。
如果这个英雄身还带着点英俊帅气、年少多金的特点。
想不以身相许都难。
可惜啊,这朵北域诸国的明珠,已经被他给盯了。
就注定了所有人的悲剧。
“很聪明!”
男人轻声赞叹道。
“不过,看出来了又怎么样,你很快就会死在这里。”
“而我,伟大的传奇剑士,路易斯侯爵之子,将会以英雄的身份出场,拯救被诅咒的公主。”
“成为这个国家新的国王。”
传奇剑士?
怪不得这么嚣张啊。
罗德看着年纪应该不过三十岁的男人,能在这个年龄将剑术修炼到传奇境界。
某种程度来讲,应该也算是一个人才了。
可惜,路子走窄了。
和谁抢东西不好,非要在阎王头跳舞。
“侯爵之子,怕是连次子都算不的杂种吧。”
罗德淡淡的一句话,瞬间男人脸露出狰狞的表情。
这个世界的阶级分化严重。
一位侯爵之子,如果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长子,只会迎娶相同地位的侯爵之女。
同阶级贵族之间的联姻,对两个家族来说都有好处。
如果是侯爵迎娶伯爵之女,那就基本等于是扶贫了。
非但得不到什么好处,还要往里面倒贴。
对贵族来说,家族的延续高于一切。
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
除非家族内只剩下女性继承人,需要挑选赘婿继承家族,条件才会放宽。
否则,哪怕是次子,最起码也得迎娶同样是侯爵贵族的次女。
只有次子之后,那些毫无继承权,甚至是会被长子当成眼中钉的子嗣,才会和低级贵族联姻。
他们没有继承权,除了一个姓氏之外,什么东西都没办法从家族那里得到。
成年之后就会被驱逐出家族。
说是贵族之后,实际根本不被贵族阶级认可。
“你找死!”
明显被说中了心事的男人,恼羞成怒的向着罗德冲了过来。
打算来个新仇旧恨一起算!
他跋山涉水,不远千里的从路易斯王国来到这里,就是偶然间从游吟诗人嘴里听说了奥罗拉公主的事迹。
他虽然是传奇级的强者,但剑士不是法师。
没有法师一般崇高的地位。
想要从神罗帝国得到一个正统的伯爵爵位,建造自己的封国和城堡,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所以,他想到了一个取巧的办法,成为被帝国承认的伯爵。
那就是,迎娶一位伯爵之女。
贵族阶级大多子嗣成群,但如弗朗西斯伯爵这种只有一个女儿当做继承人的大贵族不在少数。
毕竟,生孩子这种事,不是你有实力有地位就能解决的事情。
许多贵族,一辈子都在繁衍后代这件事忙碌,到最后也改变不了只有女儿的命运。
只要能够迎娶到一位这样的公主,自然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伯爵继承人。
为什么平民勇者和公主的话本这么流行?
就是因为,有太多的实例发生。
他千挑万选,从这些贵族之中,挑选到了奥罗拉这个在他看来最容易拿下的公主。
可没想到,眼前的这个家伙,在他抵达弗朗西斯王国前一天,提前解决了豺狼人营地。
千人的豺狼人营地,就算是他也要耗费不少精力,能这么轻松解决,只有可能是传奇级别的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