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7章:汉军,好像比交趾人,要好一点点(1 / 2)都是抽象天命,你千古一帝首页

长山中的某处垭口。

这垭口,就是连续山梁中的一块平坦,且相对较低的位置。

山林里的南越土著们,多是住在这种地方。

清早,屋子里还是一片黑乎乎的。

巴尼汉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开始在挣扎赖床。

交趾国中规定,各个郡县坊市,对外贸易的时间,一个月里,只有五天。

要是错过了,就只能等下一个月。

以至于山林里的南越土著们,往往得赶个大早起来,往县城里去,才能买到日常所需的东西。

若是需求的东西,比较难买,还得专门提前几日,往郡城里赶。

揉揉眼睛,巴尼汉一睁眼,便看到悬在屋梁的鹿头骨。

南越男子,猎了鹿之后,便可以断发文身。

断发文身,是南越之中的传统习俗。

他父亲十三岁时,就猎了鹿,是族中少有的勇士。

而巴尼汉今年已经十六岁了。

对于南越男子来说,猎得鹿头的数目,关系到族中地位的高低。

不猎鹿,就不能断发文身,这在族人眼中,甚至算不男人。

唯有猎鹿,猎的鹿越多,荣耀越多,文身就越多。

“我得猎只鹿了,不然要被笑话的。”

“听说几百年以前,族里都是猎人,那还要更难些。”

巴尼汉起床,站在窗边,看着屋外那蒙蒙的一点亮光。

南越土著的屋子,都是干栏式的。

用木头做桩柱、楼板和二层的墙壁。

屋顶覆盖着茅草,二层住人,空出的底层,则用来养殖牲畜。

这样的干栏式结构,能够防蛇防虫,还能防水和湿气。

不仅仅是交趾国中的南越土著如此,那些沿海一带,与南越同出一系的百越遗民,大多也是如此。

巴尼汉将手伸出窗外,偶然听见一声鸟鸣,细细的感受了下外面的风。

风很喧嚣,带着几分潮湿的感觉。

天气不算好,阴天。

“估计会下雨吧?”

巴尼汉捉摸不准老天爷的心情。

即便是族里有经验的老人,也不能轻易断言天气如何。

这可是门技术活儿,能读懂天气,就相当于能摸清天柱神的心情,不是德高望重之辈,都做不到。

“真要下雨的话,也不错。”

巴尼汉呢喃一声,彻底起床。

家里种植的庄稼也需要雨水。

中原文化进入交趾,双方不断融合。

虽说把猎人变成了猎鹿,但也带来了不少耕种经验、器具,以及一些新奇的种子。

这让南越土著们,即使住在山林里,生活也还算过得去。

天色已是微微亮,巴尼汉就要出门,去往县城里赶墟。

要是去晚了,早市里的好东西,就都被别人买走了。

“巴尼汉,你要去哪儿?”

“县城里,再不走,今天指定赶不早市了!”

巴尼汉的老父亲巴罗,却是拦下了他:

“山脚下来了支汉军。”

“汉军??”

巴尼汉顿时停下脚步,面露忧色:

“我听说汉军打下了日南郡,现在来到了长山,是准备攻打九真郡了吗?”

“汉军这是要阻拦我们赶墟,将我们都困死在山?”

巴罗洗了把脸,他脸的文身很多很杂,看数量就知道,是个骁勇善战的猛士

“好像不是。”

“汉军没有阻拦我们,还在军营边开设市场。”

“说如果我们有需求的物品,可以直接去找他们购买,即使暂时没有,也会从日南郡运过来。”

巴尼汉脸的忧色更添几分,心里还多了些忌惮与厌恶:

“肯定很贵,就想骗我们,县城里都是这样。”

“说着不会拦我们,但如果我们真的不买东西就经过山脚,肯定会被拦着不让走。”

巴罗倒是没巴尼汉那么多心思,毫不在意的道:

“首领说了,我们可以去试探试探。”

“如果真能买着东西,价格能接受,去哪儿买不是买。”

“如果是想将我们困死在长山,那就打过去,让汉军看看,咱们也不是好惹的。”

“好吧,那我去试试看。”

巴尼汉望了眼屋里的囤货,道:

“家里的鹿皮挺多,我们可以拿这些去换。”

南越土著都猎鹿,尤其是巴尼汉这种父子几辈都是猛男的家庭,更加不缺少鹿皮。

他们衣服,大多也都是鹿皮缝制而成,硝制的手法也不错,看着挺修身。

巴罗有几分不确定,顿了顿,道:

“也不只是鹿皮,汉军好像什么都要,鹿皮、樟脑、草药,甚至是木头都行。”

“木头?”

巴尼汉有些失声。

巴罗笑了笑,道:

“要真是如此,我倒是觉得汉军,好像也挺不错的。”

交趾国几百年,南越土著们,虽说仍旧保留了自身的部分习俗,但从猎人变成猎鹿来看,就知道他们已经有了许多改变。

巴罗对汉人,其实是有几分好感的。

如果不是县城限定开市时间,货物价格又对他们这些土著特别高昂,就更好了。

而且国君还是天柱神托世呢!

不过巴尼汉和他的老父亲不同,不太喜欢汉人,他心里总有种警惕。

五年前新君登位的时候,九真郡有过一次叛乱。

当时新君就以天柱神托世为由,号召他们帮助神明平叛。

族中确实有不少族人,尊崇天柱神,提着鹿角矛阵杀敌。

他的两个哥哥,也在战场阵亡了。

但别说抚恤了,都没有好好安葬,连尸身都没找回来。

他们尊重天柱神,天柱神并不爱世人。

因而巴尼汉总有一种想法。

那什么天柱神托世,只是托词。

历代国君想要稳固交趾国的统治而已,根本没把他们当做子民看待。

有了战事,就号召他们出征,将他们当做耗材一样对待。

所以巴尼汉对汉军也没多少好感。

都是汉人,能有什么差别呢?

巴罗见儿子如此,安抚了几句:

“好了,去拿几张鹿皮,是真的是假的,去看看不就行了。”

“这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能活着就挺好了。”

“那我去了,要是汉军里有铁枪卖,就好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是巴尼汉偶然听说的一句话,他觉得挺有道理的。

他想要猎鹿,想要断发文身,鹿角矛还不够,用汉人的铁枪,肯定更容易。

到时候一口气猎七八只鹿,他就族中最勇猛的男人!

“市场就在山下的话,可以吃了再走。”

巴尼汉的母亲,则在这时,端来了一盆粟米饭。

他们家种植的是粟米,虽说没有日南郡的良田里,那么粒粒饱满,但有赖于交趾国得天独厚的气候、土壤,也还算收获不错。

巴尼汉闻着味,就心动了,也不顾烫,当即抓着吃起来:

“好香啊,要是能买着铜鼎就好了,煮起来肯定更香。”

首领次就趁着赶墟的时候,买了口铜鼎,煮起东西来,格外香甜。

他也不是没想过买一口。

但是县城里的商人,一见是从山林里来的南越人,立马变了脸色。

但凡是汉人手才有的东西,必然价格高昂。

巴尼汉的母亲,看着巴尼汉吃完了粟米饭,露出了笑容。

她嘴里缺了一颗牙。

这是南越的另一种习俗,凿齿漆牙,也就是拔牙。

巴尼汉望着母亲的笑容,不由得想起,据族里人说,母亲年轻时,相当漂亮。

甚至比那些汉人的女子,都要好看百倍呢!

“就是没有汉人的女子,那么会打扮。”

巴尼汉在心里盘算着:

“要是汉军还卖布匹就好了,买点儿花色好看的布匹,缝制成衣服,母亲一定更漂亮。”

临行前,巴罗又多叮嘱了儿子一句:

“记得买点盐。”

巴尼汉点了点头,盐是每次赶墟时,必须买的东西。

只是那些汉人奸商,都给他们卖的是粗盐。

又大又粗,苦涩无比,难以下咽。

偏偏不买又不行。

也不知道大汉朝廷的盐,能不能好一点。

价格只要不太贵就行,只要能稍微精制一下,就好了。

算了,巴尼汉晃着脑袋,他也不指望,汉人会对自己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