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穿西装打领带,带个金丝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没想到跑得比狗还快。
嗯?
这话好像哪里不对。
林言心中胡乱想着,不觉间,已被几只丧尸撵着跑了大半个小区。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渐渐的,彭飞的体力下降,速度也慢慢降下来。
林言则没这方面的弊端,依然保持之前的速度,距离很快与四眼仔持平,赶超只是时间问题。
“得想个办法将它们甩掉,否则我们都得完蛋!”
彭飞抹了把脸上雨水,侧头对跟上来的林言道。
“你倒是给个主意啊。”
道理林言都懂,僵持得越久,形势对他们越不利,况且他肚子已经饥饿到即将难以忍受的境地,即便精力一直充沛,也不能一直跑下去。
可不跑还能怎么办,身后的几只丧尸,跟个牛皮糖一样,黏得那么紧。
“我有办法。”
彭飞突然伸手指向林言右侧:“看那。”
林言立刻转头。
视线所及,是一栋单元楼。
什么意思?
是要进这栋楼找个地方栖身?
身后那几只丧尸跟得那么紧,万一进到楼里面,一时半会找不到安全地方,岂不是要成瓮中之鳖?
这家伙怎么想的,尽出这种馊主意?
想法刚落,林言忽然被一个东西绊倒,身子斜着就飞出去了,摔在地上闷哼一声,手臂,胸腹被地上沙石磨出好长一道口子。
落地时,他看见绊倒自己的罪魁祸首——四眼仔伸出的一条腿!
林言脑袋一懵,随即反应过来。
整个人顿时炸裂!
愤怒上头,当即从地上爬起,拾回掉落的剔骨刀,要劈了这王八蛋!
起身这么一耽搁,四眼仔早已跑出七八米开外,正回头扶了扶眼镜,冲他一笑:“办法只有一种,留个人拖住它们,谢谢你了,小哥……”
“谢你妈四眼田鸡!有种别跑!”
挨千刀的四眼仔,恩将仇报,转眼就将他给卖了!
都说带金丝眼镜的家伙是衣冠禽兽,斯文败类,果真如此!
四眼仔身影越行越远,只留下一句话从远处传来:“对了,我以前之所以能逆袭成功,不仅是因为我比别人努力,更因为我比别人,狠!”
嚣张的话语无比刺耳,林言脸色阴沉,冲四眼仔远去的方向大喊:“别让我逮到你,不然打爆你的眼镜!”
撂狠话的同时,他意识到身后还跟着三只阴魂不散的丧尸,刚被愤怒冲昏头脑,现在反应过来,才想起跑路要紧。
然而,此时的三只丧尸已经到了身后。
他甚至已经闻到丧尸身上的那种腥臭味。
“艹!”
林言已经能想象到身后的丧尸正张开恶心的臭嘴,咬向他的后脖颈。
拼了!
他挥舞剔骨刀,转身豁出去玩命!
然后……
他看见三只丧尸径直从身边跑过,连看都不带看他一眼的,追着远处的四眼仔就去了。
林言:“……”
我就这么没存在感……还是说我的肉不香,连丧尸都嫌弃?
诡异一幕实在超出理解范畴,林言百思不得其解,干脆便不再想。
眼下手臂胸前的外伤还在其次,他肚子早已饥肠辘辘,跟喝了砒霜似的,难受得不行。
于是折返到之前的仓库门前。
用剔骨刀塞进门缝撬开一点,将卡折的银行卡取出,扳直,然后继续之前的操作,用卡顶住里面的锁舌。
一回生,两回熟。