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山中的某处垭口。
这垭口,就是连续山梁中的一块平坦,且相对较低的位置。
山林里的南越土著们,多是住在这种地方。
清早,屋子里还是一片黑乎乎的。
巴尼汉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开始在挣扎赖床。
交趾国中规定,各个郡县坊市,对外贸易的时间,一个月里,只有五天。
要是错过了,就只能等下一个月。
以至于山林里的南越土著们,往往得赶个大早起来,往县城里去,才能买到日常所需的东西。
若是需求的东西,比较难买,还得专门提前几日,往郡城里赶。
揉揉眼睛,巴尼汉一睁眼,便看到悬在屋梁的鹿头骨。
南越男子,猎了鹿之后,便可以断发文身。
断发文身,是南越之中的传统习俗。
他父亲十三岁时,就猎了鹿,是族中少有的勇士。
而巴尼汉今年已经十六岁了。
对于南越男子来说,猎得鹿头的数目,关系到族中地位的高低。
不猎鹿,就不能断发文身,这在族人眼中,甚至算不男人。
唯有猎鹿,猎的鹿越多,荣耀越多,文身就越多。
“我得猎只鹿了,不然要被笑话的。”
“听说几百年以前,族里都是猎人,那还要更难些。”
巴尼汉起床,站在窗边,看着屋外那蒙蒙的一点亮光。
南越土著的屋子,都是干栏式的。
用木头做桩柱、楼板和二层的墙壁。
屋顶覆盖着茅草,二层住人,空出的底层,则用来养殖牲畜。
这样的干栏式结构,能够防蛇防虫,还能防水和湿气。
不仅仅是交趾国中的南越土著如此,那些沿海一带,与南越同出一系的百越遗民,大多也是如此。
巴尼汉将手伸出窗外,偶然听见一声鸟鸣,细细的感受了下外面的风。
风很喧嚣,带着几分潮湿的感觉。
天气不算好,阴天。
“估计会下雨吧?”
巴尼汉捉摸不准老天爷的心情。
即便是族里有经验的老人,也不能轻易断言天气如何。
这可是门技术活儿,能读懂天气,就相当于能摸清天柱神的心情,不是德高望重之辈,都做不到。
“真要下雨的话,也不错。”
巴尼汉呢喃一声,彻底起床。
家里种植的庄稼也需要雨水。
中原文化进入交趾,双方不断融合。
虽说把猎人变成了猎鹿,但也带来了不少耕种经验、器具,以及一些新奇的种子。
这让南越土著们,即使住在山林里,生活也还算过得去。
天色已是微微亮,巴尼汉就要出门,去往县城里赶墟。
要是去晚了,早市里的好东西,就都被别人买走了。
“巴尼汉,你要去哪儿?”
“县城里,再不走,今天指定赶不早市了!”
巴尼汉的老父亲巴罗,却是拦下了他:
“山脚下来了支汉军。”
“汉军??”
巴尼汉顿时停下脚步,面露忧色:
“我听说汉军打下了日南郡,现在来到了长山,是准备攻打九真郡了吗?”
“汉军这是要阻拦我们赶墟,将我们都困死在山?”
巴罗洗了把脸,他脸的文身很多很杂,看数量就知道,是个骁勇善战的猛士
“好像不是。”
“汉军没有阻拦我们,还在军营边开设市场。”
“说如果我们有需求的物品,可以直接去找他们购买,即使暂时没有,也会从日南郡运过来。”
巴尼汉脸的忧色更添几分,心里还多了些忌惮与厌恶:
“肯定很贵,就想骗我们,县城里都是这样。”
“说着不会拦我们,但如果我们真的不买东西就经过山脚,肯定会被拦着不让走。”
巴罗倒是没巴尼汉那么多心思,毫不在意的道:
“首领说了,我们可以去试探试探。”
“如果真能买着东西,价格能接受,去哪儿买不是买。”
“如果是想将我们困死在长山,那就打过去,让汉军看看,咱们也不是好惹的。”
“好吧,那我去试试看。”
巴尼汉望了眼屋里的囤货,道:
“家里的鹿皮挺多,我们可以拿这些去换。”
南越土著都猎鹿,尤其是巴尼汉这种父子几辈都是猛男的家庭,更加不缺少鹿皮。
他们衣服,大多也都是鹿皮缝制而成,硝制的手法也不错,看着挺修身。
巴罗有几分不确定,顿了顿,道:
“也不只是鹿皮,汉军好像什么都要,鹿皮、樟脑、草药,甚至是木头都行。”
“木头?”
巴尼汉有些失声。
巴罗笑了笑,道:
“要真是如此,我倒是觉得汉军,好像也挺不错的。”
交趾国几百年,南越土著们,虽说仍旧保留了自身的部分习俗,但从猎人变成猎鹿来看,就知道他们已经有了许多改变。
巴罗对汉人,其实是有几分好感的。
如果不是县城限定开市时间,货物价格又对他们这些土著特别高昂,就更好了。
而且国君还是天柱神托世呢!
不过巴尼汉和他的老父亲不同,不太喜欢汉人,他心里总有种警惕。
五年前新君登位的时候,九真郡有过一次叛乱。
当时新君就以天柱神托世为由,号召他们帮助神明平叛。
族中确实有不少族人,尊崇天柱神,提着鹿角矛阵杀敌。
他的两个哥哥,也在战场阵亡了。
但别说抚恤了,都没有好好安葬,连尸身都没找回来。
他们尊重天柱神,天柱神并不爱世人。
因而巴尼汉总有一种想法。
那什么天柱神托世,只是托词。
历代国君想要稳固交趾国的统治而已,根本没把他们当做子民看待。
有了战事,就号召他们出征,将他们当做耗材一样对待。
所以巴尼汉对汉军也没多少好感。
都是汉人,能有什么差别呢?
巴罗见儿子如此,安抚了几句:
“好了,去拿几张鹿皮,是真的是假的,去看看不就行了。”
“这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能活着就挺好了。”
“那我去了,要是汉军里有铁枪卖,就好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是巴尼汉偶然听说的一句话,他觉得挺有道理的。
他想要猎鹿,想要断发文身,鹿角矛还不够,用汉人的铁枪,肯定更容易。
到时候一口气猎七八只鹿,他就族中最勇猛的男人!
“市场就在山下的话,可以吃了再走。”
巴尼汉的母亲,则在这时,端来了一盆粟米饭。
他们家种植的是粟米,虽说没有日南郡的良田里,那么粒粒饱满,但有赖于交趾国得天独厚的气候、土壤,也还算收获不错。
巴尼汉闻着味,就心动了,也不顾烫,当即抓着吃起来:
“好香啊,要是能买着铜鼎就好了,煮起来肯定更香。”
首领次就趁着赶墟的时候,买了口铜鼎,煮起东西来,格外香甜。
他也不是没想过买一口。
但是县城里的商人,一见是从山林里来的南越人,立马变了脸色。
但凡是汉人手才有的东西,必然价格高昂。
巴尼汉的母亲,看着巴尼汉吃完了粟米饭,露出了笑容。
她嘴里缺了一颗牙。
这是南越的另一种习俗,凿齿漆牙,也就是拔牙。
巴尼汉望着母亲的笑容,不由得想起,据族里人说,母亲年轻时,相当漂亮。
甚至比那些汉人的女子,都要好看百倍呢!
“就是没有汉人的女子,那么会打扮。”
巴尼汉在心里盘算着:
“要是汉军还卖布匹就好了,买点儿花色好看的布匹,缝制成衣服,母亲一定更漂亮。”
临行前,巴罗又多叮嘱了儿子一句:
“记得买点盐。”
巴尼汉点了点头,盐是每次赶墟时,必须买的东西。
只是那些汉人奸商,都给他们卖的是粗盐。
又大又粗,苦涩无比,难以下咽。
偏偏不买又不行。
也不知道大汉朝廷的盐,能不能好一点。
价格只要不太贵就行,只要能稍微精制一下,就好了。
算了,巴尼汉晃着脑袋,他也不指望,汉人会对自己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