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生意倒是不错,不到两个时辰,沈默就卖出去了两条鱼,剩余的两条则被他送到了聚仙楼,其实若是让豁牙子直接拿去聚仙楼倒省事,只不过聚仙楼的主事并不愿意把钱交给一个毛孩子,只给他喊话的权利。
送完鱼已经临近黄昏了,天上乌云低垂,自从连续半年大雪以来,姑苏城中的百姓已经很少看见太阳了。
沈默压低斗笠,顶着漫天风雪径直到了黄氏酒楼。
刚到门口,就听见里面喧闹的声音,这倒是让他有些好奇,要知道如今粮食价格急剧上涨,连带着酒价也涨了很多,寻常百姓哪里还喝得起酒,所以玉娘的酒楼也愈发的冷清了,怎得今日一改常态?
沈默脱下蓑衣和斗笠,带着好奇快步走了进去。
“呦,默哥儿来了!”
正在桌前忙碌的玉娘率先发现了沈默,她笑意阑珊,放下手中的盘子,拿起柜台前一块干净的布子走上前去,给沈默扫干净了身上残留的积雪。
“谢谢玉姐。”
沈默笑道,同时心中升起一股淡淡的暖意,在这举目无亲的世界里,玉娘对于他的细微的照顾都显得异常暖心。
玉娘嫣然笑道:“和我还客气什么,去坐吧,今日人多,柜台上的酒都是温好的,你想喝自己拿便是。”
“嗯,玉姐你去忙吧。”
沈默环视一圈,发现中间四张桌子上竟然坐满了人,其中大多数人都是以前的酒友了,他是认识的,唯独一个穿着青色长袄的老头在人群中显得异常陌生。
这老头被大伙围着,正在侃侃而谈。
他身上的青色长袄洗的有些发白,头上戴着一顶读书人才会戴的儒冠,鬓角花白的头发被他打理地整整齐齐,整个人散发着一种书生的儒雅气息,与四周这些衣着破烂,满口粗话的百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沈默走到桌前,认识的人马上给他让出一个座位,笑着对沈默说道:
“默哥儿,今日可得放开了喝!”
“怎么?大伙都发财了?”沈默看着大口喝酒的众人,好奇问道。
“怎可能呢,不过你看到说话的那人了吗?是丁秀才!丁秀才回来了,今天是他请大伙喝酒!”
“丁秀才?”
“对呀,哎瞧俺家这记性,你是三年前才来的,并不认识他,这丁秀才呀可是咱们这的名人嘞,且听俺慢慢给你说来……”
片刻后。
沈默重新看向了身着青色长袄的丁秀才,总感觉在这人身上看见了一些熟悉的影子,但是又说不上来。
通过旁人的讲述,沈默也算是对这丁秀才有了个简单的了解。
丁秀才,大名很是霸气,名为丁乾坤,传闻他天赋异禀,五岁那年便能读书识字,甚至还能作诗,是坊间有名的神童,众人都认为他有金榜题名之姿。
但怪就怪在,寒窗苦读二十年的丁秀才每次科举考试连乡试都通不过,一次不行他就每年都参加,可是每年榜上都没有他,反而比他才学庸碌的人都纷纷进入了会试。
有人指点丁秀才掏钱打点一番,但他不愿,说是不能折了文人风骨。
而结果就是,他连续考了三十年科举都未通过乡试,终于在前年的科举之后,丁秀才心有不甘,便在青州城击鼓鸣冤请求复查试题,但他一介平民怎么和一州之官斗,不仅未能如愿还被打断了一条腿。
也就是从那以后,丁秀才放下了心中的执念,在青州城老老实实做了一年别人府上的客卿,雪灾之后府上将现任都赶了出来,丁秀才便带着家眷回到了姑苏城。
酒馆里,丁秀才还在侃侃而谈,脸上神采奕奕,众人也是听得津津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