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17章 在尝试一些很新奇的东西(2)(1 / 2)1988:重回人间混几年首页

学过《世界经济通史》的同学应该都知道,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从70年代起,欧美各国的策略逐渐开始向“新重商主义”……准确的说是“资源重商主义”转变。

其核心观点是:资源是衡量财富和生存权的不可替代组成部分,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资源。

而除了挖拥本国资源以外,对外贸易是资源财富的真正来源。因此,要使国家变得高强,就应尽量在贸易中现资源净流入。

就如“红警2”里面的核心规则一样,一国拥有的资源越多,就会越富有、越强大。因此,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国家应该不惜负债竭力鼓励资源进口,不主张甚至限制资源不对等的商品,尤其是奢侈品的进口……反之,则会鼓励向他国进行各种高附加价值商品的出口。

而从70年代开始起,世界逐渐进入科技时代,诸如汽车、电器、精密仪器、大型设备、药品、奢侈品等之类的产品称为欧美发达国家的主要出口商品,其实你也可以看做是这种资源重商主义的具体体现。

而产权金融交易模式,其实也同样基于资源重商主义所诞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和玩法……甚至在后世,许多理财产品就是基于这套玩法诞生出来的二/三级市场产品。

当然,与后世常见的那些以不动产和普通资产作为核心价值物的产权金融交易不同,以稀缺自然资源为核心价值物的产权金融交易模式,其含金量和对资本市场的吸引力无疑要大得多,要不然在1990年这个档口,三菱银行那边也不会冒着一定的风险介入到这个项目里面来了。

………………

好吧,回归正题,所谓的“以稀缺自然资源为核心价值物的产权金融交易模式”,用最通俗容易理解的话来解释就是:

A拿着自己地头上产出来的宝贝疙瘩样品找到B,想要借钱,然后购买個锄头和背篓把地里的宝贝疙瘩全部挖出来,等把东西全卖掉后就把钱还上,然后支付你点利息;

而B呢,也觉得这些宝贝疙瘩挺好,但是这么好的东西放在自己眼前,却只能赚个利息,未免也太亏了;

于是B对A说:你的东西虽然好,但东西毕竟还没挖出来,万一挖不出来怎么办,万一挖出来又卖不出高价来怎么办?

所以这么着,钱我可以借你,但只能借你买锄头的钱,你先挖着;然后咱俩合伙,利息照给,东西卖出去后再分我点利润,我拿着你给我的样品去找二傻子客户去,如果他们看上了,我就让他们先打钱,等你把东西挖出来以后再把宝贝疙瘩给他们,这样一来,我借钱的风险就会小很多,你也可以拿着那些二傻子客户的钱去置办背篓了。

A想了想,虽然觉得自己要多分一笔钱出去,但当下的确缺钱缺的厉害,再说了,自己把东西挖出来后自己拿出去卖会很麻烦不说,也未必能全部卖出去,又或者能卖出个好价格,眼下B肯给自己代劳,那也是好事,于是就答应了。

B见到A答应后,立即找到了C,告诉他那些宝贝疙瘩都是自己的,C对宝贝疙瘩很满意,表示愿意提前交钱,等东西挖出来以后给自己就成。

B见状,说你先等等,既然老哥你这么仗义,要不干脆入伙一起干怎么样?你可以认领一些名额,对外宣称那片产宝贝疙瘩的地头你也有份,然后去找下家,照葫芦画瓢,把这些多认领的宝贝疙瘩卖给他们,然后加加价,多卖的钱咱们三七分账,你七我三。别嫌我拿得多,这宝贝疙瘩只有我这边有,你找别人也没用。

C一想,这么好的东西肯定不愁卖,这是个好主意,然后应承了下来,找到了D、E、F、G,同样把宝贝疙瘩的稀缺性大肆吹捧了一番,告诉他们,数量有限,现在你们出价吧,价高者得,不管你们用不得着这些宝贝疙瘩,但拿去转卖也好,捏在手里升值也好,都是有赚无赔……等到过段时间,想要求购宝贝疙瘩的人多了,可宝贝疙瘩的产量就那么点,再想拿货,那就不是如今这个价了。

D、E想了想,拒绝了,F、G沉思了一会儿,却是花高价把宝贝疙瘩的名额买了下来。

过了一段时间后,在B、C、F、G的共同炒作下,宝贝疙瘩的价格一路飙升,价格直接翻了三倍不说,凭借着其稀缺性,你有钱还不一定能买到,往往需要再加价才成。

于是乎,F、G后悔莫及,然后咬着牙花重金买了一些宝贝疙瘩的期货名额,加入了炒作大军,然后寻找接盘的下家去了。

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宝贝疙瘩的真正拥有者,A虽然赚的远远没有B和C多,但在一层又一层的溢价流通过程中,凭借着当初跟B的协议,还是获得了远比把宝贝疙瘩挖出来直接卖要高得多的收益。

所以,看出来了么,跟几乎所有的金融产品一样,这种产权金融交易模式,其实就是资本市场的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

只不过由于那个宝贝疙瘩是稀缺资源,而且本身就有非常强的使用价值,因此在这场游戏里可以预设的“接花人”要比普通的游戏要多的多,即便是盘子炸了,把价格稍稍回落之后,也会有人不得不因为需求所迫,捏着鼻子把东西买下来,然后开始酝酿第二轮游戏……

………………

很显然,随着80年代中期岛国国立癌症中心、东京大学柴田实验室发现了桑黄强大的抗癌功效后,分布地很广,但野生产量却很低的桑黄一下子成了那个人们心目中无可替代的宝贝疙瘩。

而由于国内当下的金融市场尚在起步阶段,一些列相关政策并未出台,因此杨默在这场游戏中,只可能扮演着A的角色。

不过虽然是角色只能是A,但凭借着他后世的VC经验,以及“当今世界上首批规模化人工仿野生培植杨树桑黄”这副筹码,他还是在这个桑黄产权金融交易项目里,强制调整了一些游戏细节。

1.对于供应环节模式的调整

在杨默的坚持下,三共株式会社被脱下了水,其子公司SL林业开发公司不得不采取“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先后在甄家村等27个村子里参投建立以杨树桑黄为主的珍贵中药材示范基地4000余亩。

同样的,按照大华公司的规则,这种项目全都是采用双层PPP模式,以村/村小组为单位组建了农村合作社(在这些合作社里,身为技术提供方的大华公司占股7%,负责基础物资供和各项工作协调的各地供销社占股6%),这才与SL林业公司签订合约的。

不要小看这一点,这等同于把这些桑黄培植基地的角色从原本的A,变成了“A+C”,这使得在后续引入金融资本合作的过程中,拥有了相当不可小觑的谈判权……你要知道,三共株式会社本来就是岛国的头部药企,做过期货的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2、生产环节收益规则的微调。

原本在产权金融交易模式的游戏下,最上游的生产企业在一开始,是只能通过贷款来获取生存生产资金的,真正要迎来收益,那还是得等到桑黄收割,或者是等到桑黄在击鼓传花的游戏中被炒上高价,通过股权出让的形式来套现才成。

但被杨默这么A+C的一调整,包括甄家村在内的27个村子的村民,即便是在初期,也可通过土地租金、到基地务工和桑黄资产价值20%分红(这种游戏会捂盘,然后逐次放出期货订单)三项利益分配实现收益。

而在分红后桑黄价值增长的部分,仍可以享受20%的继续分红,直到三年后桑黄全部收割完成,终止交易为止。

除此之外,由于采用的是“企业+农户”的模式,SL林业公司与村民签订固定租约的土地流转合同(30元一亩/年,15年,逐年递增10%),另外签订土地征占合同或者联防联保合同进行20%的桑黄收益分红。

当然,在杨默的坚持下,这些村合作社也必须遵守“三三三一”规定(30%现金,30%农村基建建设,30%投资基金,10%村公益)进一步涉入20%分红金的管理和再投资……大华公司毕竟是央企,既然在这个仿野生桑黄培植项目上付出了那么多,又做出了那么大的利益让步,各村合作社除了必须要把项目经营管理权交出来之外,也必须要按照他们的某些规划走。

3、对于桑黄定价权的探索和博弈

为了确保程序正义,也为了避免未来国内金融市场逐步开放以后遭受到的冲击和掣肘,杨默联合DZ市主管单位,另辟蹊径地给这些村庄所有树林超过20年的老杨树进行单株定价,并且颁发活立木不动产权证……很明显,这样做除了可以预防某些人为破坏,至少可以做到照价赔偿之外,在未来某个时段,如果有需要的话,这些老杨树立即可以通过不动产权中心进行单株活立木交易。

当然,对老杨树进行单株定价的意义并不全都是为了以后做准备,当下的直接意义也很明显;由于桑黄毕竟还处于菌丝萌发阶段,要想靠着这些连指甲盖大小都没有的桑黄去从外界获得足够的贷款无疑不现实;

因此在经历过数轮谈判后,三菱银行愿意认可DZ市主管单位对于这些老杨树的评估定价,在SL林业提供回购合同之后,三菱银行将根据市场价值法对于拥有这些老杨树的各村合作社进行按揭贷款……也就是说,杨默这边继通过抵押桑黄产权的形式获取到一笔贷款后,又通过这些老杨树获得了第二笔贷款,可谓是一口气解决了各村启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虽然说这些老杨树的实际价值是作为桑黄的培植基质而存在的,从事实上将跟桑黄的产权抵押几乎是一码事,但银行有银行的规则,有现成的漏洞不钻,那无疑是跟傻子也没什么区别。

当然,作为补偿,这些老杨树的承保业务也委托交给了三菱银行代理,最终某岛国财险公司出面为这些单株活立木进行保险,保险金额4万日元/棵,保险费率1%……虽然这个保费看上去很正常,但高达4万日元/棵的保险金额却堪称坑人,不过看在自己一方也的确在三菱银行这边得到了不小好处的情况下,杨默一方却也没有太多计较。

除此之外,在杨默的授意下,大华公司的资产保全一部还专门成立了“国际桑黄价格跟踪小组”,随时关注着国内外各类野生桑黄和人工桑黄的成交价格。同时也与三共株式会社联合成立了一个“国际抗癌技术跟踪小组”意在统计各国的癌症患者人数,并跟踪各国抗癌药物的最近技术进展和应用情况。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杨默这是打算借用桑黄在抗癌方面难以取代的作用,以及当下全球范围内唯一可以大规模培植仿野生杨树桑黄基地的筹码,向国外资本界释放出“老子可以随时跳船”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